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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部分(第1页)

当年凌梦蝶在少年时代曾经遭受到不正常的对待地时候,凌梦蝶是曾经向凌致远透露的。但是凌致远看到自己的女儿从那个人身上也学到了许多本事,并且这种本事能够帮助自己飞黄腾达,所以他充耳不闻。有这件事,可以知道凌致远的骨子里自私到了何等程度,而这也正是凌梦蝶对他难以升起尊敬自信地原因。而眼下这个时候,凌致远的谈话,又再次显示出了他的个人特质。

凌梦蝶这时候终于难以忍受心中的不耐。仰起头,看着凌致远说道:“父亲,拜托你说话的时候。可以稍微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

看到凌梦蝶发火了,凌致远知道眼下不便再继续说下去,他于是赶紧站了起来,说道:“呃,你在房间里替小雪收拾一下吧。我去外面帮你买点水果。”

看到凌致远畏缩的起身,正要离开的样子。凌梦蝶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天翔的事。主要的罪责在我,就算段天狼要惩罚,也是我,轮不到你地。”

听到这个,凌致远原本畏缩的表情便顿时阳光起来,“你忙,我去给你买水果。”

等到凌致远离开之后,凌梦蝶有些疲倦地躺在凌雪伤的床上,休息了一阵。刚一闭上眼睛。她地眼前就开始浮现出从小到大的种种往事。

自从上次看完了段天狼的录像之后,凌梦蝶就总是不断地陷入各种回忆之中,而其中最多的,就是跟小雪的手足之情,以及跟龙氏兄弟地青梅竹马。

不得不说,这一次又一次的回忆,对于凌梦蝶做出跟段天狼全面合作这个决定,有着非常关键的促进作用。凌梦蝶有时候甚至怀疑段天狼是否在那个录像带里,放进了某种影响人地情绪的代码,可以让人不知不觉地陷入怀旧的情绪之中。

然而,不管怎样都好,最重要的是,凌梦蝶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凌梦蝶之所以不后悔,不只是基于段天狼深信段天狼必将获胜,更因为她从这段日子的行动中,发现了一个不同于从前的自己。一个不那么野心,不那么冷酷,不那么机心的自己。

凌梦蝶发现,其实自己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不管怎么说,你是女人,你终究还是个女人啊。女人地话,只有当女人的时候才能有真正的欢乐吧。”凌梦蝶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的脸庞对着天花板,眼前不知不觉地出现龙天翔的脸颊。

“为什么七年前没有这样想呢?为什么十七年前没有这么想呢?”

凌梦蝶在心里这样问着,这问题让她有些不堪重负,她于是赶紧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

闲坐着,脑袋里仍然会胡思乱想,于是凌梦蝶便开始给凌雪伤收拾起东西来。

不一会,凌梦蝶在凌雪伤的床头柜的最下方发现了一本笔记本。当她翻开来看,纸张微微有些变色,看起来似乎有些年份的样子。

凌梦蝶于是坐在床边,将笔记本放在膝盖上看了起来,她首先是略微翻了翻,然后就发现这是凌梦蝶的日记本。这个日记本最早的时间追溯到了两千零七年,而最近的这是两个月前的。

很显然,这是个时间跨度很长的日记本,她的主人并不是按照时间,而是按照心情来记录的。因此,在这个日记本上,有时候会连续几天都有日记,有时候长达几个月没有日记。

虽然凌梦蝶已经决定了弃暗投明,但是她并曾经干过太多坏事,偷看日记本对她来说,就更不在话下了。因此,凌梦蝶几乎是犹都没有犹豫的,就开始看起凌雪伤的日记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然干嘛呢?

刚开始凌梦蝶都是用浏览的方式在看,直到半个小时之后。她才终于找到了一篇值得她细读的日记。

“和往常一样,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上午地课已经是过去时了。

微微晃了晃脑袋。有点疼,但不好意思抱怨睡太久睡得头疼,因为这实在跟别人没有关系。所以只能嘟着嘴巴向着虚空中哈口气,当是自我交待吧。

啊,是啊,头有点疼呢,该怎么办?头疼的人应该多休息一下才对,所以再睡一下吧,于是,下午的课就这样错过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

我不是个悲观地人,但是我喜欢黄昏,尤其喜欢黄昏的时候散步。我在黄昏的时候散过很多次步。每次都是走同一条路,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好说的。

每次别人跟我说,嘿,小雪,上次我看到你了。就在林荫道旁边的时候,我都很茫然。因为我每次散步都要路过林荫道,我怎么知道他说的是哪一天?

但是。如果他说,嘿,小雪,我上次看到你了,你穿着一件黄色印着切瓦格的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裙。那我一定会告诉他,喔,我知道,那天是两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之所以会对这些记得格外清楚。是因为在十一月十三日那天,我在散步的路上遇到了天狼。

我们之间有三次巧遇,第一次是对手,第二次还是对手,第三次他是苏荷的男朋友。

我记得那天他对我说,这么巧,你也在这里?

我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白色地运动装。

而我知道他不会记得那天我说过什么,也不会记得我穿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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