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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第2页)

扈屏说:“这样也好,今后在路上。你我姐弟相称,用不着避人嫌疑了。”

“小弟在江湖上有许多事不懂,请姐姐多多指点。”

“兄弟客气了!”第二天,扈屏收拾好行装,打成了两背包后,将房间里的箱箱笼笼和带不走的一批金银珠宝,全部埋在破庙外一处干爽和不显眼的地方,作了记认,便和公孙不灭各背上一个包袱,来到了三皇外横山五虎拦路抢劫之处。

公孙不灭一看,一辆马车翻倒在山道一旁的陡坡之下,有两具尸体卧在马车之内,这是扈屏的伯父和随从。在山道另一旁的树林里,发现了两个保镖和马车夫的尸体,扈屏含泪一一就地埋葬了他们,才和公孙不灭取路北上徽州府歙县。在歙县城,扈屏便雇了一辆马车,直奔绩溪县。一路上没发生什么意外,平平安安。当快要接近绩溪县城时,公孙不灭便下车告辞。扈屏锁眉不悦间:“兄弟,你不随我进城回家住下么?”

公孙不灭尽管不谙世事,也知道朝廷东厂的人,无孔不入,而且他外公无忌老人也曾叮嘱过他,逃出去后,千万不可在州府县城露面,更不可生事,应迅速赶去野人寨。这次要不是同情扈屏是孤女上路,他在破庙打听好路线后,就告辞走了。现在他将扈屏送到了绩溪县城附近:算是已尽了一颗心了。宋朝的开国皇帝,也曾干过了一件侠义之事,千里送京娘,公孙不灭也可以说是二百多里送扈屏了。

公孙不灭一揖说:“姐姐,请原谅,现在城门在望,想这一段路没有什么危险了,小弟急于赶路,就此告别。”

公孙不灭一来不想在县城露面,二来也害怕跟随扈屏回家,因扈家的人热情把他留下,又不知要拖上几天才能走?三来更害怕扈家上上下下,男男女女将自己当成了什么恩人,侠士般的尊敬,伺候。那更会闹得县城人人知道,一旦引起了东厂人的注意,自己危险最小事,还会连累了姓扈的一家人。何况扈家还是绩溪县的殷实富家,东厂那一伙没人性的东西。还能不眼红借口抄家发财的?所以公孙不灭才决意告辞。

扈屏却不了解公孙不灭这份心意。似乎有些怪公孙不灭无情了,说:“兄弟,这么急着要走?不能进城在我家多住一两天么?姐姐还打算派一位有经验的老仆人,带兄弟前去安庆府的,这样兄弟一路上就不用操心了。”

“多谢姐姐好意,小弟还是一个人走的好。”

扈屏见公孙不灭去意己决,知道自己怎么也留不住,叹了一声说:“兄弟,那你坐这一辆马车去池州府城贵池县吧!我走路进城好了!”

“不不!还是姐姐坐车进城的好。”公孙不灭怕扈屏再拖住自己,纵身轻跃,已去几丈之外,扬手说:“姐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他日小弟手刃了仇家之后,必定来绩溪探望姐姐。”说着,又闪身进入树林中了。

扈屏想叫也叫不住了,怔了一会,才叫马车夫赶车朝县城而去。心想:这样一位年轻的奇人异士,虽认自己为姐姐,自己还是无缘能将他留下来。公孙不灭离开了扈屏之后,便朝西北方向而去。这一带是属皖南的山区,不远就是黄山。公孙不灭要去的太平镇,正是黄山北面的一个市镇。黄山,原名黟山,相传轩辕黄帝曾经在山里炼丹修道,所以山上有轩辕皇帝留下来的炼丹台、晒药岩等遗迹,到了唐玄宗天宝六年,改名为黄山。黄山不像五岳那么名声显赫,甚至名声不及它近在胆尺之间的九华山。

九华山是神州佛教的名山之一,有富丽堂皇的佛寺和佛殿,还有众多的名胜古迹—而黄山,什么都没有,它完全靠自己不加修饰的天然姿色风采丽迷人,令测览过它的人而颠倒,直到明代的大旅行家徐霞客看到它那迷人的风景时,大加称赞,写下了“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见岳”这两句赞语后,才为世人所注意。

