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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鱼(5)

5、凡人在神山下抓鱼

神山……冈仁布钦………终于在我们面前出现了。神山的确与众不同。在群山之中脱颖而出,峰顶终年积雪,晶莹夺目,状如金字塔一般,在蓝天苍穹下孤傲地高昂着它高贵的头颅。

冈仁布钦迄今只对两个人显现过灵光,第一个来自古吐蕃国邻邦的一位佛教徒,他历尽千辛万苦飘洋过海,来到冈底斯山脚下,因多日粮米未进,他昏倒在地。忽然落日生辉,霞光满天,他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站立起来,只见眼前众山之中有座丰盈如乳,白如牛奶的雪峰高高耸立,直插云霞,似天界仙境。少顷,又见一道佛光闪亮其上,耀眼夺目,光芒万丈,红遍半天。一种神圣的感觉从这位佛门弟子心中油然而生。他便将其取名为冈仁布钦,意即神山。

第二个幸运者是孟加拉高僧阿底侠,他进入西藏传教,路经此山,行到山脚下,不知钟点,正在迟疑之际,隐约听见山上传来敲钟擂鼓之声,他判断此时山上的罗汉正在应钟声用饭,于是,他就此歇息进餐。自此以后,凡是在冈底斯朝山拜湖的人,如果有福,便可听到檀木板敲击的声音,或者能看到神山上真正的狮子。当然,从来没有人坦言相称自己听不到檀木板声,没看到过猴子,那份秘密,藏于每个信徒的心灵深处。

神山将浩大的恩泽之光只降给两个幸运者,人们以他们的行动为唯一的灵魂准则,无比虔诚地上路,远行,期待……朝圣者由此诞生。在西藏,传说离人很近。土地在人们心中播洒着多种神秘的气息,引发人向着信仰的更深处行进。当然,这种情景可能只在那些以朝拜为事业的信徒身上出现。对于凡人来说,传说仍归传说,故事只属于故事,凡人只能把神山作为风景欣赏一番,然后,该赶路的仍赶路,该停留的仍停留。

我,老唐,金工,还有驾驶员小王都是凡人,在车子快速向神山逼近时,都依然很平静。神山每日都有积雪融化,于是雪水便向下流淌,流到我们的车子运行的这条路上,便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与我们一同前往的,有两辆扎达县的车子,第一辆刚开过去,就见河面飘起一片白花花的东西,仔细一看,是被汽车辗死的鱼。我们正在惊讶,就看见十几只乌鸦毫不畏惧近在咫尺的车辆和人,飞扑而下,用黑喙叼起鱼飞向远处。我们于是兴起,决定弄些鱼回去。小王将车加大油门,迅猛穿过河水,于是,车尾后便飘起一片白色的死鱼。我们抱起裤腿,下河将鱼一一捞起。小王来回辗了数次,我们便捞了沉甸甸的一水桶。神山下的鱼奇怪,眼见得车过后,同伴们葬命,漂到水面被人捞去,但它们仍不惧灾难,仍无比甜蜜地游入车子激起的浪花里,肆意戏嬉。于是,就让小王驾驶车子来回一一辗死。在苍凉的高原上抓鱼,确实是一件让人惬意的事情。抓在手中的鱼,光滑、细腻,给人一种创造出了奇迹的感觉。这一趟藏北之行,只有这些鱼给了我们意外的惊喜,大家非常高兴,鱼儿游过来,用嘴碰我们的脚,一种麻酥酥的感觉在全身幸福的泛开。大家把脚长时间泡在水里,享受着鱼儿的亲吻,享受着流动的河水中独有的幸福……玩得尽兴了,将手伸入水中,把鱼儿赶开,然后上岸登车,向普兰行进。谁也没有想起向神山挥手告别。

