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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群殴定律(第2页)

这时他才知道,中年男人压根就没想揍他,还挺欣赏他,但不会教他拍砖功夫,怕他学会继续揍他弟弟。

弟弟虽然混蛋,但也是自己的弟弟。

而对周知远来说,有中年男人的经历,他曾施展过两次上策,剩下的都是中策,却没用过下策,不知道举手投降的结果会怎样?但想来应该挺惨的,这是人性,欺软怕硬人之常情。

所以这里重点说说中策,周知远熟悉这一策。

首先要露怯,表现就是越走越快,让他们以为他要跑,纷纷加快脚步。

他们这时没动手的原因有二,还有行人,怕有人报警,事后有人作证,他们会很麻烦。

第二个原因就是加大周知远的心理压力,他打了胡彪,说明武力值很高,他们是来打人的,不想被别人打,希望周知远拔脚就跑,痛打落水狗的事谁都爱干。

而周知远快步走过路灯随即停步,将他们暴露在灯光下,同时打乱他们的行进秩序,面对群殴最忌讳让他们从容展开队形,而长笑一声却是先声夺人,当你冷静时他们就不冷静了。

这些前期工作做好了,就要趁热打铁快速进攻,但绝对不能乱打乱撞,最忌讳东一耙子西一扫帚,对他们伤害不大,最后伤的只有你自己。

而最佳打法是不管别人怎么打你,抓住一个绝不放手,抡起拳头往死里打,充分体现抓一个够本的精神。

这里存在一个心理问题,当一个人面对一群人时,完全可以放开手脚,不用管制刀具,不论将对方打成什么样,责任都不大。

而对方却有顾虑,不敢使出全力,这时的比狠,一个人这方在心理上占了绝对优势,只要不怕被打得头破血流,结果都不会很惨。

当然、出现另一种情况例外。

这种情况就是选错了对象,抓住的对象人高马大,没等你往死里打,肯定被对方打倒。

所以选择对象很重要,周知远选择站在前面的胡彪,就绝对是选对了对象。

胡彪对周知远恨之入骨,可中午挨的那一拳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心理阴影。

他是带着报仇的心理而来的,但犯了一个错误,报仇不过夜是个好习惯,前提是消除心理阴影。

胡彪没消除心理阴影就急于报仇,看着周知远的背影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见他转过身来却心里发毛,听他一声长笑,惊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再见这道身影狂奔而至,心里的那股恨意突然烟消云散,一股寒意升上心头。

可他这时转身就跑已经来不及了,突感腹部一阵剧痛传来,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惨嚎。

中午的那股剧痛再次传来,胡彪立刻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旋转而起,双脚成为一对有力的武器,砰砰几声倒下几个混混。

周知远的速度太快,众混混这时方才反应过来,不由齐齐发出一阵喊声,愤怒、惊异、胆怯,各种情绪瞬间发泄出来。

混混们没见过这种人,面对一群人竟然主动发起攻击,而且一击得手。

当看见胡彪的身体旋转升起,听他发出的惨嚎声,众混混的心理立刻变得阴风阵阵,集体陷入惊恐状态,挥舞起菜刀、砖头、铁链子没头没脑地砍过来、砸下去,也不管对象是谁了。

于是胡彪的惨嚎声越来越大,直到砰地一声传来,胡彪的脑袋挨了一砖头,顿时晕厥过去。

听他没了声音,周知远就要改变打法了,晕厥的胡彪不能再作为挡箭牌,这是打架不是杀人。

这时就是体现高超的群殴本事了,打一观二盯住三,他早就确定了第二个目标,这个青年疯狂地想要抢下胡彪,一定与他关系密切。

与胡彪关系密切者是他第二个打倒的目标。

找准了目标,身体旋转逼退众人,借势扔出胡彪砸倒几个混混,身体一纵扑向第二个目标。

可对方也是个狠角色,见他扑来时镇静自若,手腕一翻亮出一柄匕首直刺过来,这一刀又快又狠,直奔他的肚子而来。

这是一个练武青年,武力值不低,这一刀消无声息,好似一条毒蛇突然窜了出来。

而周知远发现这一刀时已经晚了,可问题出在他身上,速度太快让慢像功能失去了效力。

这时的慢像功能只能让他发现这柄匕首,却不能让他躲开这一刀,他是主动扑上去的。

这时的他早已放空了主体意识,再想恢复主体意识及时调整已经来不及了。

而且,打到这个份上,周知远不会恢复主体意识,按照身体记忆继续扑击过去,不就是一拳换一刀吗,这时就是比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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