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是好物--------------------
余晓菲照例将收到的情书当做作业批改,有些纳闷的看着手中刚刚拿起的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是一名叫威廉的学生写的,对于这位学生她还是吸印像的,是一位开朗的美国大男孩,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就像一只憨态可爱的小熊。
之前威廉也写过情书,内容是热情洋溢,充满的活力,当然,错字也是层出不穷。
可是现在拿在手中的这封情书,虽然也是热情洋溢,却运用了很多华丽的修饰词,语法词汇也用的比较到位。感觉上并不像威廉写的,难道是找了枪手?可是这个并不是自己布置的作业,应该没这个必要吧?不过,如果是威廉自己写的,这进步也太快了,风格也不太像啊?
算了,也没什么好想的。
将手中的情书放下,深思片刻,标了几处错误,稍做修改,便放到了一边。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余晓菲和史密斯先生便开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开始“情书”交流。
经过一年的“情书”交流,史密斯先生对于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是越来越大,渐渐的不满足于文字间的交往(余晓菲:什么交往?我只是在批作业),很想见一面。
正好威廉说起要开“家长会”,史密斯先生摸摸下巴,自己是威廉的表哥,也算家长不是吗?!
家长会这天,史密斯先生换上了一套精美的西服,开车来到孔子学院。当看到站在最前方的余晓菲时,轻轻的笑了一声:原来是她。
史密斯先生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余晓菲,之前我们说过他非常喜欢中国文化,经常去唐街,尤其是在中国节庆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余晓菲是在一家手工店,当时史密斯先生听说这家手工让店进了一批中国绣品,非常精美,于是想来挑选几件当做礼物送给家人。
那时余晓菲刚到美国不久,稚嫩的面容让她显得比实年龄要小很多。所以,史密斯先生对她的第一印像是:一个可爱的中国小女孩。当得知这些绣品是这位中国小女孩做的时候,很吃惊。不过也中是想这个小女孩手工不错,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不过当他看到店中的双面绣时,惊叹不已。之前去中国时曾经有一位朋友送过他一幅山水绣,据说是名家的作品。那位朋友在向自己介绍过中国刺绣时曾提到过“双面绣”,那可是刺绣中的绝技,没想到自己还能在美国看到,而且是出自一个中国小女孩之手。
第二次见面,是在苏夫人的旗袍店。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喜欢中式旗袍,经常来苏夫人的旗袍店定制服装。那次,史密斯先生是来拿母亲订做好的旗袍。
一进门正好看到准备出门的余晓菲,小女孩大概是有急事,走的很快,一不小心撞进了他的怀中。女孩很小声的说了句“对不起”便低着头从身边跑开,中国女孩真容易害羞啊。
旗袍拿回家后,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高兴,对上面绣上的牡丹赞叹不已。
是那个中国女孩绣的吧,史密斯先生心中这样想道,的确很好看。
第三次,是在他的车上,咳,想歪的去面壁。当时他正在赶往公司的路上,坐在车中随意的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当路过一街边花园时,正好看到正在练功的余晓菲。因为前两次的印像,他一眼就认出这位会刺绣的中国女孩。
让司机将车停在路边,看着正在锻炼的女孩。一对中式长剑被她舞的优美华丽,随意束起的马尾随着舞动的身体划出一道弧形。
原来,这个女孩还会功夫,中国功夫还真漂亮。史密斯先生看着女孩收功离开,默默的想着。
第四次,是在美国演出的中国戏剧时。当得知有中国戏剧巡演在美国进行时,史密斯先生第一时间买到了一张前排贵宾坐。
当看到出现在台前的女角,他马上就认出,又是那个中国女孩。
按理说,京剧的角色的扮相与现实中相差很大,很难从中看出扮演者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史密斯先生就非常肯定,是那个女孩没错。
当演出结束后,史密斯先生便来到后台,能够多次相遇,也是缘分,他突然想认识一下这个女孩。不过,当看到女孩向身边男孩微笑的样子时,他最终没有再向前。兴是默默的看着女孩开心的拉着男孩的手离开。
后来,史密斯虽然还偶尔能看到女孩,却再也没有迈出相识的那一步,只是默默看着女孩的欢笑、天真、伤感和偶尔展现出来的迷糊……
没有想到,在中国还能和她相遇。史密斯先生看着台上的中国女孩,嘴角翘起。这难道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缘分”?
25追求
讲台上的余晓菲感觉有一道视线总是盯着自己看,顺着视线看去,在众多的学生家长中发现了一个修长的身影。当看清楚身形的相貌后,余晓菲在心中大呼“美大叔啊!”
余晓菲是个“大叔控”,这点大概和她重生有些关系,毕竟上辈子加上这辈子的年龄算起来她也可以是“大妈级”(余晓菲:保持童心,姐很年轻)人物,虽然小正太也很可爱,但比起美大叔还是有差距的。当然,路德少年是个例外,少年老成的路德在余晓菲的心目中的定位是“伪大叔”。具体可以参考下网球王子中的两们大叔级人物:手冢冰山和真田皇帝。所以,余晓菲一直没把他划分在“正太”范围内。
史密斯先生看到余晓菲注意到自己,回以一个微笑。余晓菲的脸红了一下,这大叔也太美形了,再配上一付金丝眼镜简直帅呆了!不过,很快她就调整好面部表情,换上恬静的微笑回答起家长的提问,只是心中的小人不断的扭动着身体,捂着红通通的脸颊高呼:美大叔!腹黑!眼镜!鬼畜(这娃自从美国回来后又重新投入到JJ耽美世界,最近哈虐恋BL文)!
看到余晓菲的表现,史密斯先生笑意更浓了,自己无往不利的笑容居然还有失效的时候(如果大叔知道余晓菲心中所想,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笑容?!)。
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注意了很久,这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位“美大叔”,还因为总觉得他有些面熟,好像自己从哪里见过。要知道,余晓菲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看帅哥,虽然没记的不是很清楚,但对于这个曾经偶遇过几次的美大叔还是有点儿印象的。不过,话说回来,这大叔保养的可真好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还跟三十几岁的人一样(史密斯:我是表哥,不是老爸,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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