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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2页)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九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七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满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冷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校园文化。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更新,同志们的留言还没来得及看。年前回家的时候心情虽然不太好,但放个假还是有效的:…)

别的也不再一一跟各位回报了,和出版方交涉的最后结果是这文不入V也不停更,但不能再像三生那样连载到那么靠后了,希望大家理解。说句肉麻的话,不过也是老实话,一个人写文太寂寞了,没有读者的支持,我预测自己是写不到最后的,三生是这样,两生花也是这样。所以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的支持。两生花从今天开始恢复更新,祝大家新年愉快:…)

第十八章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已经足够跌宕起伏,转过一条过道,拐角处林乔颀长的身影却告诉我,否极泰来、乐极生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生活很精彩,故事也许并未结束。

我预感将要有事发生,因为林乔所在处是回包间必经的过道,想绕远路避开都不可能,真是设计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他就站在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我。我赶紧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发现没有其他人,确定他的确是在看着我。

嘈杂乐声中忽然传来玻璃器皿落地的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发现是走动过程中不小心带倒了过道上做装饰的一只小花瓶。我毫无知觉,它却哗啦一倒又哗啦一碎,可见带倒它确实不是我蓄意为之。

我呆呆看着眼前这滩花瓶碎尸,觉得此事必然不能善了。果然立刻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如花似玉的服务员,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番,摆出职业微笑:“小姐,我们歌城规定损坏公物要理赔的,这个花瓶三千,您是现金还是信用卡结账?”

我脑袋里顿时一麻,赶紧接过她的话陪笑:“你看,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不然这样,我把这里打扫了,也减少你们的服务成本,再把身份证押在这里,回头给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赔过来?”林乔仍然操着手在不远处看着。那是我在连面子到底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年纪里就喜欢的男孩,而那个时候我在他身边就很要面子了,多年后今天这一瞬,在特别没有面子的情况下遭遇他驻足观看,我的感想很复杂。但也只是复杂了一瞬,我立刻想到这个举动虽然有点丢脸,可说不定能和对方从理赔三千和解成理赔三百,心中顿时释然。那花瓶在批发市场最多不会超过三百,把这个歌城里水果们的标价和外边正常水果的标价除一个倍数,再用这个倍数去除花瓶的价格,就可以轻易弄明白。

服务员再从头到脚打量我一眼,职业微笑摆不出来了,皱眉说:“那您等等,我去请示一下我们经理。”说完小碎步跑开。

隔壁包厢门突然打开,乐声飘出来。林乔没有回头,侧身靠着墙站在那里,穿着衬衫和棕色毛衣,居高临下,风姿卓然。我那时喜欢他,是喜欢他最初在阳光下的一个侧面,虽然漂亮,在这个女人比男人还男人、男人比女人还女人的错乱时代里,却难得的一点都不阴柔女气。有男声哼唱道“在心底,千万次的练习,千万次不停的温习,只怕已来不及,只是还没告诉你,对不起我爱你,没有你我无法呼吸”如何如何的。我叹了口气蹲下来捡玻璃,谁离了谁无法呼吸呢?正解只有人离了空气无法呼吸。

林乔走到我身边来,我抬头看他,半晌,他说:“你变了很多。我记得那时候你,什么都不在乎,口头禅是不为五斗米折腰。”

一个没留神玻璃划破手,血珠浸出来,他一眼看到,蹲下握住我的手指,我本能挣扎,他手一紧,突然道:“这是什么?”他的目光逗留在我手腕一道弧形伤痕上,那正是当年自杀留下的刀疤。

他学医,我手腕上这道疤保存完好,太容易辨认,还没等我回答,他已经自行参透答案,慢慢抬头望着我:“颜宋,你自杀过。”我想这是个陈述句,无需回答,继续要把手指拽出来。他却突然发狠,一把将我拉起来压在墙上,声音都在颤抖:“五年来,我一直在找你,你跟我说你过得很好,你说你过得很好,你怎么能去自杀?”

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场面完全不可控制,我被他压得简直不能呼吸,但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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