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金老起早,三五点钟做饭吃了等鲁达。鲁达也来的早。这时是九月天,天色才微亮,鲁达就来找金老,给金老撑腰让他走人。
金老要走;小二来拦。鲁达质问,小二答复“须欠郑大官人典身钱,着落在小人身上看管他”。鲁达声称“郑屠的钱,洒家自还他”。小二不敢放行。
这里小二确实不能放。金老一走,小二能找鲁达讲理?小二找郑屠汇报,郑屠能找鲁达说理?那最后结果不还是郑屠拿小二来出气要钱?这事小二真的担当不起。鲁达“去那小二脸上只一掌”,这个本来可能是小二想要的结果,让鲁达给自己留点证据,自己好找郑屠说话证明。
然而鲁达的力气实在太大,一巴掌“打的那店小二口中吐血”,这小二就亏了;且鲁达还鲁莽,“再复一拳,打下当门两个牙齿”。这证据确实足了;但小二本来就是夹缝中的为难人,那该这么大罪过。见打了小二,杀鸡儆猴,店主人也不敢出头。
鲁达做事做彻底。“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公去的远了,方才起身。径到状元桥来”,没给店小二留哪怕一点的报信时间和空间。
经典的三十斤臊子故事上演。鲁达来要臊子,并不是正常事理下他该做的事情。可是郑屠不能去瞎猜,万一是鲁达和小种经略熟络,正好没事赶上了,或者友好赌博、设了个彩头呢?所以问不得,切就是了。要郑屠亲自切,对鲁达而言是惩罚和消耗郑屠;而郑屠理解是鲁达表示身份的需要,对两边都算是有合理解释的要求。
连着剁了好几个小时的臊子,大家都看得出状态有点不对。鲁达提“十斤寸金软骨”剁臊子的要求实在离谱,郑屠也只敢赔笑着问“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你这是专门来开我玩笑呢吧?鲁达发作,把郑屠剁了两小时以上的劳动成果直接甩郑屠脸上。
诋毁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在否定其存在价值,是极佳的挑衅行为;打脸会让承受者眼前一黑、感觉蒙圈。眼看着耗费半天精力的辛苦劳动成果就此毁去,还砸到了脸上,这侮辱效果无以复加。郑屠一怒之下顾不得双方身份差距问题,“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冲动了;鲁达则冷静地“早拔步在当街上”。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要来揪鲁达”,此时郑屠应该已经开始恢复一些理智。刀虽然拿了,只是助长自己气势。真正的行为来说,自己就算拿住了鲁达,也不敢真的做些什么,还是只能问话。但对鲁达而言,郑屠拿刀在先,鲁达可以“还手”。不知那个时代的法理论来,鲁达是否能算正当防卫。
鲁达“望小腹上只一脚”,我见许多人都提过,基于古代验伤手段,这个是不留明面证据的,我对此认同。随即郑屠终于听到鲁达给出的两条找事理由:“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
这两条理由,前者听起来,是别人给自己起的绰号冒犯到鲁达了;后者在郑屠的视角里,搞不好还觉得金老要典身钱三千贯是敲诈他呢,恐怕还有话可说。于是鲁达打第一拳前说话时,郑屠刀还在手,却并没有挥动。在郑屠心里,恐怕是觉得:鲁达给理由了,这就是好事;怕的就是不说话。既然鲁达开了口,那应该就有解释的空间。
先解释下鲁达的打人动机。我目前见过的信息里,都说鲁达是因金翠莲而打的郑屠;但在我看来,这两个理由恐怕难分轻重,甚至前一个理由大概率要更重一些,而不只是拿来当个明面上的幌子。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就在鲁达这句介绍里。
这里,鲁达说自己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这种场景下抛出这话来,基本可以认为这是他担任过的实权最高的官职。这个官职对鲁达的人生和行为是有很大影响的。
关西五路基本是老种经略的地盘。作为宋与西夏的军事前线,最高军事指挥官拥有巨大影响力。在王进视角里有过伏笔,王进认为,老种经略是能和中央对抗、不理会甚至更胜于殿帅府太尉的。以鲁达的经历,他任关西五路廉访使,自然不会是中央的任命,应该是老种经略的任命。廉访使,访查地方官是否清廉公正的使者。能下达这项任命、能对地方官员廉政进行考察,则又说明老种经略对地方的管控力度极强。以鲁达这又鲁莽、又明白、后文还透出对“把官路当人情,只苦别人”行径深恶痛绝的为人方式,对官派作风的熟稔,一方面他确实极其适合这一职务,另一方面可以想见他在和各地方官打交道过程中有极大概率得罪了不少人。从这条线来看,鲁达从老种经略处出来、到小种经略这地方,有较大概率是老种经略对鲁达的肯定和爱护、同时也说明鲁达得罪的地方官要么数量不少、要么能量不小、足以让老种经略头疼,让老种经略不得不撤了鲁达的廉访使官位来给出个交待。基本可以认为,是在这种情况下,老种经略认为鲁达不宜再继续担任廉访使,但他对鲁达的能力、态度依然是肯定的居多,于是安排鲁达到小种经略这边。这是鲁达这句介绍里潜藏下的信息。
所以抽离开来看,在这个地方,实际意义上的“镇关西”究竟是谁?
