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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诱敌(第1页)

我在国立医院的外面站牌搭上了电车,付现金给车掌,对他说:“到市中心。”找零时他对我嘻嘻笑,可能是因为不管到哪里,车资都一样吧。小时候我当然搭过电车,但是不太记得这种例行的琐事。从后门下车,把票准备好以备查验,适时按下车铃,不要打扰司机。改变实在太多了。轨道的噪音没以前那么震耳欲聋,车上广告却比以前更有震撼力,也更开放。座位上的人们则是更内向了。

到市中心后我换了交通工具,一辆开往东北方的巴士。有人说我可以用电车票付款,太棒了。才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用过去我从不知道的方式在这城里四处移动。我正在移动,在葛雷夫那个卫星定位玩意上面,我是一个光点。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困惑:他妈的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在移动尸体吗?

我在亚沃下了巴士,开始沿山丘朝同森哈根镇往上爬。我大可以在比较靠近乌维他家的地方下车,但是此刻我所做的每件事都有特别的意义。这是住宅区里的宁静早晨。一个驼背老太太蹒跚地走在人行道上,身后拖着一台轮子没有上油、不断发出吱嘎声响的购物车。尽管如此,她还是对我微笑,好像这是美丽世界里精采的一天,人生如此美妙。此刻葛雷夫在想什么?一辆灵车正载着布朗回到他童年的家,或者是类似的状况吗?但怎么突然变得那么慢,是因为塞车吗?

朝着我走来的是两个嚼着口香糖,浓妆艳抹的少女,她们背著书包,身穿紧身长裤,肚子的肥肉从衣服下缘露了出来。她们怒目相视了一会儿,但没有停止大声交谈,聊的显然是件让她们很气恼的事。她们经过我时,我听到一句:“我是说……多么不公平啊!”我猜她们打算逃学,正要到山下亚沃的蛋糕店去,而当她们说不公平时,完全没有想到这地球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都买不起她们正要去吃的鲜奶油小面包。这也让我想到,如果我跟荻雅娜有小孩的话──尽管她帮孩子取名叫达米恩,但我深信那是个女孩──有天她也一定会用同样擦着浓浓睫毛膏的眼睛看着我,大叫说“这不公平”,天啊,她跟女性友人想到伊比萨岛去,毕竟她们都已经是大人,而且很快就要中学毕业了!而我……我想我应该有办法处理这种问题。

我路经一个中间有大池塘的公园,选择其中一条棕色小径通往另一边的树丛。不是因为它是捷径,而是要让葛雷夫的卫星定位追踪器上的光点离开街道地图。尸体有可能被车子载着四处移动,但是不可能穿越风景区。今天早上我从柔媞家打了一通电话唤醒那位荷兰猎人头专家,让他起疑,而现在则是要帮他确认一件事:罗格.布朗死而复生了。之前布朗并不是如卫星定位仪器显示的,躺在国立医院的停尸间里,而是躺在同一栋大楼的床上。但是新闻不是说车内的每个人都死了吗,怎么会……?

也许我没有读心术的本领,但是我懂得判断人的智慧,就是因为在这方面那么厉害,我才能帮挪威的大型企业招聘他们的领导者。所以,当我绕着池塘边漫步时,我再次开始推演此刻葛雷夫大概会怎么思考。这很简单。他必须来追我,把我杀掉,尽管此时他所面临的风险比先前大多了。因为,我不再只是能阻止霍特并购探路者的人,我也是个证人,能让他因为谋杀辛德雷.欧而坐牢──如果我活得够久,撑到案子进入审判程序的话。

