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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1页)

我们又各自开车离开了停车场。不久,艾莉森给我打来了电话。

“那不是我。”她说,“我没有去接孩子。”

“我知道。”

“我真不敢相信,孩子们居然会跟一个陌生人上车。他们难道没注意到有什么异样吗?”

“只是普通的放学接孩子,”我分析道,“他们没那么多心眼儿。”

“但这也太胡闹了。我……”她停了一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撑得住。”

其实我也一样。但是,现在不能认输。我觉得,身为父母,有一条不言而喻的准则,那就是父母二人不能同时倒下。

“你能想象咱们俩刚才看起来有多傻吗?‘打扰一下,请问是谁接走了我们的孩子?没办法,我们是很差劲儿的父母,连孩子被谁接走了都不知道。’‘是吗?可你其实知道吧,不就是你接走的吗?神经病。’”

“是啊。我们看起来肯定不大正常。”我说,“但是,说实话,我觉得这都是小事。我们现在该担心的不是这个。”

“我知道。”她轻轻地说,“我知道。”

我驾驶汽车左转,沿着17号公路向南行驶。这是一条四车道的马路,被花里胡哨的美国商业包围着。放眼望去,两边是无穷无尽的快餐店、连锁酒店、零售店、银行、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

“好了,我就不缠着你了,”她说,“一旦孩子们平安归来,你就告诉我。”

“当然。你就安心等着吧,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我们结束了通话。我开车上了科尔曼大桥[1],横跨约克河,驶入64号州际公路。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我以为还是艾莉森,但是看了一眼,发现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富兰克林。

布雷克·富兰克林曾当了我十三年的顶头上司。不,还不止如此。对我来说,他是人生的导师,也是花言巧语的骗子;是为我加油鼓劲儿的啦啦队,也是折磨我的浑蛋;是一个极富魅力的朋友,深深地吸引着我。他非常与众不同,总是告诉我,我很棒,并且会变得更棒。而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会相信他。随着我的职位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重,我为他付出的工作时间也越来越多。一般情况下,我都是早上六点到办公室,并且很少有晚上八点前离开的时候。但我告诉自己,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毕竟,那时候我非常渴望能让他满意。

五年前的一天,发生了“那起事件”。当时,布雷克正在主持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宣布了一项颇具前瞻性的枪支立法法案,我们称之为《持枪者权责法》。我们觉得,这是一项非常合理的法案,将各方的利益都顾及到了。该法案明确承认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2]保障个人持有枪支的权利,并整理了近期最高法院的相关裁决[3],将其写入法案。对于枪支游说团体[4]来说,这无疑是一次重大让步。另外,该法案还含蓄地解除了对个人拥有枪支的数量限制,首肯了相当一部分合法公民的意愿。对于他们而言,拥有枪支只是一种反抗政府独裁的方式。但同时,该法案也大力加强了对持枪者的背景调查,并采取了其他一系列通情达理的措施,用以确保枪支不会落入罪犯、家暴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手中。

在新闻发布会之前,我没日没夜地拼命工作,多次修改这项法案,以期尽善尽美。前后数个版本均在国会成员中传阅,并获得了参众两院的广泛支持,眼看即将通过。因此,当布雷克向记者们介绍这项法案时,我非常骄傲地站在他身后聆听。

这时,某个疯子——确切地说,刚好是这项法案中禁止持枪的那类人——突然在发布会上开枪了。他开了八枪警察才制伏他。布雷克奇迹般地没有中枪。其中七发子弹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弹到了德克森参议院大楼[5]的台阶上。还有一发子弹射进了我的右胸。

后来,医生告诉我,我非常幸运:这一发子弹斜着射进来,在我的肋骨上反弹了一下,便从身体右侧的腋窝射出去了。假如这颗子弹是直着打进来的,那情况就非常不妙了。更有甚者,假如子弹从右胸进来,却被反弹向左胸,横着贯穿我的身体,那我肯定已经死了。

这发子弹带走了我的一大块皮肉,也带走了我那些关于永垂不朽的幻想。面对死亡,你会重新考虑究竟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虽然这话已是老生常谈,但却千真万确。这发子弹给我带来的影响,远远不止一道伤疤那么简单。

当然,这次意外也又一次印证了我父亲的话。他生前曾对我说过,临终之时,没有人会后悔自己在工作上花的时间不够。相反,人人都希望自己没有花那么多时间在工作上。出事的时候,双胞胎刚刚过了一岁生日。躺在手术室的刺眼灯光下,我发现这一年就像一层朦胧的迷雾。我没有陪伴刚出生的孩子,而是把时间都花在了每天十四个小时的工作上。没错,如果子弹往另一个方向反弹,我的孩子就会永远地失去父亲。但是,在这发子弹到来之前,我早已不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了。

我知道,如果我继续留在富兰克林议员的身边工作,那么情况不会有任何改善。所以,我告诉艾莉森,我打算辞职了。讲这话时,我刚刚结束手术,身上的麻醉还没有完全消失。艾莉森听了,当场喜极而泣。

两天后,我在医院的病床上向富兰克林议员递交了手写的辞呈,他非常大度地接受了。我想,这可能是由于他内心有愧:他知道那些子弹的目标其实是他。而且,他还是爱玛的教父。在这种情况下,他尊重了我的意见,觉得这样做对我和我的家庭都好。

其实,让我出任法官一职,也是他的主意。当时,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的联邦法庭正好有一席法官之位空缺,就在诺福克市。但是,毫不夸张地说,我实在是个非典型的候选人。要说议员手下的工作人员出任联邦法官,那真是前所未闻。刚从法学院毕业时,我曾在第四巡回上诉法院[6]工作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很少去法院了。但是,我在参议院中人脉很广,加上众位议员都颇为同情我遭枪击的经历,于是最终以88票同意、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由我出任联邦法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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