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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第2页)

“因为你迷失了,你在退缩。”

“我没有!”他慌乱的辩解着:“祷告者,我了解过他们。他们的施法方式和作战特点绝不像白魔法,确切的说是跟白魔法的所有传统背道而驰!你知道他们让我想起来了什么,那些终生同黑暗为伍的巫师!”

“你讨厌他们,或者说,你恨他们?”

“在光明面前所有黑暗都无处藏身!”

“光明和暗黑,白魔法和黑魔法,很好,我们来聊聊。”黑色的倒影凝视着他,用那双黑色的眼睛:“一个使用白魔法的人,人们眼中最虔诚的牧师,可他把所有的白魔法都用来欺凌弱小,杀戮无辜。一个使用黑魔法的人,人们眼中最邪恶的巫师,可他把所有的黑魔法都用来铲除恶霸,拯救苍生。那么你觉得,他们谁代表光明,谁又代表黑暗呢?”

“这根本不可能,格林!”

“你没见过并不代表没有,格林!”

“谁?举个例子给我,告诉我他的名字,我只要一个。”

“你,格林。”

“我?!”

“你。”倒影对他说:“我们。”

“不,我不是。”他摇了摇头:“我只是个叛教者。”

“这个日渐腐朽的教会理应被摒弃!它和它的白魔法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彻底迷失了!格林,你不是早就看到了这一点吗?!”倒影的表情却越发的坚定了:“我们要推翻它,我们要终结它,只有这么做,才能让这个世界重回光明!”

“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无助的对倒影说。

“你知道该怎么做,你一直都知道。”

“就这么简单么?”

“是的,就这么简单。”倒影站了起来,手中握着那把由一条条暗影纹络编织而成的虚空之刃。

那就在这个晚上,他和他的倒影杀光了后花园中所有可能注意到他和他这把虚空之刃的人。包括那个拨弄水花的少女和那个跌跌撞撞的老头儿。

第六十三章 偶遇

苏菲蒙着面纱走在枫城的一条小巷里,强忍着内心中的兴奋让自己看起来闲庭信步,还要压抑住自己的魔力,绝不能流露出来,是的,一点都不能。因为她知道自己所谓的“一点”对别人来说可能就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魔力洪流,她可不想在这种时候让目标捕捉到自己丝毫的痕迹。

事实上她已经在这座城市游荡了两个星期了,大大小小的场所基本全转了个遍,还得带着这恼人的面纱。其实当她刚刚来到枫城的时候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当见到她的第一个人惊呼出:“天呐,星辰之泪!”之后,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就已经被各种热情的、激动的、甚至热泪盈眶的信徒们团团包围。她甚至觉得如果不立刻离开这儿的话,恐怕就只能在不停的点头致意中把自己的颈椎给累断了。所以她第一次落荒而逃了,为了这群狂热到让她不知所措的信徒。

但是五分钟后,她又回到了这里。蒙上面纱,像个来自希利苏斯的妇女般穿过人群,听着他们讨论着那些关于她的种种传奇。说实话,有百分之八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可她的心情却因此而明媚起来,人们爱我,她有点儿沾沾自喜的这样想着,人们都爱我!

可是在十三天又二十三个小时四十二分钟后的今天,她终于开始不可抑制的焦躁起来。荒废,她第一次切身体会到这个词的意思,这些天来,她不停的在这座刺客之城中转来转去,却一无所获。更关键的是,在这十几天中她除了转来转去之外,居然什么都没做!要知道自从六岁拜入恩格里斯特门下的那天起,她就从来没有…如此无所事事过。

冥想,修行,接受膜拜,参加某个盛大的仪式,造访某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她的生活总是无比的充实,充实到让她根本来不及思考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不过话说回来了,她也没必要思考这些,这些年她过的很愉快,不管是在霜冻刀锋上的六年,还是在荣耀城里的十四年,一直很愉快。

