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弹得并不好,常常还弹错一些音,这是有耳朵的人都听得出来的,但令我惊讶的是他居然也很惊讶,虽然惊讶,但是居然侧着耳朵在仔细听。
我不由得毛骨悚然了,转了几个音便提前停下来。我沉默地走回自己的座位。
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刚才在我弹奏的时候就在咬耳朵偷笑,这下子终于可以大声且得体地评价了:“卢卡斯小姐,你弹得很好,我们姐妹刚才就在讨论,作为一个有身份的姑娘家,平常确实应该多注重音乐修养,你觉得呢?”
她这是拐着弯儿在嘲笑我,尼玛啊我真想扑上去一拍桌子喊老娘不会弹钢琴管你什么事!
可是我没有什么反驳的理由,毕竟事实摆在眼前。而且,她还是宾利的妹妹,忍字头上一把刀啊,夏洛特!
我暗暗咬牙,但是表面云淡风轻。
令我没想到的达西居然开口了,而且话听上去虽然一如既往的难听,但是,他似乎是在替我解围开脱。
“卢卡斯小姐弹奏的这首曲子简美而雅驯,清新而不冗杂,能令人耳边一亮。这样的乐曲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不知是否可以冒昧请问,这首曲子是谁所作?”
啥?!听到达西先生的前一句我还犹自飘飘然,但最后一句话着实让我受了惊吓。他这个意思,也就是说……贝多芬的《致爱丽丝》还没有在这个时代传播开来?或者还没有创作出来?!
固定思维模式害死人啊,我可一直以为只要是世界名曲肯定都是古典的啊。不过既然他不知道《致爱丽丝》,那么和“王尔德”一样,回答“贝多芬”也是没事的吧……但这次我没有脑热地立即回答,已经在历史人物上摔了一次跟头的我可不想再重蹈覆辙了。
贝多芬,贝多芬,开动脑筋,应该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音乐家。其他的我不清楚,但貌似他的失聪是在1796年到1800年,而据我所知,他在失聪前声名就如日中天了。
按照奥斯汀的故事,现在是1795年。在这时候,按照达西的反应,他应该还没有写出《致爱丽丝》。但这是一个尴尬的年份,如果我回答贝多芬,达西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哪怕我回答“这是他某时某地做的没有流传开的小曲子”,也是必定要受到怀疑的,因为这样的曲子若出自贝多芬之手,照理是绝不会被埋没的。而若是不承认这曲子是他所作,那……那也是绝对不行的,尊重原作者是老爸天天耳提面命的,我实在干不来。
“卢卡斯小姐?”达西提醒再一次神游物外的我。
“没、没事,这是我之前在梅里顿的街头随意听见的,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事到如今,我只好这么说,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弹这首曲子了。尼玛穿越到18世纪就是悲剧啊,我又不是历史大辞典,怎么能分清楚谁先谁后谁还没有出生谁已经仙去了。
“是吗?”达西看向我的眼神里明显带着迟疑。
“没错没错,和这首一起听见的还有另外一首歌,不信我给你弹一弹!”
说实话,这句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再一次坐在钢琴椅上。人总是能为了掩饰一个谎言而不遗余力,最后反倒害了自己。
简来到内瑟菲尔德,大大促进了和宾利的情谊,甚而还使达西和伊利莎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达西更加沉迷于她。而我这次来内瑟菲尔德,不但没见到目标宾利,整一个就是悲剧。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我完全抛弃了自己的脸面,泪流满面地望着天空。
“你看,就是和这一首一起听见的,所以不是什么有名的曲子,真的不是……”
达西一脸深意地看着我。如果我没有看错,他好像在忍着笑。
我想起他迷路的那个傍晚,我抱着一棵树使劲笑他;我真傻,真的,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还没来得及给他的路痴属性做宣传,风水已经轮流转了。
那天晚上,本来预定会回来的宾利还是没有回来,那时我的心肝也冰凉冰凉的,没有一定要等到他回来的信念了。我没有答应宾利小姐客套的挽留,执意骑着马回家。达西先生代宾利尽地主之谊,送我回家。
这一片草原非常开阔,动物和昆虫的叫声在空旷的原野中被无限放大,孤寂萧瑟。而畅游无阻的风尽情地吹过高岗,吹乱了我的头发。天黑了,我们两个人骑在马上,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只听见马蹄落在草地上的蹬蹬声,还有草的沙响。
“朗伯恩的夜晚,别有一番风味。”达西突然道。
“……恩。”我应答着。风灌进我的领子袖子里,我打了个寒战,吸了吸鼻子。
“冷?”
“还行。”
“没想到你还是个倔强的小姐。我知道你看我不顺眼,但用不着在这个地方秉持自己的气节。”尽管我们离的很近,但达西的声音被风吹散,忽远忽近,显得很幽然。我认为这句话和他平日里的语气极不相似,但转念一想大约是风的原因。
“如果我说冷,那么达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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