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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2页)

我把自己的糖果分了一半给小丫头,那个女人和小丫头都很开心。我也很开心,看她们如此可悲,一点点糖果就能收买她们的心。

我告诉小丫头可以叫我“姐姐”,她很开心,一再问我:“真的可以吗?”我说“真的”,她就立即叫了,我答应了,我和她都笑了。

学校诗歌朗诵比赛,我鼓动小丫头去参加,她说自己不行,我说:“可以的,你的声音好听,一定可以的。”小丫头去报名了。

我的计划成功了。诗歌朗诵比赛上,小丫头当着全校人的面出了大丑,底下的人都在笑,我也在台侧校。我以为她会哭,可她知识盯着我,我有些笑不出来了,却觉得没道理,所以仍然在笑。她把草娃娃扔了,我把自己的草娃娃也扔了,本来就是鱼饵,只是用来引她上钩。

……

许秋的日记都很间断,也不是每天都记,有时候大半年才写一点儿。能感受到她并不是一个习惯倾吐心事的人。不过只这些点滴文字,已经能大概看出许秋和麻辣烫成长变化的心路历程。我看到许秋从自己的小聪明中尝到甜头,把小聪明逐渐发扬光大;我看到麻辣烫越来越自卑,越来越胆小,她用越来越沉重的壳包裹住自己,包裹得恨不得自己隐形。随着她们父亲的官职越做越大,实际上在家里陪伴她们的时间越来越少,常常是两姐妹和一个老保姆在一起生活。有一段时间许伯伯被派驻外省,大概考虑到北京的教育环境更好,所以把两姐妹仍留在北京,某种程度上来说,两姐妹是对方唯一的家人,可她们没有相依做伴,反而彼此仇视。

我一页页看下去,对许秋竟是有厌有怜,在她看似才华横溢、五彩纷呈的背后,是一个寂寞、孤独、扭曲的灵魂。她时时刻刻关注着自己身边的影子——麻辣烫。她的游戏就是接近、伤害、远离、再接近,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究竟是讨厌麻辣烫才伤害她,还是为了引起麻辣烫的注意才故意伤害她。

日记的时间逐渐接近许秋出国,我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这个时候,麻辣烫和许秋已经誓不两立,可许秋已不屑于将心机用在麻辣烫身上,她在日记中流露出的更多的是对麻辣烫的蔑视,以及骄傲地宣布:两人一个优秀一个平庸的原因是因为她的母亲是一个优秀的女子,而麻辣烫的母亲是一个没文化、没教养的女子。

出国后的许秋,凭借自己的聪慧和才华无往不利,她享受着周围男子的追逐,却在日记里对他们极尽嘲讽和蔑视。

她在一次中国学生会的聚会上认识了宋翔。其实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宋翔的名字,但是我确信这个“他”就是宋翔。

我从没见过人可以笑得这么阳光干净,可是阳光的背后仍然是阳光吗?每个人都有阴暗面,他的阴暗面是什么?

真好玩,我把电话给了他,他却没有给我打电话,生活正好太贫乏,我喜欢动脑筋。

朋友在海滩聚会,听闻他也会去,所以我也去了。我穿了一件很美丽的裙子,带上我的小提琴。吃完烧烤,大家点起烛灯,围坐在沙滩上聊天。朋友请我拉一首曲子,我欣然同意,故意站得距离他们远一些,给他一个大海边的侧影。我选择了《梁祝》,因为满天星子映照下的大海让人寂寞,听闻他会写古体诗,那么我相信他会懂。一曲完毕,连远处的外国人都在鼓掌,我匆匆回去,只想看清楚他的眼底。可他的眼中有欣赏,却无异样。

我的琴给他拉过了,我的素描给他看过了,虽然还没到给他跳芭蕾舞的地步,但也巧妙地让他邀请我跳过舞。那么热烈的拉丁舞,我若蝴蝶般飘舞在他的臂弯,可是他仍然没有动心!真震撼,从小到大,对于男生,有时候一张画着他们沉思的素描,边上一个我的签名,就足以让他们死心塌地。他追寻的是什么?

