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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1页)

我们决定还是要找藤乡。也许这样,我们有一个更好的待在一起的理由。这个理由,会使许多在我心底里的冒昧,像啤酒花一样冒起,然后很天然地破裂,消失。藤乡就是托起啤酒花的空气,在似有似无中起到了一种必要的作用。

我们开始筹备探险藤乡的物件。安芬开车跑一趟小镇,买来许多出行用的东西,一大袋饼干,一大袋牛肉干和火腿肠,一袋盐和榨菜,一袋干面,两大盒经过防腐处理过的牛奶,一长一短两把手工刀,一个保温壶,一袋纸巾,还有火柴香烟等小玩意儿。最有意思的是一个聚光镜和一大一小两只搪瓷平底盆子。安芬指着它们说:路上很寒冷,但是这里的阳光,有这个聚光镜就能变成热量。冰雪只要有温度随时可以变成饮用水。聚光镜还可以代替火柴。搪瓷不怕烧,我们可以当锅用。更为复杂的是,安芬买了一大包塑料薄膜,还有针线和胶带。我没有弄清楚,她这是准备用来干什么的。这些东西,被分装在两个大双肩背包里,放到了波罗乃兹的后备厢。安芬说,汽车能开到哪里算哪里,没有车路后,我们就下车靠双腿继续前进啦。

出发那天我们起了一个大早,波罗乃兹在山间的公路上小心翼翼地开。北国冬天的凌晨,很难见到第二辆车子,更不要说人啦。“这样才安全。”安芬说,“新的雪地绝对不会打滑,雪被压多了,积雪的路面就会变成冰,那就很滑了。”我们听了一会儿车轮摩擦雪地的声音,能够感受到它们把雪压下去一瞬间发出的那种声响。

在我看来,我们的前进更像是没有目标的。我中途提出这个疑问,安芬又用刚刚遇见我时常用的费解眼光看看我,说:“你需要目标吗?我摸索了十多年,藤乡就是一个不确定的目标,我从来都是凭着感觉寻找这个地方的。”说完,又补充说,“现在,我就是你的人生目标。我有多不确定,你的目标就有多不确定,就像藤乡之于我们。”

我说好好好,一切由你。

汽车绕上第二座小山头的时候,天边越来越红。雪白荒芜的大地顷刻就像燃烧起来似的。当我们的方向冲着天边的时候,安芬把车停了下来。“让我们沐浴一下金色的晨光吧!”她呵呵地笑起来。简直是太美了,这样的情景,让我一下子想起大学一年级时的女友蓬蓬。她有一天突然对我说,如果我不爱她了,离开她了,她会选择一个早晨,在霞光四射里纵身飞入一片海,眼前若是没有海,至少是一片江,一片湖吧。“即使连湖都没有,总有浴缸和自来水龙头吧!”蓬蓬这样说,做出牙关紧紧咬着的样子,以向我示意,她绝对不是在说笑话、耍幽默。我当时听了这话,吓得不轻,用手捏捏她的胳膊,说你没病吧,怎么像个封建社会逃出来的烈女。她说要是不信,有足够的勇气你可以试试,我一定有足够的勇气向你证明我烈不烈。

我把这个说给安芬听。安芬似乎不感兴趣,她正忘情地用她那双漂亮的手,在挡风玻璃后做着手的舞蹈。

“我们有的是时间讲故事。可这样的阳光只有一小会儿。”她坏坏地对我笑了笑,说,“看看我的手舞,我自编了一套手舞,这是一种很个人化的舞蹈哦,我经常为之着迷。你看看,我表演一个,我为它取名叫《别人的阳光是我的走散》。”

安芬的手舞果然很不一般。那些手指灵活而充满一种姿态语言。它们先是慢慢地在空中漫步,有些手指开始向着阳光的方向划动,显得快乐而轻盈。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能把手指划拉得那么快,以致在我看来,它们像是用慢镜头拍摄然后再用快镜头播放出来的动作。优美,快速,一点也不错顿,动作的过渡连绵而又迅捷。当这些划动的手指充分地沐浴完阳光后,便被收进了拳头,剩下一个小拇指,孤独地在那里徘徊。这只小拇指一会儿弯下腰沉思,一会儿昂起头仰望阳光,一会儿万般姿势地扭动身子。最后,它变得疯狂而凌乱,一阵子,又一阵子沉陷在另一种疯狂而凌乱里,最后慢慢地趴在拳头上,久无声息。

这些舞蹈做完,安芬拍拍手掌,活动了一下关节。太阳已经升高,变白变亮。先前衬托在它四周的云彩,顷刻也消失得干干净净。安芬从手刹柄边的盒子里,拿出一盒护手霜,精心地擦着她的每一根手指,尤其是那只表演到最后的小拇指,她带着护手霜按摩着它,直到小拇指润透如一只和田玉艺术小件。做完这些,她又开始对着中视镜子化妆。她的动作非常娴熟,我从侧面看过去,那些动作竟然流露出一种舞蹈美,就像刚才的手舞一样。我看得有些痴迷。安芬做完这一切,才掉过头来跟我说话:“女人化妆,就算是老公,都不可以看的。”

