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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声地问雪碧,“决点讲嘛。”“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当心我撕烂你的嘴。”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你的嘴”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还有人说:“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那怎么行。”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西决到哪里去了?”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

邻桌的教友们参差不齐地站了起来。椅子拖着地面,那种声响和尘世间的所有喧嚣别无二致。他们自然而然地手挽着手,围着圆桌站成一圈。这群人的平均年龄估计是大妈那个岁数吧,歌声碎不及防地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整齐的暗哑是我从未遇到过的。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

“这首歌还真的很适合婚礼唱呢。”我诧异地自言自语。“拜托!”姐姐冲我翻白眼,“这首歌里的‘你’指的是基督。”它的曲调真的很简单,多听他们重复两遍,我自己也快要会唱了。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那个站在大妈身边的女人微微垂着头倾力歌唱的时候,没注意到她胸前那根粗的金链子,或者是镀金的链子不知为何松开了,像条蛰伏的娱蛤那样钩住了她领口的花边;那个男人微闭着双眼,他的酒糟鼻上的毛孔大得像痣;那个最为矮小的老太太怕是受邀的这群教友里年纪最大的,说她七十岁我也相信的,她左脚和右脚的丝袜一定不是一对,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看就知道深浅是不一样的;穿一身已经走了形的灰色西装的男人年轻时候应该是俊朗的,他的声音算是这群人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他陶醉在自己鹤立鸡群的歌声里,没注意到他谢顶的、油腻腻的脑袋上有一缕头发松散地飘到了额前,他面前那堆花生壳里,还插着半支并没有完全熄灭的烟。

等我活到这个年纪,我也会像他们这样。整个人都折旧了吗?满身陈旧的污垢让我自己都确信,自己一定是有罪孽的。否则,该如何解释那种像是寄生在指甲缝里,眼皮下面,或者牙缝之间的羞耻感呢?

饭店的门似乎被什么强劲的风吹开了一样,毫无准备地,透进来一道光。刚刚还在歌唱的人们突然之间回到了尘世间,那种因为虔诚导致的整齐划一顷刻间瓦解。他们笑着说,冯牧师终于来了。可是,我明明看到,有两个人同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走上去跟所有人朗声地道歉,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冯牧师。另一个,站在离我们的餐桌不远的地方。瘦瘦高高的男人,穿得也很随便,不像是特意来出席仪式的样子,也说不出挂着什么样的表情。

冯牧师突然转向他,把他介绍给大伙儿:“多亏了今天在医院门口碰到陈医生,要不是搭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姐姐的眼睛抬了起来,绝对不能说是羞涩,但是那光泽是兴奋的。“这么巧?”姐姐淡淡地,但是微笑着说—习惯性地,拿捏出了她跟男人说话时候那种不大一样的调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医生。

Chapter 08

哥哥

我趁着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陈医生的身上时,悄悄地站了起来。我是绕到饭店的后面,才看到哥哥和昭昭的。虾老板的饭店所在的街道,应该是一直存在的老街,我的意思是说,不是那种在郊区经常见到的新修出来的街道,路面的交通灯全都是崭新的,可作为一个路人行走其上的时候,却总是有种甩不掉的怀疑,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人生。我的视野突然间就宽阔了起来,原来这饭店后面还有这么大的一片空地,似乎属于旁边那家卖轮胎的店,或者是间汽车修理场。因为大大小小的轮胎堆成了好几座山。离我最近的那几个轮胎不知道是供什么庞然大物使用的,总之它们比我都高,歪歪斜斜地,彼此以一种奇妙的角度相互依靠,似乎是在向我揭示一件事情:轮胎这东西,平时看起来司空见惯了,可是只要它们像是长个儿那样地大到一定程度,便会活过来,胸有成竹地看着你——似乎它们也是虾老板那间饭店的常客。

哥哥和昭昭居然一起坐在更远处那座轮胎的山顶。那个山丘由无数个面孔呆板的普通大小的轮胎组成。不用说,准是昭昭的主意。认识她半年,我算是总结出一件事:她对一切可以让她离开地面的东西怀着巨大的好感,可以是吧台前面的高脚凳,也可以是飞机。站在橡胶的山脚下,轮胎们身上凹凸的花纹渐渐地从黑色里浮现出来,似乎是想要流动着延展出去,嵌进我脸颊的皮肤里。那种气味让我觉得安心——我从小就喜欢橡胶,还有汽油的气味。一阵风吹过来,原来我的头发已经这么长了,像是这荒山下面的蒲草。

“郑老师,要是我考不上大学,你会不会觉得丢脸?”轮胎完全挡住了我的视野,我看不见昭昭的脸,但她的声音倒是没有一点起伏。

“为什么要觉得丢脸?”哥哥笑了,“当然不会。”

“你是因为我身体不好,所以才觉得我考不上也是自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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