我打算收留一只流浪狗,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的车坏了,可已经和慈善机构约好去接流浪狗,问他是否送我一程,他同意了。我从网上捡了一只最丑的狗,估计别人都不会要它,他看到狗也吃了一惊,说我很特别。我是很特别。

他来给狗狗送过几次狗粮,我巧妙的让他邀请我和狗狗去散步。其实,男生都不难操控,只要你有足够的微笑和温柔,他们会很容易执行你的暗示,却以为是自己主动。

我给他看我给希望工程的捐款,把小孩子写给我的信给他看。他和我联名资助了贵州的两个小孩儿读书。他经常过来给狗狗送狗粮。我经常去看他打篮球,在篮球场边画素描。真奇怪!我画素描不再是为了给别人看,我只是想画下他。我甚至不再重视表现形式以及是否美丽,只是努力抓住霎那间的感觉,可他反而对这些素描爱不释手,他的眼睛中已不仅仅是心上。

带狗狗出去玩,我用小提琴学者狗狗的叫声拉琴,和狗狗一唱一和,我不优雅,也不美丽,他却望着我大笑。

情人节,他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我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他说知道。我同意了。我真的开心,从没有想到我会因为一个男孩子能约我出去而开心,这种感觉让我惶恐,可它多么甜蜜。

快乐吗?这种感觉是快乐吗?我觉得自己不是自己。我习惯于将自己藏在黑暗中,窥伺、分析他人,而他却带着我在阳光下奔跑。加州的阳光太灿烂了,而他比加州的阳光更灿烂。

我停下来,放下手中的咖啡,换上酒,喝了几口后才能继续。

和他告别,我已经走到检票口,他又突然把我拽回去,吻我。我不习惯于把自己的内心暴露在人前,只让他轻轻碰了一下我的唇,就推开了他。他就像一个太阳,可以肆无忌惮地表露自己,我被他的飞扬和光明所吸引,却不习惯于他的直白与飞扬。我也飞扬,但是我的飞扬是可以营造的,只是给外人看的一道风景线。他的飞扬确实自然而然的,是他最真实的内心。他不明白我们的差异,我却一清二楚。

纽约大概才是真正的国际都市,在曼哈顿岛上,汇集着世界上最有钱的一群人,也汇集着世界上最落魄的一群人,白日里众人公享着所有的接到,夜晚每一条街道却都属于不同国家的流浪者。世界上还有光明和阴暗对比如此强烈的都市吗?我喜欢纽约,我觉得它更像我。

他在昏醉中衣衫不整地掉到我的面前,摔碎的花瓶把我的裙子溅湿。他随手捡起地上的花递给我,笑着说:“小姐,如果我摔倒了,只是因为你过分的美丽。”所有人都在大笑惊叫,只有我和他的眸子冰冷。上一个瞬间,他和一个女人在楼梯上激情;下一个瞬间,他邀请我与他跳舞,说我和他有相同颜色的眼眸。

今天,我尝试了大麻。

他推荐我把大麻和烈酒一块儿用,我尝试了。

他给我白粉,我觉绝了。他笑,胆小了?我告诉他,我被地狱吸引了,但是还没打算坠入地狱。他吸了一点儿,然后吻我。阴暗中,只有我和他,我没有拒绝。

如果说他是光明,那么他就是黑暗。当他给我打电话时,我觉得我渴望光明;可是当我看到他优雅地端起酒杯,向我发出邀请时,我觉得我渴望和他共醉。

我喝了几口酒,理了一下思路,许秋习惯于把自己藏起来,所以她的日记短小而模糊,这里面有两个他——一个是宋翔,一个应该是她在纽约新认识的人,一个掉到她面前的人。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那个亲吻我手背的男子。我说不清楚自己什么感觉,心口痛得厉害,休息了一会儿,才敢继续往下看。

我们分享一支大麻,我问他为什么不用白粉,他说“因为我也不想坠入地狱”。他会吸,但是严格控制次数,不会上瘾。他吻我,我告诉他我有男朋友,他不在乎地笑。

我们发生了关系,他用了强迫,但是我不想说自己是无辜的被强奸者。女人骨子里也许都渴望被政府,他只不过满足了我潜藏的欲望。他惊讶于我是处女,我的回答是给了他两耳光。我和他在电话里发生了第一次争吵。

我长吐了一口气,这段文字的前半段应该是许秋和那个人,最后一句才是她和宋翔。

和客户吃饭,碰到他,我们都没有想到有一日会在光明处相遇,我们都惊讶于彼此的身份,装作第一次遇见,像正常人一样握手。晚饭结束时,接到他的电话。我和他说话时,他也走进了电梯,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他把手伸进了我的衣服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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