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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张二蛋不解地看着阿麦,阿麦想笑,可刚咧嘴就觉得脸蛋子生疼,忙用手捂了捂脸,低声说道:“你叫他过来吧,以后你就明白了。”

张二蛋听话地去叫王七,王七心中疑惑地跟着他出来,见阿麦正等在这里,还以为阿麦咬报仇,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戒备地看着阿麦,问道:“你小子不是又想打架吧?”

阿麦没有说话,只是把馒头拿出来从中掰成两半,递给王七一半,说道:“这是二蛋省下来的。”

王七怔怔地接过那半个馒头,却没敢往嘴里放,只是迟疑地看着阿麦。阿麦嗤笑一声,也不说话,只是低了头往嘴里塞馒头,很快就把馒头吃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对着张二蛋说道:“咱们赶紧回去吧,省得一会伍长点名找不到咱们。”

张二蛋点了点头,跟着阿麦回去,后面只剩下了王七一人看着阿麦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馒头,迟疑地咬了一口,嘟囔道:“操,这小子心眼倒是不错。”

要说这王七也不算是个坏人,只半个馒头就换得他不再找阿麦的麻烦,平日里反而比别人更照顾阿麦一些。操练的空当,士兵们都席地坐在校场的边上休息,王七挤开别人坐到阿麦旁边,用肩膀撞了阿麦一下,问道:“哎你小子怎么下手那么狠啊?”

阿麦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要是你再敢说我长的女气,我照常揍你。”

王七嘿嘿地笑了,说道:“这夸你长得好看也不行啊?”

阿麦冷冷地看向他,害的他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得,我不说了还不行么?瞧你这小子这个小气劲!我还巴不得人说我长得好看呢,这样说媳妇多容易啊。”

阿麦冷笑道:“那我来夸你,你王七长得可真是国色天香,闭月羞花,花容月貌,好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

王七瞪着阿麦哭笑不得,过了半天才用拳头捶了阿麦一下,笑道:“我操,你小子可真记仇!”

教官吹了哨子,一伙子人又急忙去站队,教官提着棍子在人群中穿梭,看着谁不顺眼就给一滚子,嘴里骂骂咧咧地:“还不用心练,他娘的到了战场上等着给人家砍去吧!”

阿麦人本就聪明,练地极用心,学地也极快,不过几天的功夫就把手里的一把大刀舞得似模似样,连射箭的准头也提高了很多。这几天来,上面一直在强训他们步兵营的弓箭和刀法,倒是不怎么操练他们的阵法变化。阿麦心里有点数,看来上面这是要死守豫州了,如果是野战的话,步兵营就不会弃阵列变化而不顾。

中午休息的时候,唐绍义突然找来了,他见到阿麦后有些惊讶,问:“你的脸是怎么了?”

阿麦脸上的肿还没全下去,现在仍是有些青紫,如今听到唐绍义问,就连旁边的伍长都忍不住看向了这边。

阿麦咧了咧嘴角,别过唐绍义的视线,淡淡说道:“自己撞的。”

此话一说,不光是王七,就连伍长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唐绍义也是从军队底层混出来的,自然知道阿麦没有说实话,不过见阿麦不打算说,他也就不再问了这个,只是又问道:“为什么好好的亲卫兵不做了?”

阿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不能说人家商将军不要她了,故意把她丢到这步兵营里来受罪吧?她抿了抿嘴角,淡淡说道:“我不要以近侍起身,我要实打实的军功,我要做将军。”

佩剑

唐绍仪面色微怔,抬着眉毛看了看阿麦,然后又随意地瞥了一眼不远处的人群,低声对阿麦说道:“以后这样的话不要在人前讲。”

阿麦明白唐绍仪的意思,也觉得自己刚才太过张狂了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了。”

唐绍仪伸手拍了拍阿麦的肩膀,点了点头,说道:“凡事还是谨慎些好。”

阿麦有些奇怪地看着他,觉得这样的话不像是他会说的话。

唐绍仪看到阿麦的眼神,无奈地笑了笑,却并没解释。汉堡城破,守军全军覆没,他现在已经归入了商易之的青州军,虽深得商易之赏识,可却遭不少青州军老人嫉妒,日子过得并不轻松,不过也不算全无好处,起码把他以前急躁耿直的性子磨圆了不少。

唐绍仪扫了一眼阿麦身后暴土扬长的校场,又看阿麦满脸泥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问道:“可还吃得住军中的苦?”

