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风时摇头,说:“可……可是金总看起来不大喜欢嘉虞呀。”
“那也没关系,夔龙老总孩子挺多的。”刘易斯说,“没看上这个、就相看那个。反正他就是想招个人进自己家门打理家族生意。想想,其实喜不喜欢,可能对金兰殊也不重要。毕竟,这个亲事成了,金兰殊就鱼跃龙门了。”
“这听起来跟拍电视剧似的。”宋风时还是带着怀疑,“我可听着太不现实了。”
“嗯。确实是有点。”刘易斯没有尝试说服宋风时,只是微笑,“不过你毕竟是在夔龙集团工作的,对于上头的风吹草动还是要有所关心,才更容易开展工作。”
宋风时低头啜了一口咖啡,从舌尖涩到心肺,半晌才回甘,有淡香环绕在舌尖。宋风时放下咖啡杯,摇头说:“我觉得不可能的。以金兰殊那个臭脾气,别说他不喜欢嘉虞,就算他很喜欢嘉虞,也是不能被招赘的。”
金兰殊入赘,那真的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刘易斯问道:“听你的语气,你和金兰殊很熟?”
“啊?”宋风时一怔,才答,“我和他以前一个学校的。”说着,宋风时苦涩一笑:“但你也知……我现在混成这样子,也不敢以他的老同学自居了。”
“原来如此。”刘易斯微笑说,“我看你不用妄自菲薄。我看你哪儿都不比他差,若真要说差了点什么,恐怕就是机会吧。”
“那你真是太过奖了。”宋风时摇摇头,语气沉沉的像雾霭,“我是真的比不上他。”
刘易斯正要说什么,却怔了怔。
宋风时疑惑地看着刘易斯:“怎么了?”
刘易斯道:“我好像看到金兰殊了。”
宋风时一惊,回头看去,却见落地窗外只是人来人往,并没有金兰殊的身影。
刘易斯笑着摇摇头:“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第四十三章
刘易斯将话头一转,说:“说起来,我对你提供了帮助,你要是个讲礼貌的人,确实应该答谢。”
宋风时愣了愣,问:“什么?”
“你想过吗?”刘易斯将手交叉在胸前,模样看起来有种不可一世的骄傲,但眉目依旧柔和,“怎么答谢我?”
“啊……”宋风时抚了抚额头,仿佛额头在滴汗了,他需要擦掉一样,“真的是……从来没想过呀……”
二人相视一笑。
宋风时又以玩笑的语气说:“我认为您高风亮节、施恩不望报的,我要是口口声声讲回报,反而是侮辱了你的人格呢!”
刘易斯指了指宋风时的笑脸,说:“你这样可是太会说话了。一句话说得我都不敢提要求了,不然那就是我自己侮辱自己的人格,可是不是?”
宋风时笑着摇头:“怎么会呢?”
刘易斯也笑了,道:“可我偏偏就要厚脸皮一回了,非要你陪我去个地方。”
宋风时并不是不感谢刘易斯,但他考虑到这其中的暧昧和曲折,倒不如“不识相”地撇清干系。所以,宋风时原本打算拿软话去堵刘易斯的,没想到没堵成,也只得认栽。至于刘易斯叫他陪着去的地方,听着也问题不大,是本地一个私人园林,说是有聚会。刘易斯说没伴,想让宋风时陪着去。宋风时却说:“你们的聚会一定是名流巨富的聚会。我去也失礼了。”
“你想多了。”刘易斯半开玩笑说,“不过是因为我助理去忙别的了,才叫你充当我的助理,斟茶递水,难道叫你去做贵人?”
宋风时才安心笑了:“‘贵人’真的不敢,要是‘仆人’倒还好些!”
话说嘉虞开车回市区的时候,收到了狐朋狗党的电话,得知刘易斯与宋风时再次见面了。
他便相当欣喜,可惜,这欣喜不过半分钟。因为,他原本以为可以抓住刘易斯和宋风时“幽会”的证据,可惜朋友告诉他,刘易斯和宋风时只是在咖啡厅坐下喝杯东西,看不出半分“狗男男”的影子。
所谓“捉贼要拿赃,捉奸要在床”!一定要抓到床上去,才能认证这顶绿帽不是假冒伪劣的。
“可是,他们这样私下见面,终究是让人不舒服的吧?”嘉虞心想,“当时我跟金兰殊告状,说刘易斯和宋风时有来往的时候,他看起来明明是不高兴的……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我再跑去说道,恐怕又惹他烦厌了……”
金兰殊的脾气,他是领教过了。
今天,金兰殊出外没带欧文,身边带着瑞克。虽然说金兰殊本人不带助理,但也不可能没个跑腿的,总监级别的瑞克也不会跑腿,所以捎带了一个小秘书露丝负责跑前跑后。露丝是收过嘉虞钱财的,特别认真负责,所以在嘉虞的短信提示之下,向金兰殊提议去商场某餐厅用饭,并规划好路线,好让金兰殊能够看见咖啡厅里的刘易斯和宋风时。这样嘉虞自己不用出头,也可达成“膈应对手”之目的。
宋风时不知道,但金兰殊是实实在在地被“膈应”到了。
金兰殊心里原本是没把刘易斯当一件大事去看的。
因为昨晚宋风时的说辞还算合理。可金兰殊没想到,才第二天,他前脚才出房门没多久呢,宋风时后脚就跟刘易斯约会呢?
去你娘的。
金兰殊与瑞克、露丝到了附近餐厅用饭,心里仍气得很,心里像是有只河豚一样鼓满了气,刺也一根根竖起来了,很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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