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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因为这次事故他被学校辞退了。福尔摩斯先生也乐得自在,就闭门在家专心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了。

闭关出来之后,福尔摩斯先生凭着自己前几年的积蓄,国内跑了一大圈,然后还去了一趟东南亚,听说竟然还混到金三角里去过。回来后他也没安分,马不停蹄的跟着一些小资们赶了趟“朝圣”的风潮。去了趟西藏。品尝了一下藏民们特制的酥油茶和青稞酒,还体验了一段单纯、贫苦的放牧生活,也常去拉萨的那些寺庙里听喇嘛们诵经,他甚至还结识了哲蚌寺的僧官……在西藏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帮着拉萨当地的民警破获了一起寺院舍利子失窃案。经历了这件事之后,福尔摩斯先生才蓦然发觉自己能够学以致用,就回来进修了刑侦学。两年后,他自己开一家私人侦探社,开业后接到的活儿,都是些出轨调查、二奶跟踪、遗产纠纷、寻人启事之类的事情。

福尔摩斯先生那段时间很是苦闷,对这些琐碎的案子也不怎么上心,敷衍了事,这导致他在业内的名声不算很好。但是很快他就不用苦闷了,因为一些客户的投诉,再加上他的私家侦探社涉嫌营业执照造假,他的侦探社被官方取缔了。

福尔摩斯先生也不争不怒,关了门开始打起了游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无牌游击侦探”。后来因为协助警方破获了几起疑案,官方打算招安他,福尔摩斯先生借口自己过不了那种坐在办公室看报纸的体制内的日子,拒绝了官方的好意。但终究是抵不过人家的再三邀请,无奈之下,盛情难却,他最后还是做了一个公安部门的编外人员,不定时待命。

所以他的具体身份,其实还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私家侦探,但是平时需要帮助政府做一些事情。

当然了,要是案子过于白痴的话,福尔摩斯先生是不会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案子简直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实在技痒的话,他宁愿拿着一份报纸研究上面最新报道的案子。但是一旦接到他感兴趣的案子,他就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忘掉所有,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02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相识也实属偶然。我供职于市里的一家报社,所以很多案子我们都能拿到第一手资料。一次警方在调查一起跨省毒品交易案子的时候,允许我全程随队跟踪报道——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到福尔摩斯先生的。

在我的印象里,警察都是穿制服的,领导可以穿便衣,但是也没见过这样的便衣啊——带着一顶西藏毡帽,身穿一件有很多口袋的黑色大风衣,大晴天里手上一直拄着一把黑布蓝骨雨伞,很多时候他的另外一只手上都会夹着一支东南亚进口的棕烟。

而且他的身型和面容也十分奇特:他很高,目测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却异常消瘦——不是那种竹竿似的弱不禁风的瘦,而是干练、灵敏,因此显得格外颀长;浓密的头发梳理成了四六偏分——之后我才见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条件再艰苦,福尔摩斯先生都会梳理好自己的头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头乃人之元,头发就是元之元,是一个人外在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他眉毛很浓、很黑,略显粗犷;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使他的整个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

还是那次随警队跟踪报道的时候,那晚在指挥车上睡着的我,半夜被尿憋醒,就蹑手蹑脚地起身下车放水,迷迷糊糊间看见一个黑影出了警车。我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一瞧,只见那黑影一下子就闪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我也没喊,也顾不得去扛采访的机器道具了,收起家伙就跟了上去,临行前还不忘随手摸了根警棍。

刚跟到那个巷子口就不见人影了,我正左右徘徊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闪到我后面,用低沉的声音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激灵,转身的同时,操着警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我的武器被一把钩子一样的东西给截住了,然后一搅,棍子就离开了我的手心。

正当我松开手弯腰准备摸板砖的时候,那影子说话了:“是我,记者先生。”

我这才定睛仔细看了看此人,原来就是那位衣着古怪的便衣。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接着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愣,行迹败露是件很糗的事情,吱吱吾吾答不上来。他也没追问,接着说:“有兴趣就跟着来,正好我需要一个帮手。”

见台阶就下,我忙点头说好。他顺手就用雨伞把我刚掉在地上的警棍给我勾了起来,我狼狈地接住。他也没说话,就向前走了过去。我双手紧紧地握住警棍,小心地跟了上去。

只见他像戴着巡航仪似的,在这深夜昏暗的巷子里左转右拐,走路压根就没有声音。虽说我在后面跟着,心里却是忐忑不已,攥着警棍的手早已经沁出了丝丝冷汗。

很快我们就绕到了一处破旧的两层楼民房前面。他示意我站住,在这里帮他放哨,不要出声,有动静或者明火就用警棍在地上敲三下。我点了点头,然后他便转身走开了,开始绕着房子转了起来,走走停停,时而用雨伞尖轻捅一下土坯围墙,时而蹲下去用手扒拉几下地上的土,甚至还趴下去用鼻子嗅嗅。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走到我前面打了个响指,小声说:“完事,收队,我回旅馆去睡觉。你记好地方,明天早上带公安局那些干警过来这儿抓人。”说罢转身就走了,瘦削的身影消失在了黑夜里。

那晚我在昏暗的巷子里摸了几个小时才回到公安干警设伏的驻地,当时天都快亮了,我也睡意全无,招呼上值夜的同志,摁响了车喇叭,把大伙吆喝起来一起去抓人。

原来就在那栋破楼房里,竟然就藏匿着几个被全国通缉了很久的大毒枭。

03

这件事情当时在报纸和电视新闻采访里都成了焦点,当然露脸的都是些公安干部,没福尔摩斯先生什么事儿。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也根本不会在乎这些东西,他享受的是侦破案件的过程,前序和后戏都与他无关。

第二天下午,我在公安局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地址就按图索骥寻了过去。等找到他下榻的小旅馆的时候,他却连门都没关,此刻正翘着个二郎腿靠在那个宽大的沙发上,手中夹着棕色的烟卷,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看着我,说:“记者先生,我就知道你要来。”说罢他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我坐下,面前一杯给我冲好的咖啡醇香正浓。

那一刻我怔住了,他那副掌控一切的神情,像极了那个著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

就这样,我结识了这个古怪的“无牌侦探”,并在几次成功的合作之后,就晋升成了他的不定时助手——之所要说是不定时的,是因为我平时还是有自己的工作要忙的;华生除了陪福尔摩斯探案之外,不是也还有一家自己的小诊所要兼顾么。所以很多时候,福尔摩斯先生还是会单枪匹马地去面对一些案件。

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怪人,说话狡黠,颇善修辞,嘴下不留情。脸上的表情也非常丰富,但是他永远不会让人通过他的表情和眼神猜到他的心理活动;他平时踪迹飘忽不定,神出鬼没,喜欢像角落生物一样昼伏夜出;嗜好抽那种东南亚产的很呛的棕色烟卷,爱喝不加糖的苦咖啡;宽大的风衣里总能掏出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论晴天还是下雨,一把黑色的雨伞是他的必备道具,他说这个比《夺宝奇兵》里面印第安纳·琼斯的皮鞭还管用。

这些,就是我对这个堪称中国版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先生——的全部印象。

第03章 贝克街221号

01

我是被瑞恩叫醒的,这个时候飞机已经着陆了,我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迷蒙的睡眼,就跟着他出了机舱。天才蒙蒙亮,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飞机停在了一个小型的军用飞机场上,没走几步,一辆豪华路虎横亘在了我们面前。这一路真是够奢侈的,以路虎、飞机代步,看来这英伦三岛一定是出了什么很难以解决的大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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