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金春秋问礼。
“春秋来了?”
金德曼看到这个外甥很喜欢,这是她妹妹天明夫人的儿子,金春秋的爷爷还是真智王。
说来金春秋的身份还是不错的,真智王的孙子,真平王的外孙,女王的外甥。过他的骨品不是圣骨,而是真骨。
“那些人又在争论吗?”
金德曼拉着才几岁的外甥,“是啊,国都要亡了,那些人却还只知道一味抱怨。当初为了那点蝇头小利,一个个奋不顾身。如今,引祸上门,却只知道互相推诿,新罗就要亡于他们之手了。”
“姑姑,大华真的那么强大吗?”金春秋问。
“是的,很强大。大隋用了十几年都没灭掉高句丽,大唐只用五年灭高句丽,而大华只用了三个月不到就攻灭了百济。如今,他们携灭百济之威势而来,我们根本不是其对手。也许,我们连三个月都支撑不了。”
其实金德曼心里认为,真打起来,别说三个月,估计一个月都难。
看看百济,过去也是经常能够硬扛新罗,甚至与高句丽对打的,但是这一次呢?
他们连一场像样的仗都没有打过。
除了逃还是逃,每次一击即溃,最后大臣们甚至抓了百济王室求降。就外面那群人,估计一打起来,就全都不是逃就是降了。
指望他们击退大华军队,那根本就是痴人说梦。
“那我们怎么办?”
金春秋问。
金德曼没有回答,也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白天一天比一天短,夜晚却一天比一天凉。
殿里还没有生炭盆,宫殿似乎一个囚笼,又冷又寒。
寒气丝丝渗入,她的手脚总是冰凉。
南边倭国的那个皇后,如今杀了丈夫成了女天皇,现在还要与她联兵进攻百济。
那真是一个疯狂的女人,金德曼自认为是做不到那样的疯狂。她也不想要好远样,那个女人真的疯了吗?
对抗大华,如何对抗?
拼凑出二十万人马?难道就能打赢了?
看看高句丽,看看百济吧。
“春秋,你说如果我们投降,我们放弃王位放弃这里的一切搬去中原居住如何?”
“好啊,我喜欢中原。”金春秋笑着说道,在这幼小孩子的世界里,中原是一个繁华的地方,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相比起来,新罗就显得很普通。他不会却考虑什么叫做国家,什么叫做家族,也不会去考虑什么叫做责任。
“那你想去中原哪个城居住?广州、登州还是扬州又或是洛阳、汉京?”
金德曼也很喜欢中原,喜欢那里的种种,那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地大特博,而且十分的开放包容。
在那里,没有什么骨品制度,也没有什么世袭血统,更不会官职世袭,完全等级固化。
普通人读书也可以通过科举入仕,甚至当今的大华首相,曾经只是一个落魄的寒门书生。
而如今的大华皇帝,曾经也不过是一个还俗的小沙弥而已。
在那里,有才华都能得到施展。
她曾经无数次幻想过要到中原去生活。
她收集过许多中原的消息,甚至派人定期从中原收集报纸送回新罗,以便了解海那边的世界。
透过那些报纸杂志,她对那个世界越来越熟悉,越来越着迷。
广州、登州等等许多地方的消息,她都告诉过金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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