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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我也做。”他站起来,把她搂在怀里,不放她走。他身上的水将她的裙子都沾湿了。他的下颚贴着她的耳朵。她的下巴挨着他的肩膀。

“你要做什么饭?”

“我想弄点豆角。”

“嗯,不错。”

“炸点玉米?”

“很好。”

不成问题,她当然能做到。就像她刚到124号那天———毫无疑问,她的奶水足够所有的孩子吃。

宠儿进了门。他们本该听见她的脚步声,却没有听见。

呼吸急促,窃窃私语,呼吸急促,窃窃私语。门刚在身后撞上,宠儿就听见了他们的声音。砰的一响让她跳起来,然后她把脑袋扭过去,听明白楼梯后面的低语声。她迈了一步,差点哭出来。她本来已经离塞丝这样近了,刚才又更近了一步。塞丝做或想与她无关的事情时席卷她的那种愤怒,同这个可有天壤之别。她能够忍受塞丝出门的那些个钟头———每天九十个小时,一星期中只有一天例外。甚至能忍受她在墙壁和门板后面躺在他身边的那些夜晚,她离得很近,却不在视野里。可是现在———甚至宠儿所指望的、强迫自己知足的白天时间也被压缩了,也被塞丝关注其他事物的愿望给弄得支离破碎。主要怪他。是他说得她跑到树林里,坐在石头上自言自语。是他夜里把她藏在门后头。现在又是他霸占着她,在楼梯后面嘀嘀咕咕,就在宠儿刚刚救治了她的脖子、准备好把手放进那女人自己的手里之后不久。

宠儿转身离去。丹芙还没到,要么就是还等在外面什么地方。宠儿出去找她,半路上停下来,看一只红雀从树梢飞向树枝。她的眼睛跟着这个血点在树叶间穿行,直到找不见它,她才倒退着走开,仍然渴望再看上一眼。

她终于回转身,穿过树林跑向小溪。站在岸边,她望着自己的倒影。当丹芙的脸也映在她的旁边,她们在水中面面相觑。

“是你干的,我看见了。”丹芙道。

“什么?”

“我看见你的脸了。是你让她噎住的。”

“不是我干的。”

“你跟我说过你爱她。”

“是我治好的,不是吗?不是我把她的脖子治好的吗?”

“那是后来。在你掐了她脖子之后。”

“我吻了她的脖子。我没掐。是铁圈掐的。”

“我看见你了。”丹芙抓住宠儿的胳膊。

“当心,姑娘。”宠儿说着,抽出胳膊,沿着在树林一侧歌唱的小溪竭尽全力地奔跑。

丹芙独自一人留在那里,心中纳罕,自己是否的确误会了。她和宠儿当时站在树林中交头接耳,而塞丝坐在石头上。丹芙知道“林间空地”曾是贝比·萨格斯布道的地方,不过那时候她还是个婴儿。她从不记得自己后来到过那里。124号和它后面的田野是她了解和需要的全部世界。

从前有过一段时间,她了解得更多,也更愿意了解。她曾经沿着小径走向另一座真实的房子。曾经在窗下偷听。她独自干过四回———偷偷离开124号,在午后,当她妈妈和奶奶放松了警惕,家务活已经干完,而晚饭又没开始;充分利用与晚上的职责换档的一小时空闲。丹芙曾经溜号去找那座其他孩子能去、而她却不能去的房子。她找到的时候,胆小得不敢到前门去,只好扒着窗户往里偷看。琼斯女士端坐在直背椅上;几个孩子盘腿坐在她面前的地板上。琼斯女士拿着一本书。孩子们拿着石板。琼斯女士在说着什么,可是声音太小了,丹芙什么也听不见。孩子们跟着她说。丹芙去看了四次。第五次,琼斯女士抓住了她,说:“从前门进来,丹芙小姐。这可不是儿戏。”

于是她有几乎整整一年时间可以和同学们相伴,和他们一起学习拼写和算术。她那时七岁,那些下午的两个钟头一直为她所珍视。尤其可贵的是,她做下这件事全靠自己,还因为让妈妈和哥哥们喜出望外而喜出望外。每月收费五分钱,琼斯女士做了白人们认为即便合法也毫无必要的事情:让她的小客厅里挤满那些有时间也有兴趣读书的黑孩子。带给琼斯女士的五分钱系在手绢里,拴在腰带上,这让丹芙热血沸腾。她学着尽量老练地使用粉笔,以免发出尖声;欣赏大写的W、小写的i、自己名字里字母的美,还有琼斯女士用作课本的《圣经》里深切哀怆的句子。丹芙每天早上温习功课,每天下午去一显身手。她是这样快乐,都不知道自己在被同学们回避着———他们找借口、改变步调,不跟她走到一起。是内尔森·洛德———那个跟她一样聪明的男孩———终止了这一切;他问起了关于她妈妈的问题,使得粉笔、小写i和那些下午包含的其余内容变得永远不可企及。他问问题的时候,她本该一笑置之,或者把他推个跟头,可是他的脸上和声音里都没有恶意,只有好奇。然而他提问时在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事实上蛰伏已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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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 9(7)

她再也没有回去。第二天她没去上学,塞丝问她为什么。丹芙没有回答。她害怕得不敢找她的哥哥或是别的什么人去问内尔森·洛德的问题,因为关于她妈妈的某种古怪而可怕的感觉,正在那从她心里跳将起来的东西周围聚集。后来,贝比·萨格斯去世后,她已不再奇怪,霍华德和巴格勒为什么要出走。她不同意塞丝的解释,说什么是因为鬼才离开的。如果真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耽搁这么久呢?他们同它一起生活的时间跟她一样长。但是,如果内尔森·洛德说得对———那就怪不得他们要那么闷闷不乐,尽可能远地离开家了。

与此同时,丹芙开始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个小鬼魂,于是,有关塞丝的不可开交的噩梦获得了解脱。在内尔森·洛德提问以前,她很少对它的胡闹感兴趣。既然她妈妈和奶奶对鬼魂的出没表现得相当耐心,她便对它漠不关心了。后来,它开始惹恼她,用恶作剧搞得她疲惫不堪。那正是她走出门、跟着孩子们去琼斯女士的家庭学校上学的时候。于是,她所有的愤怒、爱和恐惧都系于小鬼魂一身,她对此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甚至当她真的鼓起勇气去问内尔森·洛德问过的问题时,她也听不见塞丝的回答,听不见贝比·萨格斯的回答,听不见此后的任何一句话。整整两年时间,她一直在一种坚实得无法穿透的寂静之中度过,但她的眼睛却因而得到了一种她自己都不敢置信的力量。比如,她看得见一只蹲在头顶上六十英尺高树枝上的麻雀的两个黑鼻孔。她有整整两年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就突然听见了近处爬楼梯的轰响。贝比·萨格斯以为是“来,小鬼”走进了它从来不去的地方。塞丝以为是儿子玩的印第安橡皮球滚下了楼梯。

“是那该死的狗发昏了吗?”贝比·萨格斯嚷道。

“它在门廊呢,”塞丝道,“不信你自己去看。”

“那我听到的是什么呀?”

塞丝砰地盖上炉盖。“巴格勒!巴格勒!我跟你们俩都说过,不许在这儿玩球。”她看了看白楼梯,见丹芙站在顶层。

“她在学着爬楼梯。”

“什么?”开炉盖用的垫布在塞丝手里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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