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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李好问,那怎么办?

陈佐松说,我们帮他自首。

我们帮他自首?李好重复了一句。

他已经疲倦了。陈佐松说,我能猜想他的心情。他把事情告诉你,又没去自首,我现在还不能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我们能有所作为。

李好双手掩面,哭了,他会死的。。。。。。

陈佐松说,我是律师,我要说,不自首,才有可能会死,只要有一天被发现,他就要承担故意杀人罪。如果自首,加上他的案情特殊,有可能越过死刑。

不!李好突然大叫一声,不要拿他的生命去冒险!

陈佐松说,冷静点儿,好好。如果他不自首,是一定死。如果自首,有可能不死。

李好说,他不想自首,他要自首,他就自己去了。我们不要把他送进地狱。

那你找我干什么呢?陈佐松问。

我后悔了。李好摆摆手,说,这事到此为止,我相信你会保守秘密,到此为止。

陈佐松怔怔地看着李好,她在轻微颤抖。

行。陈佐松说,此事。。。。。。到此为止。

第十章 警察

李好登上了东行的325普快列车。火车钻过一个又一个的山洞,使黑夜变得没完没了,极其漫长。当然,这只是一种想象。但在李好的心里,这种等待比黑夜还难受。窗外,丘陵如同波浪一样在她的视线中起伏,似乎它才是运动的主体,而火车只是一条盘踞的静物。

车上十分喧嚣,旅客们习惯于大声交谈,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压抑车轮和铁轨的碰撞声。小贩颈上挂着装满食物的篮子吆喝兜售,脸上爬满马上就要滴下来的汗水,脸色中透着可怜的盼望。。。。。。这种表情李好很熟悉,因为她小时候就干过这个。她是个孤儿,有三年在铁路沿线游荡的经历,她被迫跟在一群半大的男孩子身边,为他们望风,或者充当假残疾乞丐,把小腿和手臂藏在裤子里面。一天下来,她的手和小腿都变白了,毫无知觉,走路四肢发软。她拒绝继续充当乞丐,被安排练习做小偷,她的手要伸入滚烫的开水中夹出一块正在融化的肥皂。。。。。。这样一遍又一遍练习。然后她挎上篮子在车上兜售小点心,伺机偷窃。

就在这一天她遇到父亲。她的手伸进了他的裤兜,他发现了,用眼睛盯着她。她也用眼睛盯着他,四目相对,他没有吱声,只是看着她,终于,她回避了。这时车停了,她转身下车狂奔,李百义追赶在后面,追到车尾处一间开水房的墙角他撵上了她。她蹲在地上,这时李百义看见了她的裤子破了,露出白白的屁股。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见过她。那时,她一边扒着从他手中抢来的盒饭一边奔跑,露出白白的屁股。可是她忘记了。

李百义的眼睛湿了。就在这一刹那,她看见了这奇怪的一幕,这个男人面对着她流了眼泪。他从兜里掏出她刚才偷的钱,放进她的篮子里。他说,姑娘,回家,把裤子补一补。啊。

她看他转身离开。这时,她已经明白了一切。她突然作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追上去把钱塞回他的裤兜,他又掏出来扔进篮子,她又拿出来塞回他的裤兜。。。。。。这时,已经有人在喊她了,他们发现情况不妙。这时,李百义作出了一个更奇怪的举动,突然抓住她的手奔上车。很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惊慌,而是任由他牵着上了列车。

他把她带到他的卧铺,拿出毛巾让她洗脸。又拿出自己的一条衬裤让她换上。然后把她带到餐车,为她叫了一桌菜,她吃得精光。她明白这个人在发怜悯心,所以她觉得安全,但并不完全信任。李百义把他的床让给她,她困极了,一会儿就睡死过去,在车上度过了深沉的一夜。

她醒来时,看见他正在啃吃她篮子里的面包。她心里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她多年来没有见过的一幕:那个本来陌生的男人正在毫无顾忌地吃她篮子里的面包,他难道不知道这是她的东西吗?可是他好像在拿自己家的东西一样。

从这一天开始,她正式成了这个男人的女儿。李百义给她取名叫李好,意思就是一切都要好好的。好,代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正面事物,人品好,前途好,身体好,一个好人,这是对人的本质最通俗的描绘。实际上李好也是这样来评价作为她父亲的这个男人,这是一个好的典型,是爱的榜样。他对她的爱超乎她的想象,这是自从她成为他的女儿之后的记忆。这种完全可以被称为溺爱的爱没有平添他作为父亲的自私,完全在义父的义上显示出一种超人的特质。