我们首先知道不是郑屠。那么真的是“关西五路廉访使”鲁达吗?郑屠冒犯的是他吗?鲁达敢自称、会自称“镇关西”吗?我认为答案都是否定的。
鲁达经受安排,离开了老种经略。然而这书里,唯一实际能担、但也决不能真的去担“镇关西”名头的,是鲁达的前任上司——老种经略相公。既然老种经略是实质意义上的“镇关西”,但因为太惹忌讳,都不能担“镇关西”这个名头;而别人却叫出这个绰号来,还用这个名号为非作歹——那么作为爱戴老种经略、受其照顾的前手下将官,鲁达如何能眼看着郑屠如此冒犯?就好像当今社会,假如有某个做花草或是胭脂生意的,自己起个外号叫东方红,然后人品无赖、胡作非为。请问你有能力的情况下,是否也很想将那厮按倒在地,赏他两拳,问上一声,你也配?
鲁达打杀郑屠的这件事情里,究竟是镇关西名号的问题大,还是金翠莲的问题大?只能说《水浒》写来,确实各人有各人的看法。这个问题,《水浒》不给答案,一定程度也是要这个无法分辨的效果,所以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只是后文里,鲁达提起此事时,一般只说自己打杀了镇关西,不提自己救了金翠莲。因此,我倾向于在他内心中,是更以教训了侵犯老种经略威风之人为豪,只有打杀了冒犯老种经略的“镇关西”才足以成为匹配他身份的英雄事迹。
于是鲁达下手。第一拳打过,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恐怕是觉得问题既然揭开,那就看到了解决的希望。喊“打得好”,说他硬气的人比较多,甚至书里明面上也这么引导。但需要补充另外一种可能——当然不能肯定。郑屠喊这话的后面,可能原本是要扯出一段话的。
什么话?打个比方:“打得好!提辖教训的是!这必是小人的不是了。小人有眼不识提辖,他人冒送的称呼,小人也不知是如何得来。既然现今冲撞了提辖,小人谨领提辖教训、自当上门赔礼。至于那金翠莲什么的,不论此前是非,都依提辖吩咐”。这些话如果能说出来,郑屠自身形象依然有所保障,也能给足鲁达的下门台阶。
然而问题是,鲁达手重,一拳打得郑屠晕晕乎乎。就算郑屠是想说上面这番话,恐怕也没法说得连贯。
而这里鲁达骂“直娘贼,还敢应口”,则打断并直接扭曲了郑屠的话,让自己下一拳打的理所应当。于是第二拳打在眼眶上。
两拳下来,郑屠感觉要完,挨不住了。不能再说场面话了,保命要紧,直接讨饶。鲁达找理由非要打上第三拳。这第三拳打的位置要命、鲁达拳又重,郑屠了账。
鲁达虽然鲁莽,毕竟通达事务。判断自己打出了人命,口里骂他诈死,脚下抓紧抹油——这又是一个自古以来的老油条常用手段。表面不弱势头,混淆视听,尝试构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脚底下调整方向,做事实上的最优选择。鲁达凶悍,大家不敢承担风险拦他;鲁达快速收拾东西、带护身武器出逃。
鲁达为什么要逃走?直白的原因,确实就是“没人送饭”。但不是单纯的蹲牢里没人送饭,而是自己的事情必然牵扯老种、小种经略相公,让他们难做。知道此事之后,自己任廉访使期间得罪的官员,也可能落井下石、为难自己;而自己这个天孤星目前并没有多少有交情的同事,是真的无人照看自己。这样一来,要么自己吃亏,要么让领导难办。既然自己到小种经略处不久,周边关系不深、牵扯人事不多,对小种经略也不见得有什么贡献、参与了多深事务,而自己的事情马上就要为难小种经略,不如自己逃去也罢,至少能让小种经略省事一些。
这段故事里,鲁达打死郑屠,并不是因为鲁达更讲理、而恰恰是因为鲁达更有背景、有武力、能更不讲理。鲁达打死郑屠的两个原因,没有一个能在官方台面上过得去流程,只能是强行消去他和读者心中的一口怨气。痛快之后,在关西地面,甚至于此时宋朝官方台面上,那就是鲁达“无故用拳打死市上郑屠”,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鲁达脱逃,郑屠确认死亡,郑屠家人和邻居出面首告。府尹来问经略府态度——可见地方官地位明显低于小种经略。见到小种经略,府尹客观报告了事情状况,给足面子;小种经略并不知道鲁达已逃,一方面依法办事“须教他推问使得”,另一方面留下回护空间“如若供招明白,拟罪已定,也须教我父亲知道,方可断决。怕日后父亲处边上要这个人时,却不好看”。府尹答应“合行申禀老经略相公知道”,认同确实该这么办。随后发文追捕鲁达。
从鲁达的系列行动逻辑中,我们能看到老种经略的一个侧影。军事能力上顶住西面半边天;政治上能任用鲁达查访地方廉政;对下爱护鲁达等手下军官,但应该没有违法包庇的先例;人格魅力上让鲁达等下层军官高度敬佩、甘愿牺牲自己前途维护其名声。在《水浒》之中,老种经略的形象极其高大,也不知道《水浒》最初的计划里,宋江招安之后,有没有他出场亮相的空间。
这个阶段,赵宋法律虽然客观上保护了恶人,但司法体系本身基本可以算是公正有效的,当然也可以说是有漏洞的。毕竟鲁达的行为的确没有证据、没有可以出口的理由支持,无论什么时候的法律来算,都只能算作鲁达自己惹事,甚至鲁达都没给别人辩解的空间,是无法在法理上立住脚的。
这里的人名,金翠莲,喻义可能是“今悴怜”,如今为其忧心和怜惜(潘家酒楼大概是“攀”家酒楼,所以客观上确实可以凑成后来“攀今怜”三字);郑屠喻义大概是“正途”,鲁达打断了自己的正途。“正途”欺压良善、欺凌弱者、逢迎高官,不能以“正途”手段处理;想要伸张道义,则不能容许郑屠、无法再容于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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