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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第1页)

乡里人发现大火之后五分钟,人们便开始聚集。其中有的人正赶着马车进城度周末,也停下来观看,更多的人则从周围邻近一带步行而来。这是一个黑人居住的地带,稀疏的小木屋,单薄贫瘠的土地,平时一支警卫搜查队要来梳上一遍也难找到十个人,包括男女老幼在内;然而这时,仿佛从天而降,不出半个钟头便汇集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的独个儿来,有的一家子出动。还有的从城里开着汽车,一路哇哩哇喇地飞驶赶来。其中包括本县法庭的警长——一个身材肥胖、神情潇洒的人,头脑顽固而又机灵,一副乐善好施的样子——他推开那些围观摊在床单上的尸体的人们,这些人带着呆滞的孩子般的惊讶神色瞧着,正像成年人在端详自己的不可更改的肖像那样。人群中也有偶然南下的北方佬,南方的穷白人和短时在北方住过的南方人,他们个个都相信这是桩黑人干的匿名凶杀案,凶手不是某个黑人,而是所有的黑种人;而且他们知道,深信不疑,还希望她被强奸过,至少两次——割断喉咙之前一次,之后又一次。警长来到尸体跟前亲自察看了一番,然后叫人抬走,不让这悲惨的尸体暴露在众人的眼前。

这样一来,除了摊放过尸体的地点和大火,再没有什么可供人们观看的了。过了一会儿,谁也记不清刚才摊尸的床单摆放过的位置,盖住的地面;这样,供观看的便只剩下大火了。于是人们观看大火,带着同样呆滞惊骇的凝视目光,这目光仿佛直接来自知识起源的古老发臭的洞穴;他们好像从未看过死亡,从未观看过大火似的。不一会儿,消防车雄赳赳地开来现场,一路呐喊着,吹口哨,敲铃子。崭新的车身漆成红色,带有金色的饰边,配备有一副手拉警报器和一个音调宏亮的金色铃子,威风凛凛,十分神气。车上还站着没有戴盔帽的男人和年轻小伙子,他们把着扶手任车飞驰,凛然不惧。车上装备有自动升降梯,用手一按就会立即升得老高,像是可以折叠的大礼帽;只不过现在没剩下可以供它们升高的目标了。车上还整齐地盘绕着没有用过的皮水管,令人想起大众杂志上电话托拉斯登的广告;可是这时既没有东西把它们支撑起来,也没有水从皮管里流过。于是,车上那些没戴盔帽的扔下了柜台桌边的工作赶来的男士纷纷跳下车,包括那位拉警报器的人,他们也加入观看,被人领着看了几处不同时候摊放过床单的地点;其中有几位的口袋里装着手枪,他们便开始查找肇事凶手。

然而没有谁可查访。她如此平静地度过了一生,向来只专注于自己的事务,她在这个城镇出生长大,至死仍是个外地人,外来者;她死时馈赠给这个县城的是一场惊讶和义愤。尽管她最终为人们提供了一场激动人心的大火场面,几乎可说是一次罗马式的节日盛会,人们还是饶不了她,不让她死后得到平静与安宁。不能因为这个。安宁哪是经常可以得到的呢。于是人们熙熙攘攘,挤作一团,相信这场大火,这次流血,这个仿佛是三年前早已死去的人,现在又重新活了过来,都在一齐嚷着要进行报复,而不相信开始沉寂下来的火焰和已经僵硬了的尸体都肯定无疑地表明了房屋已毁,人已丧命,无论怎样报复也是枉然。不能因为这个。既然对她的死亡的看法已确信无疑。货架上橱柜内塞满熟悉的货品有什么可取的呢,主人进货不是为了欣赏或者得到拥有它们的兴趣,而是为了招徕顾客,让他们以为划算而买去,否则主人会常常陷入沉思,既对那些尚未卖掉的货品大为不满,又对那些具有财力购买它们却不肯花钱的顾客感到愤怒,甚至感到绝望;律师呆在发霉的律师事务所里有什么好处呢,空等客户上门,与贪婪鬼和诈骗犯的幽灵泡在一起;同样,医生空等在诊所里有什么用处呢,准备好锋利的手术刀和高效的药品,相信病人抱有同样的信念而不用向病人提出人所共知的忠告——他们能够手到病除、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女人也来了,有闲的妇人,身穿色彩鲜艳但有时是匆忙赶做的衣服,带着神秘而又兴奋的灼灼发亮的目光,同时心里暗暗感到沮丧(她们一向更热爱死亡而不甘心坐享安宁),她们到处印上坚实娇小的脚印,一面走动一面咕哝谁干的?谁干的?也许还会和着脚步说他还逍遥法外?噢,是吗?是吗?