晚上,我们在普兰武装部吃了一顿鲜美的鱼。那味道,居生平第一。吃完了,我忽然想起这是神山下的鱼,突然觉得我们不辞千里之苦走到神山下,没做任何朝拜之事,只是尽兴抓了一通鱼,是与圣地的气氛格格不入的。看看那些日夜朝拜神山的信徒吧,他们无比虔诚的跋涉万里路途,餐风露宿,天当被,地当床;他们为了心中的神山,为了前行中的幸福,倾家荡产,携儿带女,漫漫长路上每一块草地,每条山谷都变成了他们的家;他们从早到晚口中念念有词,一步一叩头。那里面男女老幼,中外各族人民应有尽有。善男信女们认为:能围绕圣山转一圈,可洗尽一生罪孽;绕神山转13圈为一整圈;马年转一圈等于其他年份转13圈,因为马年是如来佛修身成佛的吉日,也是佛教尊得拉日巴战胜外教徒的纪念年;如果转10圈,可在500年轮中避免下地狱之苦;转100圈,便可成佛升天。而我们把这一切都忘得干干净净,只在神山下抓鱼,嬉闹,尽情欢喜了一场。也难怪,我们几个人都是凡人,凡人自有凡人的欢乐。我想,如果凡人与信徒之间有着不可言传的信仰的话,各自活得怡然自得,可谓是大悲大喜。

凡人在神山下抓鱼。神山,在高处闭目无视,或做欣悦地微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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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1)

1、草地上的唯美

黎明,树林里的光线越来越明亮,树木、石头、地上的杂草等都有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一一在各自的位置上显示出清晰形状,证明自己是这片森林的主人。一头鹿这时候正在森林里行走,它也是森林中的主人,但它不会在某一个地方长久停留,它在寻找一片草地,要在太阳升起时站在草地上看自己的影子。鹿是动物中的唯美主义者,多少天前的一个早晨,它在一块草地上欣赏了一次自己的影子后,便内心痴迷,天天寻找那样的草地。

太阳升起来后,树林里弥漫开一股大雾,树顿时变得影影绰绰,像是扭动着身子在跳一种缓慢的舞蹈。不一会儿,逐渐升高的太阳像喝令的开道者,伸出无数光芒闪闪的手臂,把大雾迅速驱逐干净。树被大雾弄得水淋淋的,从枝条和叶片上嘀嗒嘀嗒地落着水珠。这些水珠落到草地上后转瞬就不见了,它们柔软的身体永远无法依附凸凹或不平衡的物体,一旦落到这些物体上便东倒西歪,又向苦难的深渊坠落下去。最后,它们一一都被土地的大嘴吮吸了进去。草地上有一层明闪闪的露水,它们是千万个同类中的幸存者,已经在草叶上站稳了脚跟,不会再坠落下去。太阳会在几小时后让它们也悄无声息地消失,但在早晨它们却会给草地披上一件明亮的衣服,让人觉得草地在闪动着无数可爱的眼眸,忍不住想进入草地走一走。

而这时候比人更迫切的是一头鹿,它急不可待地从树林里走出,甚至不顾周围是否有危险,径直走到草地上去。鹿是唯美主义者,早晨有露水的草地让它的内心有了一种很美妙的感觉,它要走到草地上去享受这种感觉。它站在草地上,太阳把它的影子投射到它的蹄子下,显得修长而又高大。以前它曾在水潭的表面看到过自己的身子,它吃惊地发现自己居然是那么美,身架、骨骼、四肢、耳朵,还有一双毛茸茸的漂亮眼睛,就是在注视水中的自己时也含情脉脉。那一刻,它爱上了自己。后来,它又在早晨的草地上体会了一次欣赏自己影子的幸福,从此便养成了欣赏自己的影子的习惯。而为了保持这一习惯,它必须找到一块太阳一出来就可以照耀的草地,在那种时刻,草地变成了它的一面镜子。

