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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和玛丽苏开玩笑金句 > 第1部分(第2页)

第1部分(第2页)

她是漂亮又聪明,但这些并不真是大家喜欢她的原因,金妮慢慢发现,大多数人,只要靠近她,会自然的喜欢她,不自觉地围着她转。

就好像比尔抱着她时,脸上露出的不是对妹妹的疼爱,而是一种半睡半醒,在醉梦中的感觉。对金妮来说,太靠近妹妹则意味着一阵晕眩。

醉梦似的表情和晕眩都令金妮惶恐,最可怕的是看到妹妹的设计稿,所有人都发出一声不可思议的惊呼,但金妮看去,只是一个孩子的涂鸦。

我跟他们,一定有一方眼睛不好使了!

金妮怕眼睛不好使的是自己。

她在晕眩和一点点恐惧里慢慢长大。不敢吃猕猴桃了。

很多很多年以后,金妮晕眩的时候思想总是会飞回某个仲夏的夜晚,她忘了那时候身边坐的是谁,不记得那晚有没有甜点,只有一个声音比什么都清楚。

老子是猕猴桃!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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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妮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小学,也就没有同班同学。她的读写和算术是妈妈教的,有时妹妹也会给她上一课。每当这个时候,金妮就觉得有机会作一个文盲才是幸福的事。没有谁会服自己的妹妹,但为了生存,金妮假装自己正是这么一个罕见的人。

陋居独立在一座小山坡上,最近的邻居也在好几英里以外的小镇上,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妈妈,也不会放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玩。当然,这是指普通小女孩。

金妮没有朋友,有六个哥哥,一个妹妹,但是兄弟姐妹有时候只是兄弟姐妹,代替不了好朋友。

如果世界上有一条定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朋友。那么,金妮是有两个好朋友。楼上的食尸鬼和临镇的一条小土狗。

陋居的顶棚里有只食尸鬼,不知道什么时候住进来的,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间的上方。它可不安分了,敲啊,撞啊,不让人安静一刻。

水蓝儿烦它,讨厌它,甚至有点恨它。金妮喜欢它,喜欢它的理由是水蓝儿恨它。

在噩梦连连的夜里,金妮就坐在床上,听食尸鬼敲地板,咚咚啪咚,微弱的单调的节奏在黑暗中重复。金妮爬下床找来扫帚,去戳天花板。

“楼上不要再敲啦,本来就睡不着。”

戳过之后,楼上的敲击节奏换了。金妮还以为是邻居在较劲,也来了精神,陪它敲下去。很快,她发现楼上每敲完一个节奏就停下来,等她戳过天花板再敲下一段。两个声音你来我去,好像两个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语。

要不是水蓝儿扔过来的拖鞋,金妮可以这么玩一夜。

她躲回床上,想到有个人和自己一样睡不着,觉得和它很亲近,开始想像食尸鬼是个什么样子。

她眼前浮现了一个倔强的老人,还挺可爱的。

金妮觉得楼上的朋友年纪很大,因为他爱唠叨。咚咚啪咚,他是用敲地板和楼下的人讲话。

讲话?!

这个念头挥之不去,金妮日思夜想,想得有点动心。跟食尸鬼聊天多好玩啊。

在一个下着小雨的夜里,金妮偷偷猫上阁楼,趴在门缝边轻轻说“老食,老食,你听得懂我说话吗?”门板后便一阵骚动,传出咕噜咕噜的低吼。

可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听得懂就敲一下门板,听不懂就算了。”金妮在黑暗里静静地等着,好一会,传来一声——咚。

金妮高兴坏了,忘记妈妈的告诫,更凑近了门板,“你平时敲地板,是想跟我们说话吗?是就敲一下。”

又一声咚。

“我们当朋友好吗?”

咚咚咚咚咚咚咚

金妮满意的回去睡觉了,她这一生中,一说到朋友就会想到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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