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站到迟扬家确实还有一段路,穿过一小片商业区,还是热闹。
何弈不太认路,只能跟着他走——这个人今天似乎空闲得反常,也许是周五之后能放一天假,周日补课之后又是元旦假期,高三学生紧绷的神经得以放松片刻,便有些懒怠了。
哦,不是,迟扬哪来的紧绷神经。他被自己这个念头弄得想笑,觉得他才是懒怠了的那个人,跟在男朋友身后就什么都不愿意去想,只想待在他身边做些无趣的小事了。
小事包括在冬天吃冰淇淋,去还没有打烊的十元店买做工粗劣的戒指……他一点也不怀疑迟扬的零花钱和生活费足够进隔壁珠宝行走一圈,戴出一对真的金贵戒指来,只是对此并无执念,也乐得听这个人胡说八道。
这个人一本正经地单膝跪下来,也不介意不远处店主奇异的目光,拉过他的手套那枚塑料戒指,想了想把对戒的另一枚也给了何弈,珍而重之地放进他外套口袋了里。
何弈低下头,礼貌地对这个行为表示不解:“嗯?”
“我没有工作,”迟扬也不站起来,保持着单膝跪地的姿势抬头看他,眼神认真,似乎真有几分诚恳的伤感,“身体也不好,你家里人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连明天的早饭都买不起了,可还是很爱你,最后十块钱拿来买了戒指,都给你了。”
真情实感,比电影里女主角含泪的哀求还要真挚。
何弈很少忍着笑意,只是情绪并不浓烈,只有眼底晃动的一点,映着不远处装饰用的斑斓树灯,看起来柔软极了:“然后呢?”
“然后……我会努力找工作挣钱的,等到我有钱了能给你幸福了就回来找你,只要你想,可以用这对戒指换一对真的。还有,这其实是对戒,另一个你想给谁都可以,如果还愿意等我的话……”他说到这里,真情实感地哽了一下,抬起手来伸到何弈面前,“就给我戴上吧……”
父母离异之后两边给的抚养费都算得上可观,家里的房子也可以租出去,加上过去几年他没有用掉的生活费,去培训机构当助教体验生活拿的工资……何弈默默想了片刻,转头看了一眼几步外的珠宝行,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戒指?”
这个回答有些出乎意料,迟扬一怔:“什么?”
“带钻石的和带的,铂金的和纯银的,还有……”
“我喜欢能防身的,”迟扬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立刻明白了他在想什么,连忙打断他,“带狼牙的,最好一按下去还能变身召唤汽车人的……行了,看什么呢,我就喜欢十块钱一对的,挑了五分钟呢,你就说给不给我戴吧,嗯?”
他的手就伸在那里,也不嫌尴尬——树灯明亮,能清晰地照出少年人骨骼分明的轮廓,还有他手背一路延伸到腕骨小臂的陈年旧疤。何弈定定地看了片刻,没有说话。
迟扬似乎也意识到了他在看什么,若无其事地翻过来,冲他摊开手心,催道:“快点儿,戴不戴,不戴给我,我自己来。”
“怎么跟逼婚似的……”何弈似乎笑了一下,从口袋里摸出那枚塑料戒指,去拉他的手,“你先起来,哪有被戴戒指的人还跪着的……”
迟扬当然舍不得让他跪,也不太看重这些莫名其妙的仪式,纯属跟他逗着玩——和拖延时间:“不行,我就喜欢跪着,你不给戒指我今天就不起来了,赶紧的。”
杂货摊的老板娘大概都觉得他们奇怪了,两个年轻人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商场路上玩这种情景喜剧——当事人本人还并不介意围观,眼里只有对方似的。
他都这么说了,也没有不戴的道理。于是何弈顺势拉过他的手,如他所愿套上了那枚塑料戒圈,左手无名指,最原始的全无弯绕的方式——和最直白坦荡的爱意。
行人寥寥,灯树喧闹,身后就是临近打烊的一整条商业街,也许夜色宁静长远,神明垂眸,有千万目光注视着他们,看向这一幕浪漫而近于荒唐的情景。两个人一站一跪,站着的少年给单膝下跪的弯腰戴上戒指,也没有什么一诺千金的情话,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任凭他保持着牵手的姿势站起来,将自己搂进怀里。
他听见迟扬埋在他肩窝衣料里的,闷闷的声音:“喜欢我吗。”
答案不言自明。
何弈抬起空闲的左手,摸了摸男朋友的头发,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很像他小时候去亲戚家里玩,有一只家养的金毛犬很喜欢他,执意要扑到他怀里来——不过迟扬大概是狼犬,只有在他面前才收起尖牙利爪,浑然无害地撒撒娇。
他喜欢大型犬让人安心的体温,喜欢被特别温柔对待的感觉,也一如既往地贪恋着对方。
“喜欢,”他看着自己手上那枚做工粗劣、装饰浮夸的戒圈,轻声说,“想给你戴戒指的那种喜欢。”
男朋友太会了怎么办,在线等,也不是很急。
尽管迟扬的本意只是想拖延时间,拖到十二点干些别的事情,但现在看来,似乎还有了出乎意料的收获。
——何弈似乎已经能准确地、具体地感知到“喜欢”这种情绪了。
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也许不会有换到戒指的那一天,也许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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