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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春雪 第七章(第1页)

清显在学校里约请本多明天一起去帝国剧场,虽然本多觉得陪同暹罗的两位王子多少有点拘束,但还是高兴地应允下来。当然,清显没有把明天在剧场与聪子邂逅的计划透露给本多。

本多回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了父母亲。虽然父亲并不认为所有的戏都值得一看,但儿子已经十八岁,不应该束缚他的自由。

本多的父亲是最高法院的法官,住在本乡,宅第里房间很多,其中也有明治风格的西式房间。家庭总是充满正直谨慎的气氛。家里雇有几名学仆,书库和书斋里摆放着密密麻麻的书籍,连走廊都是一排排深色皮革书脊烫金书名的精装本。

母亲是一个极其乏味的女人,是爱国妇女会的负责人。她对儿子与从来不积极参加爱国妇女会活动的松枝侯爵夫人的儿子亲密交往并不赞成,但也无可奈何。

然而,除了这一点之外,无论在校的学习成绩,无论在家的勤奋用功,无论健康的体魄,无论循规蹈矩的言谈举止,本多繁邦都是无可挑剔的好儿子。她在人前人后总是对自己的这个教育成果赞不绝口。

这个家里的所有东西,甚至那些细小的家具什物,都必须讲求规范。大门前的松树盆栽、写着一个“和”字的屏风、客厅里的烟具、带穗的桌布等自不待言,连厨房里的米柜、厕所里的手巾架、书斋里的笔盘、镇纸之类,都要讲究难以言喻的一定规范的形状。

甚至在家里谈话的内容也是如此。朋友的家里总有一两个老人爱讲有趣的故事。比如说从窗户看见两个月亮,只要大声一叱责,其中一个月亮立刻现出狐狸的原形逃之夭夭。讲故事的人说得一本正经,听故事的人听得津津有味。可是在本多家里,家长管束甚严,连老女仆也不许她们讲述此类蒙昧无知的故事。本多的父亲长期留学德国学习法律,他信奉德国式的理性作风。

本多繁邦经常将松枝侯爵家与自己家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很有趣的现象。松枝家过着西方式的生活,家里的洋货不计其数,家风却出乎意外地守旧;自己家虽然过着日本式的生活,精神生活却多受西方影响。父亲使唤学仆的方法也与松枝家大不一样。

这天晚上,本多预习完第二门外语法语,考虑到将来进大学学习的功课,为了事先获得一些预备性知识,同时也为了满足自己凡事喜欢刨根问底的天性,便拿过从丸善书店邮购的法语、英语、德语的法典解说随意翻阅。

自从聆听月修院住持尼宣讲的佛法以后,本多开始觉得自己一直倾心的欧洲自然法思想其实并不完善。由苏格拉底始创,经过阿里斯多德时代,成为罗马法的核心思想,在中世纪通过基督教形成严密的体系,又在启蒙时代大为流行,出现盛极一时的自然法时代。虽然今天暂时衰微,但在两千年时代变迁的思想波涛中,每次复兴都披上新装,改头换面。没有任何思想像自然法这样具有坚韧顽强的力量。大概因为自然法保持着欧洲最古老的理性信仰的传统。然而,本多觉得,越是如此坚韧顽强的思想,这二千年里,健康光明的人本思想的阿波罗式力量就越会受到黑暗势力的威胁。

不仅仅是黑暗的势力,光明还受到令人目眩的光亮的威胁,于是一直不断地把比自己更光亮的思想作为洁癖排除掉。包含着黑暗的更强烈的光明难道最终也不能被法制世界所吸收吗?

尽管如此,本多并没有受到十九世纪浪漫派历史法学派以及民俗学的法学派思想的束缚。虽然明治时期的日本需要这种产生于历史主义的国家主义法律学,但是本多反而关注应是法律基础的普遍真理,所以至今他仍然倾心于已经过时的自然法思想。不过,最近他想了解法的普遍性所包含的范畴,如果法能够超越被希腊时代以来的人类观所制约的自然法思想,迈进更加广阔的普遍真理(假定存在这种真理)的领域,那么法本身就可能完全崩溃。本多喜欢在这样幻想的空间里天马行空地驰骋。

这的确是青年人一种危险的思想。但是,罗马法犹如在空中浮游的几何学式的建筑物,将它的影子清晰地投射在明亮的地面上。当他对这个不可动摇地站立在现在自己所学的近代实定法背后的身影感到厌倦时,偶尔想从明治时期的日本如此忠实的继承法的压迫中摆脱出来,把目光投向亚洲其他广阔的古老法制世界也是很自然的。

从丸善书店送来的书籍中,有一本L·德隆肖翻译的《摩奴法典》的法译本,似乎可以正确回答本多的疑问。

摩奴法典约在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二世纪之间陆续编成,是印度古代法典的集大成,在印度教徒中至今仍然保持着法律的效力。十二章二千六百八十四条的法律规定形成一个包括宗族、习俗、道德、法在内的庞大体系,从宇宙起源直至盗窃罪、遗产继承的规定,详细之极。这个亚洲的浑沌世界与基督教中世纪自然法学那种以井然有序的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观照所构筑的体系实际上形成鲜明的对照。

