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对待不同意见(我在这里指的只是学术上不同的意见)的态度,是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一件事。中国古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可见此事自古已然。
我对于学术上不同的观点,最初也不够冷静。仔细检查自己内心的活动,不冷静的原因绝不是什么面子问题,而是觉得别人的思想方法有问题,或者认为别人并不真正全面地实事求是地了解自己的观点,自己心里十分别扭,简直是堵得难受,所以才不能冷静。
最近若干年来,自己在这方面有了进步。首先,我认为,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思想方法就是不一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这是正常的现象,正如人与人的面孔也不能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相同。要求别人的思想方法同自己一样,是一厢情愿、完全不可能的,也是完全不必要的。其次,不管多么离奇的想法,其中也可能有合理之处的。采取其合理之处,扬弃其不合理之处,是唯一正确的办法。至于有人无理攻击,也用不着真正地生气。我有一个怪论:一个人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也不可能没有非朋友。我在这里不用“敌人”这个词,而用“非朋友”,是因为非朋友不一定就是敌人。最后,我还认为,个人的意见不管一时觉得多么正确,其实这还是一个未知数。时过境迁,也许会发现它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到了此时,必须有勇气公开改正自己的错误意见。梁任公说:“不惜以今日之我,攻昨日之我。”这是光明磊落的真正学者的态度。最近我编《东西文化议论集》时,首先自己亮相,把我对“天人合一”思想的“新解”(请注意“新解”中的“新”字)和盘托出,然后再把反对我的意见的文章,只要能搜集到的,都编入书中,让读者自己去鉴别分析。我对广大的读者是充分相信的,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如果我采用与此相反的方式:打笔墨官司,则对方也必起而应战。最初,双方或者还能克制自己,说话讲礼貌,有分寸。但是笔战越久,理性越少,最后甚至互相谩骂,人身攻击。到了这个地步,谁还能不强词夺理,歪曲事实呢?这样就离开真理越来越远了。中国学术史上这样的例子颇为不少。我前些时候在上海《新民晚报》“夜光杯”副刊上写过一篇短文:《真理越辨越明吗?》。我的结论是:在有些时候,真理越辨(辩)越糊涂。是否真理,要靠实践,兼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可能有人认为我是在发怪论,我其实是有感而发的。
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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