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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闹钟。十二点半了!还真的该睡了。在关灯之际,她看见那本从美国带回来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上头有她十七岁那年的笔迹,里头写着──

他说: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我说:怕失去,不敢去拥有,于是选择了让时间去淡了、忘了……

阖上了书本,寇玫瑰将书放回书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个笑起来左边嘴角有梨涡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却还爬不出那梨涡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个下雪的午后,那个笑容所带给她的温暖和心动?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对于十七岁那年的情事幸亏她逃得快,并没有多加留恋,要不她现在只怕不能享受到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虽然……偶尔一想起那个男人还是会觉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够吸引人吶!多年不见,他是越发的气宇轩昂、成熟迷人?还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个大肚腩的欧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个人在多年以后,是否仍游戏人间?对他而言,爱情是否还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那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筑别墅。

屋子两侧种着几株绿意盎然的潇湘竹,前头有着假山造景,一池锦鲤。几洼观音石砌成的池子里养着各色睡莲,在古朴中增添了几许娇色。

前来应门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的妇人,她恭敬的领着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来送花的,请签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内,不必这么多礼吧?

真是的!请的工读生今天有事请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顺道过来了。

她也不得不过来,因为人家指定要她送。

“我只是这里的钟点佣人,不替主人签收东西的。”她温和的一笑,“主人在里头,您请他自己签收吧!”见她犹豫,妇人又笑。

“可是……”因为这家主人要她亲自送花,现在又要她进屋子,说真的,也许是社会新闻看多了,她有些怕怕的。

“放心,在这里不会发生什么事的,这家主人是爱玩了些,也有人说他有些古怪,但绝对是个好人。”

被猜中心事,寇玫瑰有些尴尬的脸红了。算了,也许只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女孩吧!

知秋说的,这束花的主人是某个花花大少的红粉知己。

女人见女人,用不着防太多吧?

推开了和式木门,里头由一条甬道将空间分为两边,每边约莫有五、六个以上的房间,就像是常在大河剧里看到的纯和式空间一样。

在台湾还有这样的地方!真是有种置身日本京都的感觉。

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日本人吗?是纯日本,还是日侨?抑或仅仅只是喜欢大和文化的中国人?而且,这人似乎喜欢古朴而低调的偏冷色系。

她有些惴惴不安的看着手上的花束。大红玫瑰本身就是很招艳的颜色,要是她来过这屋子,且由她拿主意配花色的话,她想她的主花会选石楠花或是紫瓣石斛。

她的职业病好像又犯了!寇玫瑰一回神忍不住失笑。她也真奇怪,人家客人都指定要红玫瑰了,她替人家担心什么啊!

往前走了几步,小走道右手边的第二个房间和室门是打开的。人未到,声先到的打招呼,“对不起,我是来送花的,打扰了。”一探,房间里根本没人。

杨榻米、矮木桌、几盆绿气秀逸的国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穿着传统和服的美女呢!可没有,除了摆设之外,里头并没有人,但榻杨米上却有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将花束送到走道右侧的第五间房。

辛苦了!

寇玫瑰看完了纸条还真觉得好笑。这位小姐果真如同方才外头那位帮佣的欧巴桑所说──真的很爱玩!

好吧!她今年二十六岁,早过了这种玩寻宝游戏的年纪,难得还有人觉得她可以玩这样的游戏,若拒绝她也太没有赤子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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