但是,正如罗马法对诉讼权的规定是基于反近代权利概念的思想,即主张没有权利救济的地方就没有诉讼权。同样,《摩奴法典》也有关于庄严的国王和婆罗门在法庭身份的规定,把诉讼权限定为欠债不还等十八种情况。

诉讼法本来是枯燥无味的,但本多被这部法典独特的生动丰富的语言形象所吸引,一直埋头读下去。例如在论述国王通过审理判断事实的正确与否时,将其比喻为“犹如猎人顺着血迹寻找到受伤的鹿的窝”;又如在列举国王义务时,比喻为“如同因陀罗在四月的雨季降下丰富的雨水”,表示应该让国民沐浴恩惠。本多终于看到最后一章,觉得那文字既像法律规定又似格言。

西方法律的断言命令归根结底是基于人的理性,而《摩奴法典》极其深入浅出地阐述以理性根本无法估量的宇宙法则,即“轮回”,而且显得极其自然,极其合理。

“行为生于身体、语言、意志,也产生善恶的结果。”

“精神与肉体在现世相交,有善、中、恶三种之别。”

“人以精神接受精神之结果,以语言接受语言之结果,以身体接受行为之结果。”

“人因行为之过错于来世变成草树,因语言之过错变成鸟兽,因精神之过错投胎低级种姓之家。”

“对一切生物保持语言、意志、身体的三重控制,并完全控制爱欲、嗔怒者,终成正果,即获得终极之解脱。”

“人以自我之睿智认清个人之灵魂基于法与非法之归宿,必须全力关注于法之获得。”即使在这里,《摩奴法典》也与自然法一样,法与善业成为同义词,但是它基于以悟性难以理解的轮回转世这一点,两者是不同的。从另一个方面说,这并非诉诸人的理性的方法,而是一种因果报应的恫吓,比起罗马法的基本理念,也许可以说是对人性更缺少信任的法理念。

本多不想对这个问题刨根问底地继续思考,以免坠人古代思想的黑暗深渊。不过作为一个学习法律的学生,虽然应该站在制定法的一边,却又无法从对现在实定法的怀疑和痛苦中完全摆脱出来,因此他发现,在现在实定法烦琐的黑框重影中,必须经常辽阔地眺望自然法的神学理性以及《摩奴法典》的根本思想中那澄明的蓝天或者繁星闪烁的夜空。

法律学实在是一门不可思议的学问!它既是一张连日常细末行为都无一遗漏地包罗进去的网眼极细的法网,同时又是一张网眼粗大的大网,甚至可以把自古以来运行的星辰和太阳统统网罗起来,如同贪得无厌的渔夫干着一网打尽的工作。

本多埋头读书,忘记了时间,该上床休息了。他担心由于睡眠不足,明天一副倦容和清显一起陪同外宾看戏,那就有失体统了。

只要一想到那个令人捉摸不透的美貌朋友,他就预感到自己的青春将是多么的平淡无奇,不由得惶恐害怕。他迷迷糊糊地想起另一个同学得意扬扬告诉自己的一件事:那个同学在祗园的茶馆里,把坐垫卷起当橄榄球,和许多舞妓兴高采烈地玩起来。

接着,本多想起今年春天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在世人眼里算不了什么,在本多家族却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件。祖母十周年祭祀法事在日暮里的菩提寺举行,亲戚们在参加法事以后,都聚集到本家的本多家里。

本多的堂妹房子在所有客人中最年轻漂亮,而且性格开朗。在本多家沉闷阴郁的空气里听见她快活爽朗的笑声甚至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说是做法事,大家对死者的记忆已经久远淡薄,难得相聚一起的亲戚们谈天说地,并非对死者的追忆,而是谈论各自家庭添丁增口的新事。

这大约三十多位亲戚参观本多宅第的各个房间,对无论哪间屋子汗牛充栋的书籍感到吃惊。有几个人说想看本多繁邦的书斋,便上楼在他的书桌周围转了一圈,其他人都陆陆续续到别的房间去,最后只剩下房子和本多繁邦两个人。

两人坐在靠墙的皮沙发上。繁邦穿着学习院的学生服,房子则是紫色长袖和服。一旦其他人都离开以后,两人觉得拘束起来,也听不见房子清朗的笑声。

繁邦本想让房子看看相册什么的,可惜又没有这类东西。而且房子似乎突然变得不太高兴。繁邦过去对房子过分活跃的性格、不断发出的咯咯咯的笑声、对比她大一岁的自己说话时嘲弄的口吻、冒失孟浪的举止都不喜欢。她虽然具有如夏天的大丽花那样艳丽和热情,但自己绝不会娶这种类型的女人做妻子。

“我累了。你不累吗?繁哥。”

紧接着,房子的腰带系得很高的身子如同玉山倾颓一样,她把脸突然趴伏在繁邦的膝盖上。繁邦立即感觉到膝盖承受着芳香馥郁的身体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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