太阳慢慢升高,一头鹿开始走动。这才是最让它心醉的时刻,太阳在这个角度将它的影子投射得无比优美,它兴奋得不得了,情不自禁地走来走去,似乎草地是一面可映照出它不同的美的镜子。他在走动的过程中头颅不停地转动着,一会儿欣赏一下肢体的影子,一会儿欣赏一下四条腿,它还摆出一些造型欣赏着自己。一个安静的早晨因为一头鹿在欣赏着自己而变得更加美了。也许所有的鹿都是唯美的,都在寻找这样一块草地,但它们没有这只鹿幸运,还在森林里苦苦寻觅着,不知道这么美的草地在森林里是不会有的,不走出森林是永远找不到的。当然,包括这头鹿在内,它们都不知道这么美的草地已经离人居住的村庄不远了,到了中午就会有村庄里的牛羊到这块草地上来吃草,但那时候鹿已经离开了草地。所以,鹿只拥有早晨的草地,这一时刻的迷醉可以让它保持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沉迷于幸福有时候会忽略悄然降临的灾难,就在这头鹿心醉沉迷时,一枝猎枪从树叶间悄悄伸出,瞄准了它的头颅,不幸的是,它在这时偏偏盯着自己的影子一动不动,给准备射杀它的人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一声枪响,它倒在了草地上,从弹孔中喷出的血在草地上骇然绽开成了几朵腥红的花朵。那个开枪的人从树后走出,兴高采烈地向它走去。它想挣扎着爬起来逃走,但它感到身体软得好像不属于自己了,它绝望了,身子一下子又塌下去了很多。很快,它感到浑身发冷,呼吸变得吃力起来,它意识到了什么,眼睛里出现了惊恐的神情。它用力将头扭向蹄子一侧痛苦地去张望自己的影子,但它已经倒下了,蹄子一侧空空如也。

2、不能忘却的纪念

母亲让我去小河里提一壶水回来,我刚走到河边,从前面传来一声嘶哑的嗥叫,我回头一看,是一头鹿。这场雪下了三四天了,这只鹿一定饥渴难忍,从树林里走到这条河边要畅饮一番。鹿不光迷恋自己躯体的美,就连喝水也极为讲究,平时喝从高处流下的涧水,下雪天别的动物都可以解决喝水的问题,但它却必须长途跋涉到小河边去喝河中的清水。在下雪天动物们一般都不轻易出现,它们为了寻找小河水走来走去,危险因此便经常发生,它们知道身处危险的境地,所以喝水时匆匆忙忙,喝上几口便赶紧离开,尽管如此,它们常常还是会受到猎人的枪击和猎狗的追逐,如果逃跑得慢一点,生命就会有危险。

鹿(2)

我面前的这头鹿同样处于生命的危险之中,它的两只蹄子插入冰中后拔不出来了,急得它一声声嗥叫。噢,几小时前,饥渴难忍的它迅速跑到了这条河边一头扎入河中畅饮了起来,等喝痛快了之后才发现两只蹄子拔不出来了。我仔细观察它,发现它长得很肥硕,根据大哥灌输给我的动物知识,我断定它是一只两岁多的鹿,这个年龄的鹿的肉最好吃。疯狂的风暴在我内心涌动,我抓起两块石头扑过去准备猛击它的头,它紧张得连连嗥叫,并躲闪着我的进攻。应该说,它的躲闪是非常成功的,把头扭来扭去,致使我的进攻连连失败。

我停下来仔细观察它,发现它已经不恐惧了,只是冷静地注视着我。很显然,如果我再进攻它的话,它仍然可以巧妙地躲开。我突然觉得它变得高大起来了,从它矫健优美的四肢中透出了一股慑人魂魄的力量。我发现它的头上有一对尖利的角,它像是威胁似的向我晃一晃,似乎是在告诉我它有这样的武器,可以对我实施强有力的打击。

疯狂的风暴再次在我心中涌起,我又抓起两块石头扑了过去,它突然大声嗥叫着将两只蹄子从冰中拔了出来,冰哗啦一声被弄碎了,溅起一片刺目的光芒。突然我变得恐惧了,内心疯狂的风暴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代之而来的是一阵寒冷和战栗,我手里的石头掉在了地上。它一跃跳上了岸,但跑了几步后又转身回来了。我觉得它要报复我了,就赶紧又捡起石头握在了手中,它愣愣地看了几眼我,向刚才站立过的地方走去,从我身边走过时,眸子里有一种罕见的平静。它径直走到刚才它站过的地方,用嘴把自己的蹄子弄碎的冰一点一点地推进河中,冰面上变得干干净净,只有它的两只蹄子插入时留下的两个洞眼。我为它的举动感到吃惊,此时此刻的它应该说是处于生命危险之中的,但它却听从了内心的命令,完成了一次唯美的举动。它慢慢地走了,我目睹着它的背影,觉得它身上有一种力量与美的威慑在改变着我的内心。

