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这长途跋涉一路颠簸,人就算不脱层皮也得瘦上一圈,可云姨和徐长清却是神采奕奕,完全不像是折腾了两个月的样子。
云姨也觉得气色比以前好多了,也未多曾疑,只有徐长清知道这全是绿液的功劳,这一路上喝得水都被他滴了绿液,不知不觉间身体的一些不适都调整好了,胃口也很不错,人自然就不会瘦,只是出门在外洗澡什么的不可能每天都有,徐长清只能睡前用布巾沾绿液拭身,虽然不如泡澡那么舒服,但身上脸上的疤坑依然在一点点的消退,现在几乎已经能与常人一般了,再没有人盯着他的脸看半天或者露出鄙夷的白眼。
当然身上穿的寒酸不受人待见除外。
离京城越近,这客店就越多,盖的也越气派,街上穿着绫罗绸缎的妇人商客和小贩络绎不绝,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花样繁复。
云姨和徐长清穿的这乡下衣服跟他们一比,几乎跟个乞丐差不多,很多人见着都绕着走。
对京城这嫌贫爱富的风气徐长清本是极为厌恶,但却又无法置身其外,只能拉拉云姨的手轻声道:“云姨,清儿有些饿了,我们先找个客店住下吧。”
云姨本也是大户出身的小姐,被人当做乞丐心里也极为羞愤,听徐长清这么一说便立即点头道:“嗯,就先去前面那家客栈歇歇脚。”
“好。”徐长清抿了抿有些干涩的嘴唇,肚子又干又瘪,想着待会一定要碗带汤水的馄饨吃。
这一路他和云姨住过不少客店,有的一宿只要八文钱,好一点的也至多不超过二十文,还供热水和饭食,谁知来到这京城,问遍了一条街最便宜的客店一天一宿最少也要五十文钱,还不供热水,如果要热水沐浴需要再加十文。
虽然五十文钱云姨还能拿得出来,但是这一路坐船雇车,住店吃饭样样都需要钱,花了已经不止二十两了,以后还要在京城落脚,用钱的地方更多,但凡能省一点是一点。
但这走了一上午路,她觉得双腿疲累的紧,自己尚且如此何况是清儿,最后咬咬牙掏出一百文钱给那掌柜,既然如今已经到了京城,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两天再说。
见她们那身穿戴,客店掌柜有点爱搭不理,这种穷人他见多了,一般住不起店的,见她真从衣袖里掏出了一百文钱,这才挤出点笑容说道,“本店提供热水沐浴,只要再加十文即可。”
云姨忙道:“不用了,现在天热,用点凉水洗洗就行。”
掌柜闻言也不再搭个了,直接收了钱叫来伙计带她们上楼,这京城的客栈到底是比乡下强多了,屋子大不说,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亮堂堂的,茶水全天供应,伙计随叫随到,十分方便。
待门关上后,云姨先是打开包袱数了数钱,当初走时除去换了三张五十两的银票贴身保存外,这包里是她当初卖首饰的碎银和铜钱,现在已所剩无已。
云姨用手帕把余钱包起来叹了口气,徐长清在床榻边上看了会开口说道:“云姨,我们还是找房子住吧,清儿不喜欢住客栈。”云姨身上的三张银票看似不少,但在京城里却算不上什么,若是不尽早安定下来,连活计都难找,钱也只会越花越少,入不敷出。
云姨也是这么想的,微微点头,收拾起情绪,起身走到水盆处用干净的帕子仔细沾了水,拧干后递给徐长清:“先把脸擦一擦,姨娘带你去吃饭。”原本她一直担心清儿的脸,如今总算放了心,现在这小脸白嫩白嫩的,不说根本没人会相信他曾得过天花。
徐长清接过帕子一本正经道:“谢谢云姨。”然后拿着慢慢擦脸,因为曾丑陋过,所以他比谁都要珍惜这得来不易的面孔。
云姨转身打开包袱,幸好走前拿了两套家里的衣服,不用再花钱买,给清儿做的新衣也带着,当时扯的料子还是极好的,可是拿到这京城却不值一提,但总好过身上这粗布麻衣。
待徐长清擦完了脸,便给他换上,自己也找了件旧衣穿上,梳了个寻常妇人的发髻,也没戴发饰,只插了只普通木钗。
将那余钱收起,便拉着徐长清下楼去了,楼下自然有现成吃食,但是价钱不便宜,所以不敢多作停留。
街边的一些吃食倒是物美价廉,就着木凳坐下云姨跟店家要了两碗馄饨,虽然汤汁无甚鲜美,但好在个大馅多能填饱肚子,见徐长清埋在碗里儿狼吞虎咽的吃着,云姨目光有些湿润,以前在徐家好吃好穿孩子哪受过这些,现在跟着自己,她受点辛苦倒不算什么,就是苦了清儿,也难得清儿听话,一路不哭不闹,不知给她省了多少心。
云姨见徐长清吃得香,便把自己碗里的分给他一些,徐长清忙抬头对着她灿烂一笑道:“云姨,我已经吃饱了,你也快些吃吧……”
见他拍着肚子直说撑着了,云姨这才放下碗低头小口吃起来。
徐长清吃完了馄饨放下筷子,便开始左顾右盼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他记是自己是三年后来的京城,现在这街道与那时有一些不同,像这馄饨铺子三年后就没有了。
正打量间,不远传来熙攘声,有个人正拖了一只狗,那狗全身毛色银亮,身形极为雄健,只是腹部有个血洞,正往外浸血,一会功夫便染红了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旺德,你这是从哪儿弄的一条死狗啊?”有人嘻笑着说。
“看不出你这小身板还能打死狗呢。”人群里传来一阵哄笑。
那叫旺德的气得跳脚:“呸呸,是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我今天就打了一只给你们看看……”
“这伤可不像是普通的伤,咦?这是狗吗?”那人离近处看了看,“这是狼吧,狗哪有这般气势?”
徐长清早在看到那狗时就已经溜下桌跑了过去,因为长得小也不受人注意,很快就凑到了那狗跟前。
前世他满身麻疤,连一起讨饭的都排斥疏远他,一生孤苦凄凉,唯一交好的便是流浪狗,不知被那些狗救了多少次,如今一见到狗受伤便极为心疼。
待听到那人说这是狼时,徐长清才心下一凛,顿时细细打量起来,毛发通体银色极为罕见,那身形强健有力,的确不是普通的狗可以比拟的,只见它两耳竖立,尾不上卷,尾毛蓬松,银中带黑很是煞人,放在狼群里也极有可能是狼王一样的存在,只可惜狼身并不大,似乎刚成年不久的样子,这样死了真是可惜了……
徐长清蹲在地上正端量间,那狼突然睁开了眼,对上视线的徐长清顿时惊出身冷汗来,差点没坐到在地。
狼身上的伤,洞穿腰腹,任谁都认为它必死无疑,却不曾想竟还能活着。
令他更惊讶的是,它眼睛只独独盯着自己,除了刚睁开时闪过一丝狠戾外,似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它一般,竟是极为人性化露出渴求之色,令徐长清心下一软。
第七章 旧业
徐长清曾经与流浪狗生活在一起多年,对狗的习性是极为熟悉的,狗天生便对气味敏感,就算离开主人多年,主人的容貌改变了,它仍然能从气味中分辨出来并对其摇尾示好。
狗尚且如此,狼则更甚,徐长清自检身上并没有什么能让它感兴趣的,除了天天试身用的绿液之外,不过渌液稀少,他自己用都尚且不够,自然不会随意的浪费,若眼前这是只狗则例外,可惜是只狼。
他虽从未接触过狼,但逃荒多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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