简而言之,我已经发了一封他不能拒绝的邀请函给他。

我走到了公园另一边,当我经过那片桦树树丛时,手指抚过已经开始剥落的薄薄白树皮,轻轻压住坚硬的树干,屈指一抓,指甲刮过表面。我闻闻指间,停下来,闭上双眼,在吸进香气的同时,童年的回忆涌上心头,我想起了过去的嬉闹、笑语、惊奇与带着欢愉的恐惧,还有种种发现。当然,那些我曾以为自己已经忘却的小事都还在,只是被封存于记忆里,没有消失,它们就像水子一样。过去那个罗格.布朗无法把它们找回来,但新的这个可以。新的这个可以活多久?不会太久。但这不重要,因为他的临终时刻肯定会比过去那个罗格.布朗的三十五年人生还要刺激。

我开始感到热了,不过也终于看到乌维他家。我走进森林的边缘,坐在一棵树的残根上,在那里我可以将沿路有露台的屋子与公寓给看个清楚。我得出了结论,奥斯陆东区的居民不像西区的居民一样能够享有开阔的景观。我可以看见邮报大楼与广场饭店。从这里看来,这个城市并没有更丑陋或更迷人。唯一的差别是,从这里我可以看见整个西区。

这让我想起了古斯塔夫.艾菲尔与那座他为了一八八九年巴黎世界博览会而建造的知名铁塔。批评者表示,巴黎最美的景观要从艾菲尔铁塔才看得见,因为那里是全市唯一看不到铁塔的地方。而我在想是否可以拿那座铁塔来比拟克拉布斯.葛雷夫:在他的眼里,这世界是一个比较没那么丑的地方,因为他没办法透过别人的眼光去看他自己。例如我的眼光。我看得见他,而且我恨他。我恨他的程度之强烈,那怨念之深刻,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甚至害怕。但我对他的恨并非模煳不清的──反之,那是一种纯粹、堂而皇之,几乎可以说是纯真的恨意,就像十字军对于异教徒的恨是如此自然而然。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判葛雷夫死刑,我的出发点是一种审慎而纯真的恨意。就许多方面而言,这恨意是种可以净化心灵的感觉。

例如,这也让我了解到,我对我爸的那种感觉其实并非恨意。是愤怒吗?没错。不屑?也许吧。怜悯?那是当然的。为什么呢?事实上,有许多理由。但是此刻我看得出来,我的愤怒来自于内心深处,因为我深深觉得自己很像他,我的内在有跟他一模一样的特质:一个酒鬼,殴妻的穷光蛋,觉得东区的人命中注定就该住在东区,别想成为西区的人。此刻我已经变成他了,的的确确,彻彻底底。

我发自内心地大笑,毫不压抑。我一直笑,笑到声音在树干之间回响,一只鸟从我头上的树枝飞走,然后我看见下方的路上有一辆车开过来。

一辆银灰色凌志GS430轿车。

他来得比我预期的还要快。

我很快地站起身来,往下走到乌维的房子。我站在阶梯上,正要把钥匙插进门锁里时,看了看自己的手。尽管我感觉不到手在发抖,却看得出来。

那是一种本能,一种原始的恐惧。克拉布斯.葛拉夫就是那种会让其他动物害怕的动物。

我试第一次就把钥匙插进去,转动,开门后很快地走进屋里。还是没有异味。我坐在床上,往后移动,直到背部靠在床头板与窗户上,确认羽绒被盖住了躺在我身边的乌维。

我等待着。时间一秒一秒滴答过去,我的心也怦怦跳着,一秒两下。

葛雷夫是个小心的人,这一点无庸置疑。他想要确认我只有一个人。而且即使我只有一个人,此时他知道我并非如他先前所想的那样没有杀伤力。首先,我跟他那只狗的死一定有关系。其次,他一定去过那里,看过她的尸体,知道我是可以下手杀人的。

我没有听见开门声,也没听见他的脚步声,就看见他站在门口,出现在我面前。他轻声细语,脸上的一抹微笑流露着真诚歉意。

“很抱歉这样闯进来,罗格。”

葛雷夫从头到尾都是黑色的:黑长裤、黑鞋、黑色高领毛衣,以及黑色手套。头上还戴着黑色羊毛帽。唯一不是黑的,只有那把闪闪发亮的银色葛拉克手枪。

我说:“没关系,这是会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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