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灯暖黄的光线从吊顶坠落下来,如光缎般散在大理石吧台上。琥珀色的威士忌酒半盈在玻璃杯中,液体渗在透明的冰块边缘,缓缓流动着、混合融化着,逐渐溢出醇厚诱人的果香。
多种有机风味溶解于高含量酒精之内,这正是烈酒的魅力所在。
向谨端起圆口杯轻晃,冰块与玻璃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咚声。
他细细尝了一口,威士忌的口感馥郁圆润,入喉还算顺滑,只是余味含了些许干涩和辛辣。
吞咽不下的酸涩感,是爱上盛幼卿之后,女人时常带给他的。
在向谨的概念里,理性应该作为自己做人做事的第一要义。家族同辈的兄弟姐妹中,他是最年长的哥哥,弟弟妹妹们可以恣意任性,可他必须要表现出有担当及成熟的一面,才能作起表率。
年龄再大一点,向谨的世界观初具雏形,他坚持着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即绝对理性,相对感性。
世间所有的人和事并不是非黑即白,快意恩仇的情感更多见于虚构的小说之中,现实是复杂且多面的。
法律从业者总会接触形形色色的案子,因此在处理问题时,他要求自己必须保持清晰的头脑和逻辑。而相对的感性,则用在分析事物的不同面上。二者相辅相成,贯穿他的整个成长生涯。
盛幼卿的出现则打破了这种平衡。
自己很难去喜欢一个人,这点,他很早之前就很清楚。
或许是因为天生性格如此,也可能是自己对喜欢这个词的概念很淡薄。
从小到大,他想要的,他都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碰壁了,就去找父母谈条件,或者寻求别的途径去达成目的。
所以在他看来,喜欢意味着对事物的欲望,更象征着唾手可得,根本不存在任何挑战性和难度,因此更不必费心。
可当他真正投入到与幼卿的感情,才发现原来是自己想错了。
原来,喜欢意味着自己所有的原则都可以为她让步。
源于自己的一次心软,他和李妍的故事有着荒谬的开端。
女人伪装的很好,从一开始就表现得十分乖巧。
当她为了和自己上同一所大学,放弃心心念念的理想院校时,他感到沉重的负担感。
她的努力应该是为了她自己,而不是为了他。他没有义务承载任何人的梦想与希望。
这所全国top大学与C市距离几千公里,原本李家便不赞同李妍去那么远的学校,却拗不过他们唯一的女儿在自己面前大闹哭求。
于是,这个邻家妹妹成了两家人托付给他的重任。
可感情这件事根本就强求不来,即使勉强在一起,也早晚因为分歧而走散。更何况,他和李妍在一起的理由本身过于牵强。
向谨走到客厅,静静靠坐在沙发上。男人眸色黑沉,兀自往口中灌了一杯酒。
余光扫到沙发边缘,那是一条皱成一团的浅蓝色睡裙。应该是女人早晨上班时换下的。
裙摆是波浪形的荷叶边设计,每当幼卿穿上这条裙子躺在床上乱滚,裙尾便随着女人的动作慢慢卷至女人的大腿上方。
随后那对光滑雪白的美腿便毫无遮掩的出现在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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