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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从诌媚到虚伪,或者换句话说,诌媚本身也就是虚伪。有人 说:“虚伪及欺诈产生各种罪恶。”有人说得更为干脆:“虚伪乃罪 恶之源!”

问题还是在于,认识到这些以后,我们又拿什么来与之较量, 怎样来清除这人类的“罪恶之源”呢?

这恐怕就不是能够“毕其功于一役”,甚而至于“毕其功于一 代”的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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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偷鸡贼的逻辑

【原文】

戴盈之①曰:“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②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何如?”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③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注释】

①戴盈之:人名,宋国大夫。②兹:年。③攘;偷。

【译文】

戴盈之说:“税率十分抽一,免除关卡和市场的征税,今年内还办不到,请让我们先减轻一些,等到明年再彻底实行,怎么样?”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一只鸡,有人告诫他说:‘这不是正派人的行为!’他便说:‘请让我先减少一些,每月偷一只,等到明年再彻底洗手不干。’——如果知道这种行为不合于道义,就应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呢?”

【读解】

好一条偷鸡贼的逻辑!

好一则偷鸡贼的寓言! 这条偷鸡贼的逻辑就是改错分步,明明认识到不对,但就是不愿意彻底改正,而以数量减少来遮掩性质不改的问题。

这则偷鸡贼的寓言生动幽默,看似荒唐可笑,实际上是人心写照。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是戒烟、戒赌、戒毒,还是“反腐倡廉”中披露出来的一些案子,其当事人不是多少都有一点这个偷鸡贼的心态和逻辑吗?

改恶从善,痛改前非。好一个“痛”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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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文公下

廉洁与酸腐

【原文】

匡章①曰:“陈仲子②岂不诚廉士哉?居放陵③,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食之(5) 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⑤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7)之所筑与?所食 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路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屡,妻辟垆(8),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9)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 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10):‘恶用是轻轻(11) 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 ‘是轻轻之肉也!’出而哇(12)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及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注释】

①匡章;齐国名将,其言行见于《战国策·齐策、燕策》和《吕氏春秋 ·不屈、爱类》。②陈仲子:齐国人,又称田仲、陈仲、於(Wu)陵仲 子等。③於陵:地名,在今山东长山县南,距临淄约二百里。(4)螬 (Cao):即蛴螬,俗称“地蚕”、“大蚕”,是金龟子的幼虫。⑤将:拿.取。 (6)巨擘(bo):大拇指,引申为在某一方面杰出的人或事物。(7)盗跖: 所说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柳下惠的兄弟。③辟垆(lu):绩麻练麻。绩 麻为辟,练麻为垆。(9)盖(ge):地名,是陈戴的封邑。(10)频顣 (cu):即颦蹙,不愉快的样子。(11)轻轻(yi):鹅叫声。(12)哇:吐。

【译文】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是一个真正廉洁的人吗?住在於陵这 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没有了听觉,眼睛没有了视觉。井上有个李子,金龟子的幼虫已经吃掉了一大半,他爬过去,拿过来吃,吞了三口,耳朵才恢复了听觉,眼睛才恢复了视觉。”

孟子说:“在齐国人中间,我一定把仲子看成大拇指。但是,他么能叫做廉洁?要推广仲子的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之后能办到。蚯蚓,在地面上吃干土,在地面下喝泉水。可仲子所住的房屋,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建筑的呢?还是像盗跖那样的强盗所建筑的呢?他所吃的粮食,是像伯夷那样廉洁的人所 种植的呢?还是像盗路那样的强盗所种植的呢?这个还是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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