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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考到第三场,杜主考实在无法抑制内心的矛盾与惶恐,只好向考生们求救:“俺手里有好多推荐信,但是俺实在确定不了该录取谁不录取谁,同学们有什么高见?”七十多岁的考生尹枢为老不尊,跳起来道:“那俺来帮你改卷子!”下面五百多考生居然一起起哄叫好——大唐朝的人说“进士无行”,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于是三场考毕,尹枢当场阅卷,先定出第二至第三十名,大家一一看过,都无话可说。悬念集中到了第一名身上。杜黄裳问尹枢,咱们这还差个状元啊,你准备给谁?尹老头竟理直气壮地说,俺看就只有晚生自己了够分量了!杜主考大惊,天下竟还有这么不含蓄的人物?众人遂传看卷子,果然文章锦绣,手段高明,并无异议。于是尹老头慨然把自己录为第一名,又一个新科状元诞生了。杜黄裳满怀感激地拉着尹老头道:“先辈啊,可是亏了你,不然俺几乎过不了关!”

科举考试的历史上,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桩主考官对考生感激涕零,管叫人家“先辈”的。据说这出戏算得上是千古佳话。

然而,那样洒脱豪迈的时代,也已经走到了尾声。公元八七三年,著名佛教票友,大唐懿宗皇帝驾崩,宦官们拥立年仅十二岁的小孩子僖宗继位。是时王纲解纽,天下纷扰,乱世枭雄们盘马弯弓跃跃欲试,未知鹿死谁手。

九世纪末的夕阳,斜照在长安城头。

一、记得当年草上飞

大唐咸通年间的那几个考官眨巴眨巴眼睛,也许中国历史就完全不一样了。

年轻人最大的本钱,就是在他们面前有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年轻人最大的麻烦,就是不知道到底做哪一个抉择才会有一个比较光明一点的未来。在今天是这样子,在大唐朝也是这样子,估计再过一千年,还会是这个样子。

当黄巢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在做山贼还是考状元的抉择前困惑过。不过在黄巢读过的书中似乎说得很明白:如果考状元有前途,那么谁还会去当山贼?而且黄巢也确实有读书考状元的条件:家里不穷,本人不傻。据说,黄巢五岁时,就能吟诗一首半,那半首是:“堪与百花为总首,自然天赐赭黄衣。”其父怪他乱说话,想揍他,祖父劝阻,说孩子小不懂事,能做诗不简单,再赋一首看看吧。于是小黄巢又来了一首:“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

说来说去,还是那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叫做从小就很有社会责任感。

不过,在已趋末世的大唐朝,年轻人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不多,除了“杀人放火受招安”以外,正途似乎只剩下考进士这一条。这是条一步登天之路,当时有诗道是:“元和天子丙申年,三十三人同得仙,袍似烂银文似锦,相将白日上青天。”考进士是比较低风险而高产出的路子,即便考不上,看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后患,唯一的麻烦就是,走这条路的人比较多,悬饵之下各路英雄多如过江之鲫。

话说大唐太宗皇帝当年观场,曾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但是他老人家似乎忘掉了,还有不少没挤进他彀中来的英雄,是要闹情绪的,个别可能还会闹事儿。

举例如下:

〖闹情绪事例一

落第归乡留别长安主人(豆卢复)

客里愁多不记春,闻莺始叹柳条新。

年年下第东归去,羞见长安旧主人。

闹情绪事例二

长安落第(钱起)

花繁柳暗九门深,对饮悲歌泪满襟。

数日莺花皆落羽,一回春至一伤心。

闹情绪事例三

落第长安(常建)

家园好在尚留秦,耻做明时失路人。

恐逢故里莺花笑,且向长安度一春。

闹情绪事例四

不第后赋菊(黄巢)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黄巢参加过科举考试,据说还不止一次,可惜都没有及格。这不能完全怨黄巢自己。

他既不是陇西李、清河崔、太原王、荥阳郑等世家的子弟,又没有贺知章、白居易、韩昌黎之类的大人物愿意帮他四处拉关系,名气好像也没大到可以吓得主考官让他来评卷子,顺手把自己署第一的地步。就算想作弊,他也没结交上温庭筠这样急公好义的大侠。他的朋友倒也不少,只不过都是王仙芝、尚君长之类的私盐贩子——考进士是斯文勾当,他黄巢总不能请王仙芝拎上两柄菜刀,蹲到考场门口去吓唬人吧?

至于文章反倒是末节,大诗人贾岛每逢考试,还要叠个条幅到处去求人家教他造句呢,见人就拜:“原夫之辈,乞一联,乞一联!”黄巢多少也是全唐诗中有名的人物,想来总不比这位贾岛先生差得太多吧?

想起来,那几届的主考官们委实该杀,他们漏了谁不好,偏偏漏掉黄巢这么个混世魔王。但不管怎么说,历史的事实是无可更改的:黄巢一次又一次地参加科举考试,结果是一次又一次地落榜。所以,《资治通鉴》上说黄巢:“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

历史就是这样阴差阳错。

黄巢家累世贩私盐,《新唐书》说他家里相当有钱,《旧唐书》则说他本人也干过这买卖。

唐末诸雄,其实很多人都是私盐贩子出身,除了黄巢、王仙芝这帮人外,著名的还有前蜀王建、吴越钱、吴国权臣徐温等人。这不是偶然的。在“安史之乱”后,朝廷为了增加收入,实行食盐国家专卖,盐利成为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唐玄宗时,盐价每斗才十钱,肃宗时,加为每斗一百一十钱,德宗时加到三百七十钱,到代宗大历末年,盐利在朝廷岁入中,占到半数,达六百余万缗。实际上市场上的盐价,有时候甚至比官方定价还高一倍——这逼得不少穷苦老百姓只能淡食。

既然官卖盐利如此之重,唐朝政府自然相当重视维护市场秩序。朝廷规定:贩私盐一斗以上,处以杖刑,一石以上,处以死刑,运输工具没收,“坊市居邸主人、市侩皆论坐”;负责官员漏查一石以上的,要扣罚工资,搜缴私盐一斗赏一千钱;地方官治内,如一月内发生两次盗贩私盐事件,县令撤职;发生十次,州府刺史扣发工资,十次以上,州府观察、判官要受到处分。

但即便是这样的严刑峻法,私盐贩子们仍然相当活跃。这也不奇怪,马克思不是引用过这么一句名言么:“(资本)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贩私盐,这该是多少倍的利润?不过,贩私盐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但凡贩私盐,必须结交一帮伙伴合力行动,还得有计谋有勇力有胆气,因为贩盐道路上经常会遇到土匪山贼或是稽查的官兵。不管遇到谁,如果不愿意交过路费,私盐贩子们就免不了要动刀子。因此,能够在长年的斗殴中幸存下来的大盐贩子,其团伙的组织性和战斗力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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