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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3页)

池莉莉很不满地看着她:“罗姐在医院。我们过去吧。”

罗蔓抬手看看表,那是块卡通风格的电子表,花里胡哨的:“这个点了去医院?”

池莉莉恼怒:“那是你姐姐!”

罗蔓斜眼看她:“不是在你们这干活累死的吗?怎么啦,太平间多停几天的钱你们都舍不得出?”

池莉莉差点就想跟她吵起来。罗薇这次动手术,花光了他们四个人的积蓄,要不是沈固的两千块钱,后事可能都不好办。现在罗薇一死,杂志社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还不知能办多久。每个人心里都压抑,现在罗蔓又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她不是罗薇的妹妹,池莉莉扇她一巴掌的心都有。

罗蔓大大咧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上:“行了,我反正也是来找工作的,一时走不了,明天再去也行。今天这个点了,我可不去太平间那样的地方。”

池莉莉气得发抖。卢纬眼也发红,但罗蔓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他怎么能跟一个小姑娘吵起来,咬了咬牙硬着声说:“行,那你跟我们去住的地方吧。”

罗蔓撇了撇嘴:“我是来找我同学的,有地方住,你们把我送过去就行了。我姐在哪家医院?明天我去医院。”

罗蔓的同学住在一个颇高档的小区里,小区门口的警卫在电话询问了住户之后才让她进去,其他人却被挡在了外面。池莉莉气得跺脚:“罗姐怎么有这样的妹妹!要是我妹妹,我抽死她!”

“算了。”卢纬阴着脸,“罗薇这个妹妹从小就被送到她叔叔家了,有什么感情,我们医院接峰云吧。沈哥,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还得上班,我们自己过去就行了,还有些事得处理一下。”

沈固知道他们可能还得讨论钱的事,不过还是把他们送到医院,然后开车先回了家。已经10点多钟,沈固草草冲了个澡,就11点了,从卫生间出来,忽然听到书房里有什么东西抓挠墙壁的声音。

“汤圆?”汤圆的笼子一直就放在书房里,这些日子它都睡笼子,难道是大晚上的磨爪子?

喵呜——声音从另一边的卧室里传出来。沈固眉头一皱,走进书房。书房里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书架,就是电脑,沈固仔细倾听,发觉挠墙声是从隔壁502传过来的。

进野猫了?可这是五楼。那么是小偷?沈固迟疑一下,还是掏出502的钥匙走出门去。一出门,卢纬和庞峰云池莉莉刚好从楼梯上来,一见沈固站在502门口,怔了一下:“沈哥?”

“屋里有点动静,我想进去看看。”

“有小偷?”庞峰云苦笑一下,“也没什么好偷的。”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还是悄悄打开了门。

沈固第一个进去,片刻,啪一声打亮了灯:“不是小偷。”屋子里有种淡淡的腥臭味,这气味他在这屋子里闻到过,就是罗薇生日那天,一种野兽身上的臭气。

“有东西被动过吗?”沈固环视屋中,问庞峰云。

庞峰云四下里看看,迟疑着摇头:“应该——没有吧。”屋子里没多少东西,一目了然,真要是小偷来了,都不用费劲去翻。

沈固往墙边走去。从他屋里听到的声音来判断,刚才发出抓挠声的就是这一面墙。当初这房子只是简装过,庞峰云他们更没有多余的钱来装修,因此墙壁只是简单地粉刷过白色涂料。沈固弯下腰一看,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墙角有几道细长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划出来的,划下来的涂料粉末洒在地板上。沈固再仔细寻找一下,发现地板上还有几处有少许的粉末,痕迹断断续续,一直延伸到屋子中间的桌子旁边。看上去像是有什么野兽在墙壁上抓过几下,然后一直走到了桌子旁边,因为有粉末沾在脚底,所以留下了痕迹。

桌子。桌子是从旧家具市场买来的,很老旧的样式,四条腿一块板,什么也藏不住,桌子上面就摆着装罗薇遗物的袋子,撑得鼓鼓的,袋口的拉链好端端地扣着,并不能再装下什么别的东西了。

“沈哥,怎么了?”庞峰云担心地跟过来。他们用这房子都很小心,从来不乱动墙壁地面什么的,“有人进来过?”

“不是。”沈固看一眼窗户,关得紧紧的。正因为空气不流通,那腥臭味才能闻得出来,“可能是野猫什么的,你们各个屋子好好看看。”

卢纬在每间屋子里都翻了一下,并没发现什么野猫。沈固没再说什么,只是嘱咐他们晚上一定锁好门,这才回了自己房间,再去书房看看,汤圆已经进了笼子,那抓挠声这一夜再也没听到。

创城这事,大事没多少,小事一箩筐。沈固这辈子就没干过这么琐碎的事,一天下来觉得比从前的训练还累。六点多天已经黑了,他才从所里出来走去坐车。从所里到小区要倒一次车。沈固有车,可那车是沈芝云的,所以他除了去疗养院看沈芝云,平常很少开。而且一个片儿警,开辆私车上下班,总觉得不合适。

坐308路车到15中,然后倒11路。沈固沿着婚纱一条街往11路车站走,忽然看见马路对面有个人在四处张望。那人他见过一次,就是庞峰云他们前些日子新招的那个小麦,麦乔。罗薇这一死,光善后的事就弄了十几天,好容易罗蔓把罗薇的遗物都带走,杂志社也有点办不下去了。沈固已经好几天没见过这个小麦,估计是庞峰云他们不能再用他了。

小麦并没看见沈固,他正在街道拐角处来回地走,像是在那些小店面里找什么。沈固正准备跟他打个招呼,忽然从人群里冒出个年轻男人,在小麦背后轻轻说了句什么,小麦倏地回过头,两人说了几句话,就一前一后往街道拐角处走去。虽然天色已黑,但夜市的灯光足以让沈固看得很清楚,那年轻人看起来比小麦略长几岁,皮肤白净,穿着一件浅灰色外套,左边胸口上用银线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老虎头,眼珠子像是镶了什么亮片,灯光下碧绿发亮,像真的一样。沈固突然想到罗薇所说的饰品店里的帅哥,外套上那个虎头图案与罗薇戒指上的图案很像。

这两人走的路正是沈固要往11路车站过去的路,可是等沈固拐过弯,却发现这两人不见了。前后其实就差个十几步,这两个人再快,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走出沈固的视线。沈固往两边看了看,左右都是女装店,并没看见有什么小饰品店。心里浮起一丝疑惑,沈固放慢脚步从店面门口走过,视线向里面搜索——没有。店里挤的都是女孩子,想来两个男人也不会到这种店里去。

沈固沉吟着。小麦到这里来见什么人,按说完全是他个人的私事,但,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觉得不对。这是一种生死关头磨练出来的野兽一般的直觉,很多次,这种直觉救了他的命。

在街头上来回走了三趟,仍然没看见小麦的人影,沈固索性倚着路灯站下了。从口袋里摸出烟来,他刚刚低头点上,抬头就看见小麦出现了。他站在路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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