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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仁王(第1页)

偌大的中军大堂内气氛微妙而紧张,由于人多,外加许多火盆的缘故,此时很多人额头都已经沁出汗水,如法河师傅这等稍显富态之辈,更是满面油光。

而在这个当口,赵官家只是低头看笔记不停,却是愈发引得气氛激烈起来。

“臣为武官,本不该插嘴国家大事,但官家既然说了,今日谁都可以出言论政,那臣就冒昧从武人这里说一说财政的事情。”

争论了一阵之后,便是御营中军右副都统郦琼都忍不住忽然插嘴了。“既然要用钱,小民状若可欺,其实是不可取的,因为自古以来有能耐造反的,恰恰是可欺的小民!本朝两次因赋税事引发的大动乱,一次是方腊,靠的正是东南市井贫民;一次是钟相、杨幺,他们的根底则是荆襄的渔民与农民,这正是前车之鉴!反倒是寺院、商贾……说句不好听的,自古以来可有和尚造反,商人造反的?国家危难,正该杀之以自肥!便是豪强地主,真有不长眼的,这次不用岳节度去平,天南海北,末将自为官家去平了!且看是谁刀利?”

郦琼出身州学生,算是个有头脑有眼光的人。然而再怎么样,如今却只是个流亡北人的武夫头子罢了,对北伐最上心,偏偏又没有岳飞那种大局观和悲悯心态,年轻气盛之下,在相关事宜上不免偏激。当日朝廷议和,上下都担心他会惹出事来,不是没有缘由的。

但是,这般激烈言语,此时说出来却居然无人呵斥与反驳,甚至引发了现场一时的沉默,算是加重了气氛的凝重感……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别看官家此时这般安生,以这位的脾气,说不得什么时候就要发作,真就要说到刀子的问题。

便是郦琼,也只是揣摩上意后发挥了自己河北流亡军头肆无忌惮的特征罢了……无论如何,八字军与御营前军都是赵官家手里的一张底牌。

不过,也就是此时,在低头看了好一阵子笔记,又思索了许久之后,赵官家到底是抬起头来了:“朕先表个态……讨论事情可以,不要动辄喊打喊杀。想当日万俟经略做御史的时候,就曾劝过朕,说尧山之前与尧山之后,是截然不同的,之前国家危殆,行怎么样的非常之法都是没办法的事情,但彼时行行非常之法,正是为了今日不行非常之法。”

郦琼赶紧顺势请罪,然后退回序列之中。

而赵玖稍微一顿,却又继续言道:“刚刚从几位宰执,到几位尚书,还有陈祭酒,说的都很好,便是郦副都统,话语虽然荒诞了一些,但道理也还是有几分实在的……国家乏钱,却万万不能再盘剥百姓,就只有从那些百姓之上的有产者身上取了。而这些有产者,无论僧道、商贾、地主,甚至勋贵,手里绝对是有钱的,甚至可以说是眼下最有钱的,他们太平时坐享其成,如国家困难,当然只能请他们出力了。只不过,到底该如何出力,总不能强掠吧?这样便是能成,也不足以取信于人了。何况一旦强掠,往上可止,往下的边界又怎么分?地主豪商轻易夺了家产,富户是不是也要交出来?富户之后,中产之家是不是也要拷掠一番?这就没了边界,会出大乱子的。所以,咱们得想个法子,规规矩矩、合情合法、有止有度的把钱财从这些有产之家取出来用。”

说实话,今天这些来现场的和尚道士与那些巨商们,七上八下的,一会起一会浮,偏偏这种地方,又没他们开口的份,只能在那里干站着煎熬……这不,光是官家刚刚一通话,他们就先沉到了泥坑最底,复又浮到了水面。

