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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后 记(第1页)

最初了解罗曼·罗兰还是位“音乐发烧友”,是在十几年前捧读他的文学巨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时候;方知大文豪也有同时为精深爱乐者的事实,并初悟文学、诗、音乐、美术相互联系、一脉相通的道理。

随着阅历的增长,更逐渐了解到众多文学、哲学和科学巨匠都热爱音乐,甚至对之颇有研究,如肖伯纳、卢梭、尼采、叔本华、司汤达、歌德、托尔斯泰、爱因斯坦、史怀哲等等;其中不乏对音乐有精辟、独到见解并给世人留下丰富著述者,如罗曼·罗兰和肖伯纳。

由此联想到目前存在的文、理界线分明、“隔行如隔山”、大脑仅一侧发达的现状;似乎搞文学的只懂文学,对文学的姊妹却“六亲不认”;反之亦然;不禁感慨良多。不知这种“瘸腿”现象何时才能得到根本改观。

实在太喜爱西洋古典音乐了,才有了同曹利群兄峰回路转的一拍即合。从此乐声更是不绝于耳,余音绕梁百日,数月想知肉味。这年头“精神食粮”不仅不时髦,而且不实用——大脑实在缺“金”了,也只好小“补”一顿,同时“捡”回一堆堆缺口CD。吕利、拉莫、浦赛尔、蒙特威尔弟等等老古董的音乐之所以能大致听出个风貌,完全是沾了翻译罗兰这本集子和唱盘打孔的光。罗兰授“大课”之前先开“小灶”,使我有幸先睹为快,并受益匪浅;跟随他的思路边译边听,逐个对柏辽兹、瓦格纳、圣—桑、理查·施特劳斯、德彪西等“新秀”的音乐也有了新的感悟。如罗兰说有不少人认为瓦格纳的音乐太女人气,此说我若以前听了定会以为大谬不然,而现在细想起来也觉得不无道理。又如罗兰认为理查·施特劳斯的音乐是一盘杂烩,其中南欧意大利的风味十足,这也是我以前从未想过而现在感触颇深的高见。

作为法国人,罗兰扬法(国)抑德(国)可以理解;他的扬柏辽兹抑瓦格纳和褒泰勒曼贬巴赫也还算言之有理。惟独不能容忍他小瞧勃拉姆斯,遂发表了点不同见解。看来罗曼·罗兰崇尚卢梭的“返回自然”,主张音乐应充满歌唱性和简朴自发,故他嫌恶J·S。巴赫繁琐沉闷的对位赋格也就在情理之中。若非按风格流派给罗兰定个位,可说他是个求新求变、反对中世纪经院传统、主张回归古希腊自然豪放状态的自由而放浪的艺术英雄。

罗曼·罗兰的文笔时而豪迈洒脱,时而清丽温婉,非常浪漫而随意;能跟上他那飘逸、散漫的思路和想像实在不易。拘泥和刻板显然与罗兰无缘。曾听人说过傅雷先生译的罗兰作品“达”、“雅”有余而“忠信”不足,过去听了也就人云亦云。现在自己居然也译了罗曼·罗兰(虽然是从英文转译),方觉得傅先生当年这样译之有理。翻译罗兰写的美文确实常需揣度琢磨,才能译得传神,意译甚至译述在所难免。拘泥的死译显然是行不通的。

译者才疏学浅,加之时间紧分量重,不敢说把原文的神韵译出个万分之一。想起傅雷、陈原等大译家译的罗兰作品,不禁汗颜。现既已斗胆译出,也就权当抛砖引玉,将拙译就教于学界艺界的前辈、同好,请他们多多指正吧。

曹利群兄的爱乐精神和文化使命感使这本收录较全的罗曼·罗兰音乐散文选得以早日同读者见面;北京外国语大学的代红君翻译认真勤勉、谦虚好学,在此也感谢她的高效率的合作。

冷 杉

1998年4月于北京西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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