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也好,知识产权也罢,在历史上一定时期,的确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但是在今天的净土,显然,当所有人都衣食无忧,更无须直面死神时,物质刺激、物质激励的手段完全失效,创新创造,也彻底从谋生手段、变为了自我实现的手段,弊端远多过益处的此类规则,
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且不论,那些历史上的专利、产权等规则,除供有心人、有产者捞金之外,对全人类的创造创新而言,委实只是一种拖累。
就看眼前的草稿,汽车标志,圆圈形状的三叉星,这一图案其实很容易被设计者想到,早期汽车的圆盘状方向盘,三辐形式的就很常见,将构型抽象出来,以金属制,就可以成为很有特色的车辆标志。
然而,在旧时代的规则之下,一旦某人如本兹般捷足先登,注册商标、并不断展期,
则全世界的所有人,不论与本兹同时代、还是在其后降生于这世上的所有人,都将一概失去使用这标志,装饰自己的汽车方案之机会。
同时代的人,被此限制,或许还可以商榷,那么那些在权利注册时,根本未曾来到这世上的人,何其无辜,有凭什么得为一纸文书,与背后之利益,而须得放弃这种利用简单、明了之构图来作为标志的权利。
汽车,规模工业的产物,代表性的抽象构型并不多,三辐方向盘就是其中之一。
由此设计的标志,平心而论,的确十分简洁而令人印象深刻,再加上梅赛德斯-本兹的家族式、继承式外观设计,是极其成功的样例。
但,作为一种工业品,汽车的根本用途,并非观赏。
而是用来运载旅客到指定地。
实用性,与观赏性,在汽车上呈现一种突出的对立统一,价格昂贵、形象不凡的梅赛德斯-本兹轿车,风靡旧时代的尤洛浦、沙罗与西大陆列强,其内在机械特性与产品品质,却委实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在这方面,稍微了解一下历史,方然就明白,在西大陆列强畅销的本兹牌汽车,
根本只是在卖标志和外观而已。
假如,仅仅是假如,任何个人与组织,都能不受限制的使用三叉星标志,与同样被专利、知识产权所垄断的本兹式设计风格,
则人类完全可以得到更可靠、更廉价、也更舒适,
且外观一如既往的产品。
不论怎样自诩理性,人类,毕竟是一有着审美能力的物种。
在审美偏好下,选择,往往出于感性、而非理性,品牌、标志与外观的加持甚至超过产品本身的性能。
在这种大环境下,方然曾断言,只要梅赛德斯-本兹(也包括其他豪华品牌)始终垄断其标志与外观,其他新兴汽车厂商,哪怕制造出再性能优良、物美价廉的汽车,也绝对无法撼动其市场地位,更没可能取而代之。
其实,也无须断言,而是这种事情早已在旧时代发生过。
扶桑汽车产业,自十五世纪初以来,陆续发展出了若干世界有名的汽车公司,但自始至终,直到电动车兴起、社会剧变,年产数千万辆的扶桑汽车产业,始终没能打造出一个能与bba、尤其本兹抗衡的豪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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