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预料没有错,出发没有多久,一阵山间的暴风雪吹来,把大家都吹散了。风雪过后,金完全迷失了方向(由于“风翼”只能在出发时控制方向,所以即使由于外力改变了方向,施法者也不能再转向),他向四周看了一下,除了监考老师之外(这些老师施展的魔法是“飞行术”和“跟踪术”),别的考生已经一个也看不到了,那个监考老师向著金的右边一点,金就知道自己已经偏向了左边。没办法,金只能先降落,然后再施展“风翼”。
金开始明白为什么翻越奇里麦山脉会是毕业考试了,他已经是第八次使用“风翼”魔法了,每次都被风雪吹歪了方向,而且由于要保持体温,他不得不多次使用“溶解”(冰系魔法的死对头,用于抵御寒冷和解除冰系魔法,但只是一个低级魔法)这个魔法,他开始感到身体里的魔力不足了(作者注:尽管魔力实际上是指魔法师对神之力或精灵力的负荷水平,但一个魔法师的负荷到了极限时,他会感到集中力量越来越困难了,好象是体内的某种力量越来越少了,所以,魔力被称为魔力而不是称为耐力)。而根据监考老师的说法,金现在还没有飞完一半呢。
金明白再用几次“风翼”自己就到了极限,而据监考老师说,前面还有一段路是多风暴地带。与其把魔力分散到几个“风翼”魔法上面还不如拼一下,金暗暗下定了决心。他又施展了一次“溶解”后,他开始施展一个魔法,一个耗光他所有剩下魔力的魔法,“风的精灵啊,请服从我的命令,请接受我的请求,用你的力量守护我不受敌人的伤害。”这个咒文让监考老师吃了一惊,这个小子竟敢施展这种中级的魔法“守护之风”(这个魔法能让施法者不受风的伤害和影响,是一个通常是用来对抗毒气或风系攻击的持续防御性法术)。监考老师的吃惊不无道理,以金的水平,哪怕是正常状态也只能施展两三次这种魔法(就学生的水平而言,是相当不错了),而在现在使用的话,这个魔法会让金用尽所有的魔力,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或者当守护之风消失后又碰上一阵暴风雪,金就只得退出考试了。
靠著守护之风的力量,金在以后的几场暴风雪里都没有让风翼的方向受影响,但随著守护之风力量的消失,金已经把他完全交给命运,再来一点风就可以让他打消今年毕业的念头了。但是非常的幸运,一路平静,他顺利的飞完了剩下的路,到了目的地,一个山脚下的小镇──酒桶镇。几个学院的老师出来欢迎他,他是第十三个到达的人。这时,金意外的发现布来特居然已经在这里了,他显得得意洋洋,因为他是第一个到达的人。
黄昏,一切都结束了,在这次毕业考试中,总共有四百六十五个学生达到了要求,其余的两百多个人都失败了。大部分的学生都通过绕远路的方法躲过风暴最密集的地方,顺利的通过考试(只有消息不灵通的金采用了直线前进的方法)。入夜,毕业典礼在酒桶镇举行,所有的毕业生都获得了一件合适的魔法袍作为成了一名见习魔法师的礼物,在每个人都沈浸在欢乐中时,一位老师宣布了一件事──布来特作为毕业考试的第一名,将由魔法学院推荐给大魔导师,北方王国迪科的宫廷魔法师,有大陆第一魔法师称号的雷蒙·索尔多当弟子。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不禁有些奇怪,布来特怎么可能第一个到达呢,现在想来,大概是布来特买通了那个监考老师吧,当时只认为可能他的运气特别好,居然没有碰到暴风雪。不过也没有关系了,反正金又不是第二名。
在毕业后的第二天,酒桶镇就来了许多人,都是各国军方的说客,各展口才说服这些毕业生加入军队。就魔法师这个职业来说,刚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在实战方面实际上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随便找一个战士都可以把他轻松的干掉,但是,在战争中,只要给魔法师足够的时间施法(很明显,这一点军队里其他的兵种可以做到),一个魔法常常可以消灭相当数量的敌人,所以魔法师是军队里的重要战力,哪怕是见习魔法师军队也是十分欢迎的。同时,一个刚毕业的见习魔法师无论魔力、技巧还是经验都是不足的,所以他们往往拜一位法力高强的法师为师,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力量,直到自己能通过魔法师考试,晋升为一个魔法师。而那些法力高强的法师们,如果在家做研究,往往讨厌被人打搅,如果在冒险,则不愿意带上一个累赘(确实是累赘),很少愿意接受一个学徒──除了那些在军队里的魔法师。