“很美。”我由衷地赞叹。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安芬把她的零碎物件收拾进盒子,“啪”一声合上盖子,顺手发动了车子。“别很美很美地赞个不停,说出来吓死你,我是一个婊子。”

“你也真敢说。”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不过不要说是婊子,你说自己是女杀手,也吓不死我,你越坏今后的悬念越多,我才求之不得呢。”

“你不相信就拉倒。我当不了杀手,但我是一个合格的婊子。”安芬对我的大笑显然有些不高兴。但是一个女人这样讲自己,难道不好笑吗?即便她真是婊子,这样讲出来难道不好笑吗?可安芬这样讲自己,别人笑了她却不高兴。安芬把一盒卡带放进汽车音响的卡座,一段舒缓的音乐就流淌在空旷的山间。“蓬蓬后来怎么样?你说事不要总是有头无尾啊。”

我醒悟过来,安芬原来对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故事和它们中的细节,都是上心的。她的思维跳跃到手舞前的那一刻。“你们分手了?傻姑娘去跳海了吗?”

“没有。”我说:“她当时边穿衣服边骂我说,我觉得你是个废物,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猥琐男,我瞧不起你。感谢你没有拿走我的处女身,我要找一个你看起来最厌恶的男人,把身子破给他。她长得不漂亮,但是瘦弱,惹人怜爱,平时说话又清又软,夹带着一点方言口音,在我耳边像是唱歌。可是这次她这样骂我,杀气腾腾,她当然是伤透了心。可我当时躺在那里,感觉自己如同临死,连狡辩的勇气和道歉的力气都没有。”

“她做得很好,尽管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过节。”安芬有些气消了,在音乐中摇头晃脑。一个音乐播完,她开始拨弄快进键,寻找一首歌。

汽车音响在一段长长的过门音乐后,一个低沉、柔情和半醒半梦般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唱了起来:“WheredoesabrokenheartgoDoesitjustfadeaway……”

他每唱一句,安芬就念叨出一句:“受伤的心该往何处去

是逐渐凋零吗还是就此永远消失

有一天它会重生吗……

当心已不在但他所能承受的

就是上帝用爱的双手来保护

受伤的心该去往何处

当它死于悲痛

有收留这颗受伤心的天堂吗

……”这里面的音乐其实是很老气的。它甚至完全不适合在行驶的汽车中播放。因为几乎没有节拍感,只有缓慢的叙述,感伤隐藏在不温不火中。但是听这首歌不会让人太有听歌的感觉,它会觉得是你自己在音响里说自己,他的声音让你怀疑自己的处境,到底是不是现实的。有谁这么锐利地切开别人,进入自己呢!

“也许是词义发挥的作用。”安芬这一刻仿佛又看穿了我的心思。一曲放完,她把卡带又一次倒回去,重新播放。并鼓励我和她一起,用中文跟着唱。我们就在汽车里和音响一起唱。唱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脱开音响,我也能大致唱全这首歌了。汽车在不断下坡,然后进入一片相对平缓然而根本没有路的林地。进去之后只能看见凌乱的车轮印记,我想这应该是一些像我们一样漫无目标的疯狂越野者留下的印记吧。往前开,树林越来越密,终于连任何车辙也不见了。地面也变得松软,没有任何冰雪。显然这里的气温不算寒冷。难道这里真的接近到了传说中的藤乡?

安芬停下车,看看时间还早,就掀开后备厢取出两个大背包,说:“音乐听不成了,我们得徒步了,前面不可能有车路了。”

我很想了解一下这个歌手。安芬说,“待会儿告诉你。”然后她选择一个分量轻一些的背包给我。这让我有点羞愧。安芬安慰我说:“别不好意思,你看来身体状况并不好啊,何况中途可以交换行李的,我们的路途,到底有多么遥远,还是个未知数呢。”

徒步上路后,安芬说:“刚才在车上,我没有介绍歌手,怕吓着你。他是美国上世纪50年代前后风靡一时的乡村歌手,很复古,很忧伤,唱的歌曲都是怀念当时的我、当两个世界碰撞、伤口渐渐愈合、为什么爱、窗上对影、忧郁的男孩这样的名字。他叫金瑞弗思,四十一岁时,因交通事故,死了。”

走了一段路,我还是想和安芬换那个更重的背包,尽管安芬显得精神十足,而我已经气喘吁吁。我们俩把包拽过来拽过去,安芬说,“你这个身体,还是积蓄点力气吧。说不定我等会儿连人都要你背着走。”

我就不再客气了。

我们走了一阵子,终于走出丛林,前面出现了一大片开阔地,稀稀落落的一些大树之间,散落着几个破房子。我不禁欢呼雀跃。安芬脱掉外套,说你别得意,这不过是一个废弃的小村,可不是什么藤乡,这里连个鬼影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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