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特诏召瑜问灾咎之征,指事案经谶以对。执政者欲令瑜依违其辞,而更策以它事。瑜复悉心以对,八千余言,有切于前,帝竟不能用。拜为议郎。
及帝崩,大将军窦武欲大诛宦官,乃引瑜为侍中,又以侍中尹勋为尚书令,共同谋画。及武败,瑜﹑勋并被诛。事在武传。
勋字伯元,河南人。从祖睦为太尉,睦孙颂为司徒。勋为人刚毅直方。少时每读书,得忠臣义士之事,未尝不投书而仰叹。自以行不合于当时,不应州郡公府礼命。桓帝时,以有道征,四迁尚书令。延熹中,诛大将军梁冀,帝召勋部分觽职,甚有方略,封宜阳乡侯。仆射霍谞,尚书张敬﹑欧阳参﹑李伟﹑虞放﹑周永,并封亭侯。
勋后再迁至九卿,以病免,拜为侍中。八年,中常侍具瑗﹑左悺等有罪免,夺封邑,因黜勋等爵。
瑜诛后,宦官悉焚其上书,以为讹言。
子琬,传瑜学,明占候,能着灾异。举方正,不行。
谢弼字辅宣,东郡武阳人也。'一'中直方正,'二'为乡邑所宗师。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弼与东海陈敦﹑玄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
注'一'谢承书曰:“弼字辅鸾,东郡濮阳人也。”与此不同。
注'二'犹言中正方直也。
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闻和气应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谴,则王者思其愆;政道或亏,则奸臣当其罚。夫蛇者,阴气所生;鳞者,甲兵之符也。'一'鸿范传曰:“厥极弱,时则有蛇龙之駆。”'二'又荧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谋乱,发于左右。
不知陛下所与从容帷幄之内,亲信者为谁。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三'伏惟皇太后定策宫闼,援立圣明,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四'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五'孝和皇帝不绝窦后之恩,前世以为美谈。'六'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济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七'
注'一'谢承书曰:“蛇者,阴*(之)**'气'*所生,龙之类也。龙有鳞,甲兵之符也。”
注'二'前书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极弱,时则有下伐上之痾,龙蛇之駆”也。
注'三'诗小雅之文也。郑玄注云:“虺﹑蛇□处,阴之祥也,故为生女。”
注'四'文帝徙淮南王长于蜀,袁盎曰:“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也。”
注'五'史记曰,周襄王母早死,后母曰惠后,生叔带,有宠。带与戎翟谋伐襄王。
注'六'窦太后崩,张酺等奏云:“不宜合葬先帝。”和帝手诏曰:“臣子无贬尊上之文,恩不忍离。”于是合葬。见皇后纪也。
注'七'尚书舜典曰:“蒸蒸乂,不格奸。”孔安国注云:“蒸蒸犹进进也。言舜进于善道。”诗凯风曰:“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臣又闻爵赏之设,必酬庸勋;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一'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辅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见陷髃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而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二'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三'
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四'征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臣山薮顽闇,未达国典。策曰“无有所隐”,敢不尽愚,用忘讳忌。伏惟陛下裁其诛罚。
注'一'易师卦上六爻词也。
注'二'诗国风曰:“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注'三'四公谓刘矩为太尉,许训为司徒,胡广为太傅及宠也。书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它伎。”孔安国注云:“断断猗然专一之臣也。”素,空也。无德而食其禄曰素餐。易曰“负且乘,致寇至”也。
注'四'易曰:“鼎折足,覆公餗。”鼎以喻三公。餗,鼎实也。折足覆餗,言不胜其任。
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
中常侍曹节从子绍为东郡太守,忿疾于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狱中,时人悼伤焉。初平二年,司隶校尉赵谦讼弼忠节,求报其怨*'魂'*,乃收绍斩之。
赞曰:邓不明辟。'一'梁不损陵。慊慊栾、杜,讽辞以兴。黄寇方炽,子奇有识。'二'武谋允臧,瑜亦协志。弼忤宦情,云犯时忌。成仁丧己,同方殊事。
注'一'尚书曰:“朕复子明辟。”孔安国注云:“复还明君之政于成王也。”言邓后临朝,不还政于安帝也。
注'二'识,协韵音式侍反。
校勘记
一八三九页一0行积十五年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宏纪载根上书直谏在永初二年十二月,“积十五年”作“积十年余”。
一八四0页三行拜侍御史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先贤行状作“符节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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