每天晚上她都会跟爱人来一次心灵感应,虽然她根本不记得自己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自己就像个麻雀般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而在她的脑海里,他总会安逸的坐在壁炉旁的摇椅中,翻看着某本她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自己产生兴趣的书籍,而那悠然的,温柔的,充满爱意的声音总能让自己安心睡个好觉。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是啊,从孤儿院到恩格里斯特,从恩师到圣堂,从圣堂到菲利克斯,人生不是就应该这样么?当你年幼的时候会有一些人教导你,扶持你,教给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当你长大后他们就会为你找到一个如意郎君,而你的余生将会跟这个人携手度过…哦,还是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么?与自己相爱的人厮守一生,哦,还有比菲利克斯更能同她相配的人么?星辰之泪和云中苍穹,听起来就那么天造地设。

她会想他,在每个夜晚都跟他心灵感应的情况下还是会想他。半个月的分别,不知道这对寻常夫妻来说算不算长久,她只知道他很忙,几乎整天都跟那些祷告者呆在一起,她也很忙,总有数不清的仪式和典礼需要她参加。但是结婚三年来,他们分开的时间从没有超过三天,而在不知不觉中这也已成了她的习惯。虽然他们已经不会像新婚时那样拥抱而眠,却在入睡时一定会脸对着脸,这样无论谁在半夜醒来都能看到彼此,而每当看到他熟睡的样子都会让她无比的心安。相反,在没有他的夜晚,她不是睡不好,就干脆睡不着。

她不记得自己是否为此哭过,在这十几个寂寞的夜里,孤独的梦中。有那么几次她甚至恨不得立刻赶回荣耀城的家,然后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反正这整个过程也用不了几十分钟。可就像出发前她对他说过的,她早已不是那个怕黑的小姑娘,更不是那个只会粘人的小女人,她是星辰之泪,星辰之泪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就是这儿了,她站在街角这个破旧的酒吧门前,目标就在里面,以档案中他的实力来看,她只要一招就能送他下地狱,但她不会这么做。她会把他抓回荣耀城,让他在真理大教堂接受圣堂和所有教民们的审判,然后看着他被钉在十字架上,直到被熊熊圣火所吞噬,这才是叛教者应得的下场。只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想抓住一个人要远比把这个人杀掉难得多,所以…她恐怕得用两招才行。

在推开门的瞬间,她就看到了角落里那个身着麻布披风,头戴兜帽的男人。就是他了,她摘掉面纱,脸上总算露出了那么一丁点儿笑容,而那个男人竟然也出人意料的抬起了头,露出了他藏在兜帽中的脸庞。

这个人…是我。

很奇怪是吗?从逻辑上来说,似乎坐在这儿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该是我,好吧,我们只能将时钟拨回一个小时前了。

百无聊赖的生活开始让人感到厌倦,要不就是生尽欢的地下室,要不就是威廉至今都不肯告诉我具体在哪儿的荒野。无处不在却一个都见不着的搜捕者,扬言要杀光我们却连个面都不露的高桥——有时候我都会怀疑自己的处境到底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遭,可又总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尝试。

直到我想起了劳薇塔。

是的,毫无征兆的想起了她。

想见她很简单,只要烧掉那张卡片,但是把这样一个人招到自己唯一的避难所来似乎…好在我还没蠢到这种程度,我甚至不打算在博爱城见她,于是我决定去她的地盘——枫城。没人会同意我这么做,而我也懒得多费唇舌,所以我选择了更容易的方式,跟谁也没说。

一件麻布披风,一张传送卷轴,一枚银币,就让我坐在了这个破旧而狭小的酒馆儿里,但是我并没有立刻烧掉这张卡片。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想了很多,特别是当那些兴奋和冲动渐渐散去后,关于这个女人的点点滴滴都开始变得清晰。

她很诱人,对我来说尤过甚之,但是相对应的,她太危险,也太精明。作为同铸会的头号通缉犯,我毫不怀疑自己的价值比她之前挣到的所有报酬都多得多,而作为一个从不做亏本生意的人,我不能保证当她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身后不会跟着一个狮心元帅、鹰眼魔导或者狐尾祭祀,甚至再加上一个封禁师。

也许我应该立刻滚回生尽欢的地下室里,落进某个角落缩成一团,就这样在无尽的黑暗和孤独中了却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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