黄山,它几乎将神州大地名山的种种优点和醉人的风光,全集中在一身了,就像武林中的绝顶高手,将武林中各门各派的武功长处集于自己一身样。它有北方山峰雄壮巍峨的山势和险峻,也有南方山脉玲班峻逸飘洒的神蕴,有在悬岩蜗壁上纵校斜出奇特的黄山松,有热气蒸腾令人叹为观止的温泉,有浩翰变化莫测的云山雾海,更有种种的奇岩怪石,黄山这一奇特的迷人风采,全是大自然给予的。

公孙不灭经过这一带峰峦叠障,景色特殊的山山岭岭,完全没有任何心情去欣赏观望,他一心二意的要赶去野人寨,早日找到焦四夫妇,学会了外公留下来的武功秘芨中的武功,早日将外公救出来,要是他没有经历这一段意想不到的遭遇,还是相小丹在一起,来到这里,必定会进黄山游览了,同时会诗兴大发,吟出不少的绝句来。可是现在,他是一个虎口余生的逃难者,心灵上滴着血,也怀着仇恨。因为世上他惟一的亲人——外公,一个残废老人,急切盼望着自己去救助。

他施展轻功,在人烟稀少的山野中飞奔,宛如一个幻影似的,掠过一道小的山峰,没引起路人的注意。因为一些路人定神再看时,公孙不灭的身影已经不见了,路人以为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公孙不灭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轻功,是这么的轻快、敏捷,起码比一辆马车还快得多,其实他的轻功,不知比马车快了多少倍。在轻功方面,他是可以脐身一流上乘高手的行列了,就是神鞭叟和公孙家的任何成名人物,也追赶不上,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是夜,他投宿青阳县一处小镇上的客栈里,他打开了扈屏交给他的不大而颇沉重的包袱,一看,不由傻了眼,包袱中除了两套洗换衣服和一些途中需用的物品外,几乎全是一个个金光闪烁的金元宝和一些金叶子,几乎令他花了眼,其价值不下一千多两白银。他几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子,他记得扈屏交给他的这个背包时说:“兄弟,这包袱里是你的洗换衣服和一些路途上的必需用的东西,里面也有些银两,你小心了,千万别丢失。”

他看也不看的就背在身上,想不到背包中有这么多的金子,别说去安庆府,就是走遍神州也够用了,怪不得扈屏叮嘱自己,千万别丢失。

公孙不灭一向不将钱财放在心上,从常州出来,路上有小丹打点,不用自己操心,就是送扈屏回绩溪县,路上的事,也是一切由启屏料理,投宿住店,吃饭雇车,都不用自己费心。现在不同了,自己一个人,生活上的事情,都要由自己来料理了,不像以往的公子哥儿,什么事都有人伺候、料理。

公孙不灭由于有了一次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外,钱财千万不可露人眼,说起来,也是小公主茜茜捉弄小丹得来的教训。他立即将金子包好,只取出三四片金叶子,准备交房钱和吃饭时用。有了这么多的金子,反而弄得他小心谨慎起来,就是吃饭,也将包袱带在身边,怕人偷了去。

事情也有那么巧,他在打开包袱来看的时候,偏偏给窗外经过的一个人看见了,这个人又偏偏是位高明的飞贼,在江湖上人称飞夜猫,轻功极好,善于飞檐走壁,也有两下武功,但武功远没有他轻功那么俊,这人才二十多岁,却有七八年偷窃的经历了。

飞夜猫来这个小镇,打算夜里去一家富户偷些银子和古董之类的东西,然后上九华山玩玩。他一双猫眼,极会看人看物,他一见公孙不灭进来投店,风尘扑扑,一身衣服质地上乘,尤其公孙不灭背的一个包袱,颇为沉重,他凭自己的经验一下就看出,包袱里的黄、白之物自然不少;又看见公孙不灭在问住房时,显然是一个不诸世事的富家公子,这样的公子哥儿,最容易下手了。于是他悄悄的溜到公孙不灭住的房间窗下窥探,看清楚房间的情景,好方便在夜里下手。谁知一看,就看见了公孙不灭包袱里竟是一大堆金子,令他的一双猫眼睁得大大的。他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不是真的,一个人出门,带这么多金子干吗?路上不怕抢劫么?三更人静,飞夜猫出动了,他真是轻得像一只猫一样,撬窗的手段又十分高明,转眼之间,便将窗门撬开,悄然无声的从窗口窜进了公孙不灭的房间,轻轻地点燃了火烟子,看看这富家子弟的那一大包金子放在什么地方。可是一看,不由傻了眼;床上是空的,没有人睡,富家子弟不知去了哪里。