所以,军队是刚毕业的年轻魔法师(那些真正有钱有势的贵族子弟当然不用去当兵,自然有老爸老妈罩著)们的第一选择。
金并不反对加入军队,但是他想加入他的祖国──加夫特瓦尔王国的军队,但是偏偏他祖国的军队不缺魔法师。虽然金在魔法学院过了五年,但是对当前迷失大陆表面和平下隐藏的战争危机(这也是各国竭力扩军的原因)也有所耳闻,他不愿意参加一支有可能与他的祖国为敌的军队。
金选择了回家。
“先回去看看父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金这样安慰自己。
在回家的路上每个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金──一群冒险者里有一个魔法师很常见,但是只有魔法师一个人,而且,很明显是一个见习魔法师(魔法师不同等级之间有明显特征,见习魔法师只能穿魔法袍,魔法师可以戴上魔法帽,大魔法师可手持魔法杖,祭司和神官身上有魔力饰品),这种事可不常见。
正在飞行中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他刚毕业回家时发生的事,觉得有点好笑,父亲的反应有一点过分激烈了。那天,他满怀这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心情,踏进家门,那个小小的,但是唯一的杂货铺,他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
“你好,客人,要点什么东西吗?”父亲头也不抬,他正在算帐。
“爸爸!”
“──”,老店主庞克·卡利慢慢的抬起头,认出了眼前的年轻人。
“金!!!”父亲激动的忘了他的年纪,一下跳过柜台,一把把金抱在怀里。
“什么事啊,这么吵?”,金的妈妈从里面走出来,但她马上做出了和老庞克相同的动作。
老夫妻俩高兴的拥抱多年未见的大儿子(他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金的弟弟妹妹已经去读书了),不断问寒问暖。但这并没有持续多久。
“对了,这几年你到哪里去了,我问过人,你并不在技能学院。”
“我去魔法师学院了。”(金的家乡,加夫特瓦尔王国的罗尔城一带,是一个魔法文化相当落后的地方,人们对魔法师普遍有一种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所以魔法师几乎没有到那里,因此,金的父母不认识金的魔法袍)
“魔法学院?!”,金的父亲的脸沈了下来,在他的脑海里,魔法师是耍三流把戏的骗子,是一种十恶不赦的职业。
“没关系,没有学到技能也不要紧,继承爸爸的杂货店就行了”,爸爸的一句话,就抹杀了金五年的努力。
晚上,金躺在床上无法入睡,父母明确的要求他放弃对魔法的追求,而去当一个杂货店老板。但金已经爱上魔法了,他认为魔法已经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了。经过半个晚上的思考,就在这个晚上,他留下一封信,背上了他刚刚背来的背包,里面有旅行的必须品和一些钱,偷偷的离开了家。
见习魔法师金回想起自己的卤莽行为时依旧有点后怕,当时他一无所有,没有同伴,没有力量,没有经验却勇敢的走向未知的世界,他当时头脑简单,只想找到那几个传说中的大魔导师,要求成为他们的弟子,好一窥魔法殿堂的奥妙。却没有仔细想一想,凭什么那些大魔导师要收他做弟子。
迷失大陆上的人口大约六亿,其中有约莫五十万魔法师。在五十万魔法师中,有四十万是见习魔法师(不思进取的贵族子弟真不少),八万到十万魔法师,一到三千名大魔法师,五十六个祭司和神官,但是只有三个大魔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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