“没事,比起我们从汉堡逃难来轻松多了。”阿麦说道。

其实吃些苦倒不算什么,最难的是怎样遮掩住她的性别。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好说,因为已经入秋,为了暖和有不少人都是和衣而睡,她倒是不怎么显眼。最难的是每天的如厕,她每次都得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去,而且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白天的时候更是连点水都不敢喝,干的嘴唇都暴了皮。

阿麦虽这样说,唐绍仪也知道她在军中过的并不容易。军中的汉子大多欺软服硬,看她是个俊秀的后生,一些粗鄙的人少不了要起欺辱她的心。唐绍仪有心帮她,无奈自己在青州军中也尚算外来户,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远处校场上已经吹响了集合号,阿麦回头看了一眼,说道:“唐大哥,我得先去了。”说完就着急往校场上走,刚迈出脚去却又被唐绍仪拽住,阿麦不解地回头看唐绍仪,见他低了低头,然后把腰间的佩剑摘了下来递给自己,说道:“这把剑你带着吧。”

这把剑正是唐绍仪在汉堡城外交给阿麦防身的佩剑,来到豫州之后阿麦又把剑还给了他,没想到他今天又要把剑送给她。阿麦连忙推辞道:“不用,我们发的有兵器的。”

唐绍仪神态有些不自然,脸上却做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给你就拿着,本来这剑也是送你的了,别这么婆妈!”说着就把剑直接别在了阿麦的腰上,然后又说道:“赶紧去吧,晚了还得挨罚。”

南夏军官的佩剑都由军中统一配置,这样的佩剑是校尉一级以上的军官才可以佩戴的,阿麦有了这把剑,不但在营中不会受到士兵的欺负,恐怕连她营里的长官都会看在唐绍仪的面子上高看她一眼。阿麦已是明白唐绍仪把佩剑送自己的深意,心中不禁有些感动,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叫了声“大哥”。

唐绍仪却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也没说话,只冲着阿麦挥了挥手,便转身就大步离去了。

回到队列中,阿麦已是随后一个到的了,管着操练的军官提着鞭子骂骂咧咧地过来,挥鞭打向阿麦的时候眼睛扫到了她腰间别的佩剑,于是鞭子便有一大半落到了空处,那军官仔细地看了一眼阿麦,又骂骂咧咧地往后走了去,不过却也没有再鞭打阿麦。

下了校场,营里的弟兄看到了阿麦腰间的佩剑,面上都是又惊又羡,和阿麦亲近的王七、张二蛋等人更是凑了过来,王七用肩膀碰了碰阿麦,羡慕地问道:“阿麦,那位校尉大人是你什么人?”

阿麦想了想,说道:“是结义的大哥。”

众人一听这个更是惊愕,王七惊讶地说道:“阿麦,原来你有个当校尉的义兄啊,那你干嘛还来我们步兵营啊,干嘛不直接去给他做亲兵啊,或者干脆去做骑兵啊,怎么成了小步兵了?这最没前途啊!”

阿麦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王七等人见她没有回答,也不敢再问了。若在平日,他们必是会再追问,可现在知道了阿麦是一个校尉的义弟,而且那校尉还把佩剑都送给了她,可见他们关系必然深厚,这些下级士兵心中对阿麦已是有了些畏惧,不敢再像平日那样随意。

阿麦看出王七他们的心思,可却也没做什么表示。对她来说,这样的情形也不坏,起码能让这些人离她稍远一些,她的日子也会过得轻松一些。不过想到刚才王七说的步兵是最没有前途的,她心中又腾起些新的忧虑,她从军可绝对不是为了挣那点军饷,她要的是声望、地位、军权,她要的是能和陈起站在同一个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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