原来公孙不灭一身的真气深厚,稍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他就会惊醒过来,所以飞夜猫尽管轻轻地在瓦面上溜下来,他还是听到了。跟着见窗门无风自开,有一条黑影窜了进来。他第一次碰到这么一个小偷,心里有点害怕,又不知道小偷身上有没有利器,情急生智,拎起了自己身边的包袱,悄然地窜到房顶的横梁上去了。他行动轻得比飞夜猫还轻,而且迅速,一闪而逝,连擅长在夜间行动的飞贼飞夜猫也察觉不出来。

公孙不灭仍不知道自己身怀绝技,可以轻而易举将这小偷打发掉,仍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懂武功的人,又见小偷身法敏捷轻灵,必定武功极好,心便怯了,以躲避为好,飞夜猫见床上无人,暗想:不会是我摸错了房间吧,还是这富家子弟害怕有人来偷,连人带金子躲在床底下睡?于是蹲下身来,探头床下,同样否见人。这时,他才真正惑觉,轻轻自语:“怪了,富家子弟去了哪里呢?总不会是我稀里糊涂,摸到了一间没人住的房间里?不对,我明明认定了这间房间,怎会摸错了?”

飞夜猫根本设想到要偷的人轻功比自己还高强,会窜到了屋顶的横梁上去了,要是有这样的功夫,就不用躲避自己了。他想想放心不下,又窜出窗外打探,右看左看,自己并没有摸错了房间,富家子弟明明就是住在这一个房间里。对了,莫不是他夜里起身小解,跑到茅坑去了;好!我就躲到他床底下,等着这个小子回来。等他睡着了再下手不迟。于是,它夜猫又从窗口窜了进来,溜到床底下躲起来,公孙不灭见小偷溜了出去,以为他走了,正想下来,突然义见他窜回来,还躲到自己的床底下,吓得更不敢下来了,蹲在横梁上眼睁睁地望着小偷的行动。

小偷飞夜猫在床底下左等右等,仍不见公孙不灭转回来,眼看就将要天亮了,心中更是奇异:这小子怎么不回来?难道他去茅坑拉屎?就是拉屎也不用这么长的时间呀!他不出借窗外微弱的月光向房门打量,见房门是关着的,显然是人没有出过去,更奇怪起来,难道这小子在上半夜就离开了这间客栈,转到别的地方去住宿了?害得我白白等了半夜,我偷东两,从来没有失手过,想不到在这小镇上第一次失手,早知这样,去偷镇上那户富家还好,现在弄得我两头不到岸,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飞夜猫想了想,便从床底下溜出来,感到自己再不离开。天一亮叫人发觉,就不好办了,于是又从窗口溜了出去。

公孙不灭在屋梁上看得清清楚楚,仍担心这小偷会转回来,等了一会,见面外天色渐渐发白,小偷术会再转回来了,才从屋梁上轻轻跃个来,回到床上,头枕着自己的包袱,闭目养神作卧,不久,使睡了过去。

日上三竿,阳光从窗外透射进来,晒得公孙不灭暖烘烘的才醒过来,他醒过来的第一眼,就是看看自己的包袱还在不在。一看,包袱仍在,用手摸摸,里面的金子触手,也没有丢失,才放下心来。便起身开门,叫店小二打水进来洗面。

长夜猫正巧也到这间房前窥探,他扮成是客栈里的住客,可是一看,一下又傻了眼,自己要下手偷的对象,昨夜里根本就没有离开过,仍住在房间里,他怀疑昨夜自己给鬼迷了眼,明明这小子还在,自己怎么不见的?莫非这小子懂妖术,会障跟法,在戏弄自己?飞夜猫越想越以为是真的了,怪不得他一个人出门,敢带这么多的金子上路,不怕人抢劫和窃取、想不到他年纪轻轻,却是一位异人。自己在江湖上行走多年。第一次碰上这么一个奇人异士,算是开了眼界,于是他暗暗的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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