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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1页)

上语文课,大家都可以轻松一下。象大多数中国文人一样,语文老师精通侃山和发牢骚。打把式的说自己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我看我们老师的功夫全在一张嘴上。嘴唇粉薄,给人极精致的感觉。保养得很好,红润光鲜,象是女孩子的。现在想来,张仪拖着游说不成、被人打得体无完肤的身子,对怨他的妻子说:“你看我舌头还在吗?还好吗?这就足够了。”也很有气魄,或许我们老师和他多少有些渊源。其它器官也还端正,有儿歌为证:“大脑袋,小细脖,光吃饭,不干活。”脑袋就象隔街的“步云轩”,女人的铁镀铜镯子,掺银的金戒指,劣等的青田石,泥猫泥狗,郑板桥的竹子(当然是假的),情人卡,代人冲洗像片,快件一天取每张四毛,总之,里边什么都有。所以联想丰富,讲重耳的时候,最少要讲重耳的板肋,也就是排骨中间没肉,连成一整块,和他眼睛里有两瞳仁,天生的四眼。兴致高的时候,还要讲讲国君在重耳逃亡时候,趁重耳洗澡偷看了一眼他稀有的排骨,其后重耳得势,偶然想起来,发兵把那个国灭了。

语文老师兴致总是很高,如果知道的有点没说出来,就象找不到厕所,憋得浑身不自在,生怕明天噎得死过去,再也没有说的机会了。他腰有病,坐着讲课,激动的时候就站起来,板擦向桌面一拍,很有气势,就是不十分响亮。大家起劲地叫好。

同学们十分爱听,引颈,侧目兴起时一齐叫好,大笑。但有时候,笑话讲到高深曲折,同学们毫无反映,他们受过的教育使十个人合起来也不见得能理解一句真正的笑话。“你们倒是笑呀?”老师只好皱着眉头再讲一遍,痛苦啊。“这也是个笑话。”先生生气地说,于是几个聪明一点的先笑起来,这笑再引起其它人的笑,遂笑成一片。就象胡校长训完话:“我的讲话到此结束。”几个未睡死的人兴奋地鼓起掌来,掌声惊醒了沉睡着的,大家就一起鼓起来。

我也乐得看几页自己喜欢的闲书,要是平常,一来有老师在台上辛辛苦苦地讲,总觉着不太尊重老师的劳动,二来在干正经事的时间看闲书,心里总有一种犯罪感,且不说上对不起伟大的党,下对不起列祖列宗,单是想起早上吃的二两馒头,也很不好意思。但是现在,西山卧佛头上的匾说得好:心安理得,得大自在。——反正语文老师讲的实在不见得比我看的正经多少。

今天,开讲贺敬之的《回延安》,李季的《王贵和李香香》。

“我对八百里秦川总有一种向往,去年去了次,一条土路,一条汉子赶着辆驴车,一条腿曲在车辕上,一条在车边逛荡着,车后边歪着他的婆姨,红袄绿裤,怀里抱个娃……陕西和山西的农民在外表上很难分,但有个诀窍:“陕西的手巾把儿朝后系,山西的手巾把儿朝前系……”

我决定不听了,翻出《李义山集注》,桃色虎皮纸封面,白绫包角、压脊,装裱很招人喜欢。

第一首《锦瑟》,曾仔细读过几遍,还是不了然: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小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已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遍查诗话,得两解,仍觉欠通。宋人刘攽著的《中山诗话》说:“李商隐有《锦瑟诗》人莫晓其意,或谓是令狐楚家青衣名也。”——一个旦角没头没脑长出五十根弦来,的确很奇怪。宋人许顗著《彦周诗话》载:“……《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柱如其弦数,其声有适怨清和。’又云:‘感怨清和,’昔令狐楚侍人能弹此四曲,诗中四句,此状四曲也。……”中间四句分写四支曲子,似可,但首、结二联不可解。

我闭上眼睛,让这几句诗在嘴里慢慢嚼着,椅子自然而然的前腿离地,又摇了起来。阳光探进来,摩挲着我的身子,象姥姥温软的大手。

“第一首,第一首……”这三个字不知从哪里突地打到脑子里,撞起一朵白亮的火花,头脑里呈纷乱着的各种设想、思路,燃烧起来,腾起明亮的蓝紫色的光焰,一切在它的照耀下都清楚了。

“第一首!第一首!这是作者的自序。对,是《汉书·郊祀志》: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首联是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诗总是深怨凄婉,无由的发大悲音,可那一句一言都是我情丝的凝结,我岁月的折叠。次联就是说诗的内容:对色空人我的迷惑,探究,对皇上的痴心——杜鹃啼血总是该人人知道吧。中联是说诗的艺术:先是用词,如海阔,如明月,如珠圆,如泪润,后是造境,大概是了然的话吧: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结联是回顾,是叹……一情一景如在眼前,可为什么自己当时那么糊涂呀!心情真好,像阿基米德从澡盆里光屁股跑到街上一样,喊起来:‘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笔!我的笔!我要写下来……”

真应了小学老师的那个比喻:“你的笔就象战士的枪,战士上战场不带枪,他能干什么呢?”

“当军官呀。”当时心里这么想,却没大胆到说出来。现在想来,军官也会有把装饰用的小手枪,我却连一个现成的铅笔头都没有。

有什么法子,削吧。情绪还没有平静下来,手兴奋得直颤,脑子全然不在手上,结果木头没削着,手指险些少了一块。

“拿来给我。”

大概是脑子不在手上,手指是受了孟寻的支配,把铅笔和刀子自动交给她。她打开铅笔盒,把剩下的秃铅笔全部掠了去。

“你不听语文课了?”我问,觉得很奇怪。孟寻平日里很认真很刻苦,铅笔盒里有写着“发奋”两字的字条,让想像力丰富的男生联系起厕所之类的地方。

“天天有一个在旁边说,还不够?”便不再理我,取出张很厚实的嫩黄色的纸,叠了只小纸船。让铅笔在刀下一滚,划出圈界限来,然后就一刀一刀,依着界限,把木屑削进纸船里。

她的手很白,紧紧握着笔杆,手背显出若隐若现的青青的脉管,指甲修得短短的光洁而透明,清楚地透出底下红红的血色来。

“看你的书去。”她轻轻命令着,我头一次听到女孩子用这种口气,觉得很有趣,所以第一次仔细端详起她来:不黑的头发,小眼睛,脸一巴掌宽,两颊却有现在少见的浓浓的血色。说实在话,称不上漂亮,但让人觉得挺舒服,细细看去,眼底眉间有种与众不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也没有去细想。

铅笔已经削出了大致的模样,她用刀锋在削过的地方来回刮着,这些地方逐渐圆顺光滑起来。我却等不及了,抓过那还没刮铅的铅笔,在书页的空余处飞写。笔杆上她遗下的体温传到手指,顺着胳膊直进到心里,心里热热的,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却也没点破它的存在,或探究它的原由,接着写了下去。

很快,铃响了。语文老师不无遗憾地把几句想说的话吞进肚里,站起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节分解。”说完,出去了。

我也跑到操场踢了几脚球,心里再也没去想课上的事了,回来,笔全削好了,孟寻不在,我把载满铅笔屑的纸船拾起来,塞进自己桌子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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