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初夏看着张玲的样子,她这么认真打扮了一下,还真是挺漂亮,一派的生姿摇曳,丢人堆里,也算是个挺出挑的美人儿!
张玲背上一个镶着水钻的包包,对夜初夏说可以走了的时候,夜初夏几乎快要躺在她床上睡着了。
今天忙了一整天,还被元奎折腾了一下,她的确是累的紧了!
夜初夏和张玲出去的时候,其他几个女生也基本是收拾停当了,夜初夏看着她们,真是有点傻眼,不止她傻眼,她们看到她也一样傻眼!
“小夏,你就穿着这一身……出去玩儿?”
夜初夏看着自己身上,米色的衬衫,外面一件休闲外套,长裤,运动鞋,马尾辫,不露这不露那儿的,哪儿不对了?
“行了行了,小夏年纪还小,加上人家本来就是富家小姐,哪儿和我们一样需要去吊金龟婿啊,走吧,姐妹们!”
夜初夏有些傻眼了,吊金龟婿?
原来她们这么费劲心思的打扮自己是为了……勾-引男人?!
夜初夏眨巴着眼睛跟在后面,心里闷闷的说不出一句话。
不能说不去吧,那是明显的不合群啊。
可是穿着这身衣服去,好似也是不合群的一种表现吧!
夜初夏纠结了,很纠结!
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各种各样不同的事情,许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在这个城市角落打拼着,为了梦想,为了钱,为了生活的更好,或者其他。
夜初夏得承认,想要一步登天嫁给一个高富帅,从此麻雀变凤凰,不必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的确是所有年轻貌美的女孩子的梦想。
夜初夏在夜总会工作过,当年同事之中就有不少女孩这么想过,有人成功,也有人失败,虽然,失败的人居多。
可是有人成功,就有人前赴后继的继续去追求,谁能保证你一定不会是成功的那个?
所以对于这种现象,夜初夏不好说些什么,毕竟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没有错。
张玲招手叫来了两辆出租车,夜初夏和罗燕坐在一起,罗燕也打扮了,虽然她没有张玲这样高挑漂亮,但是眉眼之中的小小女儿的姿态,颇有楚楚动人的气质。
“小夏,我真羡慕你,一出生就喊着金钥匙,不像我,我家是农村的,父母都种地,几年前我一个人来到这个大城市,想要挣点钱再回去嫁人,可是这里的都市气息迷醉了我,我不想回去,哪怕是在这里摸爬滚打的艰难生活,我也不想回去……”
“两年前认识了玲姐,最后又跟着玲姐应聘到这家餐厅。”
“玲姐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是她教会我想在这个大城市生存需要用的不仅是个人的拼搏努力,还需要动动脑子,用点技巧。”
“但是啊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去当别人的小三或者被人包养之类的,那是自甘堕落的表现,我不会给我父母丢那份脸,我相信,只要我愿意等待,就一定能够遇到属于我的白马王子!”
听了罗燕的话,夜初夏只是笑笑,没有说什么。
金钥匙吗?她从来就没有,曾经的那些苦难,说出来,可能都没有人相信。
下午快五点,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到了一家夜总会,夜初夏有些傻眼,因为进门前她特地看了一眼夜总会的标志,发现她心中万分之一的侥幸彻底磨灭。
这家夜总会,毫无疑问又是炎皇集团旗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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