多少年过去了,我忘不了它从我身边走过时,那双眸子里的平静,那是一片天空,被我珍藏在记忆中,经常映照着我的心灵。

3、最后的自由

大哥带我上山布下了许多套麝香的钢丝圈。麝香也是一种鹿,身体的许多地方都能散发出浓浓的香气,当它闻到了自己身上散发出香气后便变得无比紧张,它害怕人捕杀自己,于是十分恐惧地奔跑,它这样反而把身上的香气散发得到处都是。经验丰富的大哥觅着它们留下的香味和地上的蹄印找到了它们经常经过的地方,用树枝把其他路堵死,只留下一个必经之地,然后布下了钢丝圈。钢丝圈是活扣的,麝香走过来时只要头一钻进去便被套住,它越用力挣扎便被套得越紧,直至被勒死。我不知道大哥怎样闻出了空气中有麝香的香味,更看不出地上有它们的蹄印。大哥说,你东张西望老是想看到东西,便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闻不着。听他这么一说我才明白他为何一进林子便不说一句话,有时候我连问他几句都不作答,像变了个人似的原因,原来他一进林子便被麝香的气味把心带走了。

麝香是一种很神秘的动物,恍兮惚兮,似乎是介乎于神与物之间的一种生灵。村里有很多人都在山上布下了钢丝圈,但十有###都落空,只有大哥经常能套住麝香。村里人都说大哥运气好,大哥也越来越迷信,凡是套住麝香了都避开众人,在林子里一直走到我们家屋后才出来,躲躲闪闪地不让人看见他背上的包,其实他的包并不显眼,他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只将麝香的头和香襄割取下来装在包中,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发现的。

晚上,他将麝香的头端端正正放置在正堂,然后杀鸡祭祀山神,在他观念中是山神赐予了他这个珍贵的麝香。麝香襄已被他藏了起来,我只能看到麝香的头,它有两个尖尖的牙齿露在外面,非常好看。我有点生大哥的气,我跟他在山上辛辛苦苦那么多天,居然连麝香到底是什么样子地没见过。大哥说,人一辈子见麝香的次数是有限的,见一次麝香便少一次机会,所以最好把机会留在套麝香时用。 。 想看书来

鹿(3)

我听不进去大哥的话,又无法解气,便去找有关麝香的书看,很巧,一本杂志上有篇介绍麝香的文章,说麝香的最大用途是药,不知那位作者是怎样想的,他着重介绍了麝香在性方面的作用。他说,在女人的房中放上麝香,时间长了可以让女人的性欲超乎意料地旺盛,印度女子对麝香情有独钟,经常用麝香按摩自己的乳房,那样就可以让乳房永不下垂和松弛。文章中还说,在行房事前喝下一小粒麝香可使性高潮时间延长,还可避孕。这些文字刺激了我,让正处于青春期的我在内心有了一些激动的想法,但又觉得文章中说的事似乎离自己很遥远,加之又觉得已经有了不洁的心理反应,所以便合上杂志不再看了。

后来我还是亲眼看到了麝香。我和大哥又去山上巡检布下的钢丝圈,一只被套住的麝香见人来了便疯狂地挣扎,但那根钢丝越勒越紧,它无论如何都挣脱不了。它突然停住不动了,用一双痛苦的眸子在看着我们。我发现,虽然这只麝香此时的眸子里充满了痛苦,但毫不遮掩它美妙的身材,它的四肢均容,脖子、腹、背和尾巴都细腻而光滑,散发出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美。应该说,麝香是动物中的美体少女,其苗条身材堪称一绝。大哥和我都不知道这只麝香为何突然停住不动了,大哥因为迷信心理是不会上去打它的,我更是不忍心对它下手。它看了我们一会儿,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把后腹部向一根树刺撞了过去。大哥一声惊叫的同时,它后腹部的麝香襄发出一声闷响,空气里弥漫开了一股浓浓的香味。它无路可走,同时也明白了自己身陷囹圄就是因为人要取自己身上的麝香,所以它在死之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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