有一次她患了小小的感冒,李百义甚至帮他洗她的月经带。那一次是她的初潮。这让她感到奇怪,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感情。可是后来她就明白了,这个男人没有怪僻,他只是爱她。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爱心的父亲。

可是现在,李好却登上了东行的列车,去执行一个特殊的使命,把父亲送上法庭。她要去的地方就是李百义枪决那个人的地方。她靠在车窗上,痛苦仿佛已经把她研磨了千万遍。但这是结束这个痛苦的唯一方法,至少陈佐松是这么说的…这个律师用了两天时间来说服她,目的只有一个,让她作为亲属身份去报案,以取得自首的情节,据说这是挽救李百义生命的唯一方法。

起初李好强烈拒绝这个危险的做法,因为她没有在父亲嘴里或行为中得到任何自首的暗示,或许他根本不想这么做。他告诉女儿自己的经历只是出于另一个目的,一种生命上的联糸的恢复,这只是血缘的某种暗示。。。。。。陈佐松却有另一种说法:李百义没有信心自己投案,所以他作了一种最巧妙的暗示,让女儿促成整个事件的结束。

陈佐松曾试图让李百义对他说出真相,由此他邀李百义喝过几次酒,让他诧异的是李百义和过去一样,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个插曲只是他跟女儿的一次心灵对话,和外人……是的,在这个事件上陈佐松是外人无关。但陈佐松宁愿把它理解为一种怯弱,面临生死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怯弱的,正如有些藐视死亡的人所说的:我不怕死,只是不想和它有什么关糸。这是回避的最正当理由。但是,如果和李百义正面交锋,事情可能搞砸。所以,陈佐松经过缜密的法理判断,决定利用李好的单纯,绕过当事人李百义,强行执行一个大胆的计划,通过亲属的代行报案,可视为自首情节。加上李百义的犯罪动机和原始成因,料可从轻处罚,或可免于死刑。这是最好的结局。

李好登上了火车。她靠在车窗上,一个人望着窗外,眼泪不知流了多少遍。她无数次地想象着自己如何把警察带来,父亲登上囚车,回头向她投来疑惑一瞥的画面。可是这比另一幅画面更让她平静:父亲被押解到一片雪地上,就在一列停着的火车旁,子弹穿过了他的头颅,鲜血慢慢流到雪地上,热的血融化雪块时发出嚓嚓的垮塌声。

李好向父亲说,她要到南方出差,她的谎言很快得到父亲的相信,这不禁令她发怵。一向聪敏睿智的父亲如此轻易地相信她,而且为她准备好行李。他总是事无巨细地为女儿准备东西,这是从女儿读书开始养成的习惯,连铅笔都一支一支地为她削好,摆在文具盒里。现在,他为她准备好行李,连卫生棉都塞满了旅行包的外袋,这一点儿也不令她难为情,这是这一对父女的特殊默契。当初李百义收养她不久,她正面临初潮,习惯于流浪生活的她就用一块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卫生巾,垫上草纸了事。有一天她放学回来,看见父亲正蹲在那里洗她的卫生巾。她跑出门外,一个人蹲到野地里哭,然后发呆到傍晚。从那一刻开始,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她回来后,父亲已经把卫生巾晾在阳台上。然后父亲把她叫到跟前,让她以后不要再使用卫生巾了,他把一大包卫生棉放在床上。这是她第一次使用卫生棉。此后,父亲为她买卫生棉已经成了习惯,他知道什么样的卫生棉适合她。什么牌子的卫生棉是最好的。他给她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卫生棉。而他自己穿的拖鞋是破的,带子断了,就用订书机订上,还穿在脚上。

临行的那天晚上,李好一夜没睡。她的心中苦楚到了几乎要死的程度。她希望父亲发现她的秘密,突然跑过来制止她,这样她也许能解脱。但对面房间没有动静。半夜听见了响声,她来到阳台上时,发现父亲也坐在阳台上,他们四目相对,有些尴尬。她的心要窜出喉咙,可是父亲没有说出那句话,他让她早点睡觉,不要误了明天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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