既然没有可调查的现场,警长也带着恼怒和惊讶的神情望着火焰。他尚未想到使自己陷入困惑的是某个人。仿佛引起这一切的只是火本身,这场火是为了达到那个目的和结果而自发燃烧起来的。他似乎认为正是由于杀人放火这类罪恶,才早就有不少前辈会干上这一行——一直延续到他自己,而这场火却站在罪犯一边跟自己作对。因此,他带着困惑而又恼怒的神情继续走动,绕着那自由自在燃烧着的大火,那既给人以希望又能毁灭一切的火焰,直到他的助手跑来报告:在房子那边的小木屋里发现了新近有人居住的痕迹。这时,发现这场大火的乡下人(他还没进城去,两小时前他就下了车,马车还停在那儿没有移动一步;此刻他在人群中间走动,头发乱蓬蓬的,比划着手势,满面倦容,神情愤怒,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才立即记起来:他破门而入之际曾看见屋里有一个人。

“一个白人?”警长问。

“是的,先生。他扑通扑通地在厅堂里滚,像刚从楼梯上摔下来。他竭力阻止我上楼去,告诉我他刚才还在楼上,那儿没有任何人。等到我下楼时他却没影儿了。”

警长打量了一下他们,问道:“谁住在那小木屋里?”

“我不知道谁住过,”助手说,“我猜是黑鬼吧。我听人说,她也许曾经让黑鬼同她一起住在这幢屋里。我奇怪的倒是,过了这么久的时间才有黑鬼把她干掉。”

“给我找个黑鬼来,”警长说。他的助手和其他两三人抓来个黑人。警长问:“谁一向住在那个小木屋里?”

“我不知道,瓦特先生,”黑人说,“我不没有留心注意过。我连有没有哪个谁住那儿都不晓得。”

“把他领到那儿去,”警长说。

这时人们围在警长和他的助手以及那个黑人的周围,带着贪婪的目光,无力的延绵的火焰已开始失去吸引力,大家呈现出一致的表情。像是顿时出神入化似的,他们每个人的五种感官都变成了一个视觉器官,他们中间流动着像是由风、由空气生成的谈话声是他吗?干那事的是他吗?警长抓到他了。警长已经抓到他了。警长则盯了他们一眼,说道:“走开。你们都走开。去看火吧。假若需要你们帮忙,我会叫你们。走开去。”他转过身,领着他手下的人朝小木屋走去。被他斥退的人在他背后拥成一团,看着三个白人和一个黑人走进那个小木屋,随手把门关上。在他们背后,将尽的火焰又烘烘地燃烧起来,声音虽不比嘈杂的人声更高,却到处烧个不停看在上帝面上,要真是他干的,我们这些人在这儿干啥,老站着干啥?杀死一位白女人,龟儿的黑——他们谁也没有进过这幢住宅。她活着的时候,他们不愿让自己的妻子去拜访她。他们年轻的时候,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父辈中也有人这样做)在街上追在她背后叫喊:“爱黑鬼的人!爱黑鬼的人!”

警长来到小木屋里,沉甸甸地坐在一张帆布床边。他叹了口气,大腹便便,不折不扣地像个大胖子那样懒得动弹,磐石般坐在那儿。“现在,我要知道谁住在这个小木屋里,”他说。

“我已经对您讲了我不知道,”黑人说,声音忧郁却十分机警,尽量不动声色。他注视着警长。另外两个白人站在他背后,他看不见他们,也没转过头去瞟他们一眼。他注视着警长的面孔,像一个人在瞧镜子似的。惩罚到来之前他也许就看见了,正像从镜子里所能看见的那样。也许没看见,因为警长脸上要有任何变化的话,也只不过是忽地闪烁了一下。黑人没有往后瞧;当皮鞭抽在他背上,他的面孔只抽搐了一下,那动作突然、疾速而又剧烈,嘴角猛地翘了一下,像微笑时牙齿短暂一露。然后他的面孔又恢复常态,看不见任何反应。

“我想你还没有尽力去回忆,”警长说。

“我知都不知道,能回忆个啥,”黑人说,“我不是住在这个地方周围附近。白人兄弟,你们知道哪里我住在。”

“比福德先生说你就住在路那边,”警长说。

“住路那边的许多乡亲多哩,比福德先生应该知道哪里是我住。”

“他在撒谎,”助手说,他的名字叫比福德,就是他在用皮鞭抽打。他握着皮鞭,打结的一头露在前面,正在观察警长的脸色,他像一只长毛垂耳狗,只待一声命令便会纵身跳进水里。

“也许在,也许不在,”警长说,沉思地注视着黑人,肥胖的身躯一动不动地压在行军床上,床的弹簧直往下沉。“我想他还不明白我不是闹着玩的,更不用说外面那些乡亲;他以为我们没有监狱关他,要是他不放明白点,要出了什么差错,别以为即便有监狱也不会把他关起来。”也许这时他眼里闪现一个暗示,一个信号;也许没闪现。黑人可能看见了它,也可能没有留意。又一皮鞭抽打下来,鞭头划过黑人的背部。“记起来了吗?”警长问。

“那是两个白人,”黑人说,声音冷淡但不阴郁,平平淡淡,“我不知道谁是他们,他们干啥。不与我的事任何相干。我不绝不见到过他们,只听人说两个白人那儿住。我才不管谁他们是。就是这些我知道的。您可以把血抽打出我来,但那是所有我知道的。”

警长又叹了口气:“行啦,我猜是那么回事。”

“是那个叫克里斯默斯的家伙,往常在刨木厂干活的,另一个家伙叫布朗,”第三个人说,“你在杰弗生镇上随手抓一个出气带酒味的人,都能够告诉你这些。”

“我想这也说得不错,”警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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