“官家。”闻得赵玖言语,户部尚书林杞迫不及待言道。“臣刚刚说交子、国债正是此意……现在国家安稳,何妨仿照四川交子成例,在东京、长安、南阳、扬州、杭州、广州六处,一并重立或新设交子务?妥当发行,确保交子可靠通行。至于国债,臣以为国债也当应时而变,以国债受追捧的程度,不应该再加利购回,而是应该加息卖出才对,也不必设半年、一年期,当改为长期许持。而国债发售所得金银铜钱,又正可做交子的备金。臣大胆算一算,若是能做成了,小千万缗的收入总是有的,以后也能有每年白万缗的出入。”

林杞此言既罢,远处的和尚道士勋贵豪商们各自意动,若只是买国债,量又不是太极端的话,为何不可?只是按照这户部尚书之言,怕是要搭配部分交子也说不定,这就有些肉疼了。

出乎意料,林杞这般妥当的言语说出口后,赵官家却是连句赞赏都无,非止这般,几位宰执也都面面相觑。

而停了半晌,出言与林杞相对的,居然是他的政治盟友、御史中丞李光:“林尚书……你说的这些都是极有道理的,交子国债是很好的东西,朝廷肯定要做的,但我问你,国债不再负利,而以正息发出的话,究竟能卖出去多少?若一心赚这点息钱,跟国债救急应事之根本是否冲突?”

林杞微微蹙眉,便要做答。

但李光根本不给对方思考的机会,便直接揭开了谜底:“朝廷若想赚息钱,青苗法何在?”

林杞张口结舌,一时难对,而满朝文武,僧俗贵贱,也都有些恍惚,继而哄然起来。

无他,青苗法这个词,触及到了大宋朝政治、经济上的核心矛盾。

稍有常识之人都晓得,王安石变法的核心法律之一正是《青苗法》,而《青苗法》正是以官府取代放高利贷的有产者,直接对贫民放贷……这是一个理论架构非常出色,放到小规模地区实验也极有成效,但在最终推行中虽然敛财成功,却在民生经济与政治道德上一败涂地的经济类法规。

甚至,整个王安石的变法失败都逃不出这个青苗法。

而与此同时,所有人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官家要把和尚、道士、勋贵、豪商这些个乱七八糟的群体聚在一起,然后让这些人第一批进入公阁。

须知道,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一切的理论,到了宋代,佛门和道门就不再是纯粹的宗教团体了,他们虽然还保持着基本的宗教本能,也时不时的搞一些上层路线,可随着儒释道三家合流,宗教理论彻底本土化,偏偏寺观经济又渐渐豪强地主化,所以到底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到了土地经营与扩张的方向上。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和尚和道士,基本上更像是大地主多一些。

不过,与一般地主不同的是,宗教特性又让他们天然具有更多的货币聚拢功能……想想也是,谁家真把收来的钱全换成金子用来塑金身啊?

里面灌铜,外面加一层金粉就很有良心了。

还有印刷佛经、地方商业会社活动,全都是公开向信徒收钱的,什么三七分账自不必多提,关键是哪次账目公开了?

于是乎,信徒的金子、银子、铜钱、丝绸、粮食渐渐塞满了地窖。而闲钱在手,贪心作祟,不免又想着钱能生钱,就自然而然的开始放起了高利贷。

和尚和道士是地主阶层中放贷最积极的那部分人,甚至绝大部分寺庙都有了专业放贷功能,这就使得他们占据了地主阶层放贷业务的相当一部分比例……只能说,古往今来,南北中外,洋和尚也好、土道士也罢,都是一路货色。

你看隔壁的隔壁,圣殿骑士团不也很在行吗?

这是宗教特性决定的。

与此同时,勋贵作为最顶层的大地主,聚敛最重,钱财最多,放贷也肯定是要放贷的,甚至是城市乡村两路一起贷。

商人们自然不必多言,他们的专业如此,只是往往在乡间竞争不过寺观、地主,所以一般影响力在市井之中。

换言之,今日莫名过来的这些人,终于找到了各自之间共同的标签了……封建时代的高利贷者!

而《青苗法》这个法律,说白了,就是朝廷来放高利贷,抢占高利贷市场,只不过名义上利率会低一些,看起来对民生有利!

“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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