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走吗?我告诉你出谷怎么走!他上次是飞走的,你毒伤刚好,还很虚弱,记住不要运功。”柳焘一剑划开绑住空心菜的绳索,“抱歉,多有得罪!我若能活着再回此处,定报你的大恩。”说完,她又不舍地回头,深深地看了余天凌一眼,潇洒地走了。
此次任务也不算成功,蜀军作为皇城军,是帝都最庞大的一支军队,金云骞怕夜长梦多,已经提前把粮草调拨走了,剩下的该是留给三皇子的,被她烧了,她现在回去,无疑是去送死,可不回去,做了城主多年的眼线,城主也不会放过自己的。
走一步算一步吧,命如飘萍,身如蒲柳,她的父母都是城主的仆人,她也是,她家姐妹三个,为了能够入宫,从小就训练成为城主可用之人,最后只有她被大公主看中,成了一名线人。大公主曾经还嫌弃她长的不标致,举止粗鲁,像个男人婆。
想着想着,她走到溪水边,第一次想认认真真瞧一瞧自己。她的脸苍白带着不自然的红晕,湿发披散,发簪就是一个钢针暗器,早已不知去向,顶着这样一张脸,就算那样了,他也不会喜欢自己吧!
她抬手摸了摸脸颊,冰凉凉的,她勾起薄薄的嘴唇,冲着水中的影子绽放一抹洒脱无忌的笑。连唇都是灰白色的,唇边还干裂翘起,除了中毒,这三天三夜她粒米未进,太憔悴了。
她走了半个时辰,感觉周身传来肃杀之气,瑟瑟秋风回旋,脚边的枯叶突然振动起来,追她的人还真是锲而不舍啊!
金云骞眼眶发红,怒不可遏地骂道:“贱婢,本郡主要抓的人,就一定能抓到,你快说,你怎么会认识余天凌,他为何要救你?不老实交代,本郡主不会轻易饶了你。”
好个郡主,见面问她,居然不提她为何烧粮草,是谁派来的,看来她根本不认识她,也是,她一个小小的婢女,怎么能入了郡主的眼,就算在宫里,在她面前晃个一百次,她也不会正眼瞧她。
在她眼里,在城主眼里,她都只是一只蝼蚁,相比之下,筱樱公主从没有这样看她,把她当成一个人,一个朋友,甚至姐妹。
“你也喜欢余天凌吗?我也喜欢他,现在他是我男人。”本来就是,就这么简单,就这么诚实。
柳焘冷然一笑,凛然不惧,她就算不说,金云骞也不可能放过她,在她将死之前,能把她的心事昭告天下,她死而无憾!
金云骞一怔,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这个答案,看着面前这个姿色逊色自己许多的女子,强势傲然的看着她,她第一次觉得被狠狠地羞辱了,她苦苦思念的人,一路追随的人,不正眼看她一眼的人,却随随便便和这个普通的女子有了夫妻之实?
她不信,他余天凌不是喜欢湫儿吗?这个女人也太恬不知耻。
“把她抓起来,我要活的。”
密密麻麻的军士,见郡主黑着脸,精致的小脸垮着,整张脸都气扭曲了。仗着人多势众,柳焘本就憔悴,刚想运功,发现提不起劲,才想起空心菜说的是对的。一瞬间,无数支剑已经架在她的脖子上。
“把她吊在城楼上,不用审了。”
余天凌穿着蓑衣,戴着箬笠,打马进城,大雨滂沱,冲刷着蓑衣,雨水顺着纹理流下来像一条条细流,他的脸上全是雨水,因为他此时正仰头看到被吊在城楼上,已经奄奄一息的柳焘。
他本打算趁着大雨,进城找找师父,然后就离开沅陵,可一路上到处都是柳焘被捕的告示,金云骞这么做,明摆着就是逼他出来。
他要是这样杀进城去,引来了追捕他的人,他没有十足的把握脱身,要是找到金云骞谈谈,也许还能救下她。
金云骞会住在哪呢?不需要多想,余天凌就有了答案,一向娇生惯养,喜欢奢侈的郡主还能住哪呢?
十二楼。
她要抓捕他,定不会选择住在樊家,她跟樊家也不熟,果然不出所料,入夜时分,樊楼依然不沉寂,喧哗蒸腾,余天凌换了身金氏亲卫服,堪堪躲过众人,闪入了十二楼的客房。
这是十二楼最奢华的一处,并不难找。
假山池沼,亭廊轩榭,廊下挂着的一排排琉璃金珠风铃在夜风中奏响,如鸣佩环。屋内灯火通明,一展屏风后隐约可见金云骞娇小玲珑的影子,余天凌绕过屏风,走到她的面前。
金云骞见到他,喜悦之情形之于色,又沉下脸来:“你可终于出现了,我问你,你是为那个女贼来找我,不然你还躲着不见我的吧!”语气之中,娇嗔无比,又怨又怪又爱。
“她不是女贼,她是我的朋友,我来想请郡主留她一条命。”见余天凌第一次向自己低头,金云骞并不得意,还生出些许凄凉。
“你何时和我说话这样客气,从前你可不是这样和我说话,怎么现在这样生疏?你可知她烧了讨伐大军的粮草。本就是死罪。”
“你金家何时那么忠君爱国了,三皇子没有粮草就不能开拔,贻误军机。你家该高兴才是,再说,金家不是没有丝毫损失?她还算是帮了你们,请郡主放她一条生路吧!”
余天凌第二次向她求情,金云骞怒道:“她是你什么朋友?你这样为她求我?该不会,你真的跟她有什么吧?她可都说了。”这话不假,余天凌能想到柳焘做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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