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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第2页)

“两条路,第一条,寻找能够扭转时空的古墓,就像我一个月前做到的那样,那要靠运气;第二条,获得‘古水琉璃犀’,那鬼魂说过,这样子也可以回去,可惜,我当时一心要灭了自己的族人,没想过要回去。”

“古水琉璃犀?”我听着耳熟,“在哪个将军的墓里对吗?”

“是,霍去病。”

正文 第三十章 难辨过旧添乱靡

什么?!我们要盗的墓就是他的?他还没有死,我们却在这里盘算着盗他的墓!

“可惜,他还没有死,而且,我也等不起他死了。”小姐的目光很悲伤。她当然等不起,将军还很年轻,根本不会死!没有管事老爷的药物维持,小姐在这里也只有六个月的寿命而已。

“小姐,既然是那个……”如梗噎喉,我不停提醒自己,我们不过是在讨论一个千年前的古人,任他如何英勇神武,任他如何长命百岁,到我们那个时代自然就是一个鬼魂了。我应该若无其事地讨论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关系到我的生存问题。

我努力道:“既然那个霍将军还没有死,我们也可以查查那个东西。想来不过是随葬品,应该已经在什么地方存在了。比方说,皇宫什么的。”

“这个我也已经想到了,我觉得很可能是皇帝赏赐的物件。所以,这个月我一直在皇宫里出没,一点儿线索也没有。有些东西,时机未到,就不会有。”

我看着颓丧的小姐:“小姐,刚才的地方是不是扭转时空的古墓?”

“不是。”

不是,那来这里干什么?浪费时间?

“我以为是。”她道,“我算了好几天了,位置就在这个古墓里。可是,进去了根本不对。”

“如果对的话会怎么样?”

“你,”她看着我,“你会有很激烈的反应。”

除了那段错误的想象以外,我什么反应也没有。我明白了小姐沮丧的原因了,阴阳眼只有配合小姐的意识才能派上用处。

“小姐!”我想起了什么,兴奋地告诉她:“我在棺椁里看到一个汉服女子!说不定我们还是找对地方了。”

“是不是蓝色光芒里的人?”

“对。”我用力点头。

小姐嗤然蔑笑:“那不过是那里墓主人的幻像。”

幻像?

“派不上用处吗?”

“那是自然。”小姐食指相对,“只要墓室封闭得够好,我就能看到的。”

“小姐,不要气馁,我们可以继续努力寻找的,也许,下一个目标就对了。”我竭力鼓舞她的士气。

她笑了笑:“你倒是挺会鼓励人?”她的手臂忽然暴长,我以为又要打我,闭上了眼睛。身体被她腾空拉起,坐在了她的身边:“弯,你有过喜欢的人吗?”

“小姐,你问错人了。”我道,“我们从小就被阻止产生这种想法。”

“阻止是阻止,喜欢是喜欢,两回事。”小姐毕竟是个正常环境长大的少女,还抱着这么温馨的问题死死不放。

“小姐,一个人的性格形成时期是六岁到十二岁,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是十二岁到十八岁。我现在已经基本定型了,要改变会比较痛苦,而且,也没多大意思。”我的心沉到了底点,小姐开始动这种脑筋说明她对回到现代社会感到无望了。

“那个墓,是齐哀王刘襄的夫人墓。”小姐说起了故事,“据说,他的夫人离蛛是当时罕见的美人。”

世界上的故事都是这么展开的,一个美人,一段感情,一个结局。终就土归土,尘归尘,一无所有。

“这是一个终日生活在膏粱美酒,锦罗绮缎中的女子,跟着她的丈夫过上了人间最富奢的生活。汉朝的人心目中,视死如视生,活着是如何的生活,死了也一样对待。我们见到的许多明器就是她生前使用过的。”

那这个离蛛小姐还真有钱啊,我记得墓里面的东西是非常豪华的。而且,如果这些东西是按照她的品味置办的,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任性而娇媚的女子。

“岁月一天天流去,她的容貌越来越盛美,就如同盛开的鲜花,开到极致处,就是衰败的前兆。美貌对于她来说,就像猫咪的爪子,虽然总是藏在厚厚的皮毛里,可是,没有机会拿出来炫耀一下,会很失落的。过早的嫁人,让她还没有机会感受自己美貌的魅力,就要在刘成那年老而富贵的躯体边磨损完自己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遇上了一个白马少年。一切都是很平淡的开始,少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放在离蛛前几年的场合里,他们只会成为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过,一个在繁华岁月中即将蹉跎完青春,一个情窦初开不涉人世将她惊为天人。感情的事情,开始的时候,往往就是一个平淡的偶然。”

“那两个年轻人暗中来往,结成了誓死同心之盟。

刘襄年事已高,躺在床上捱度时日的一具腐朽尸骨罢了,他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齐文王自小身体虚弱,到死都不曾有子嗣。所以,离蛛早已在刘襄的身边布满眼线,将他控制在了自己的能力之下,只等着他一死,便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应该说,这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子。”

我不明白小姐讲故事的用意,隐约觉得她不是一时兴起,便洗耳恭听。

“据说,后来他们的感情还是被齐哀王刘襄发现了。”

“刘襄是汉高祖刘邦的孙子。汉初吕后乱政的时候,危难时刻刘襄大军西进,与他的弟弟朱虚侯刘章里应外合,斩吕产、吕禄、灭吕姓诸王。因他实在是个杀伐决断的狠厉人物,于是当时的丞相陈平便设计不让他问鼎帝位。不过,他也拥有了大汉朝最富饶的封地,据说齐国国都临淄在战国的时候已经有人口七万户,非常地富庶。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容忍自己的夫人如此离经叛道?

“他在临死前派出亲兵追杀少年,又命人一杯鸩酒毒毙离蛛。不过,还是让离蛛以他夫人的身份陪葬在他的王坟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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