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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但要说一点成就没有,那也不对,这位疯子交代,他叫张差,是蓟州人,至于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

这个结果虽然不好,却很合适,因为既然是个疯子,自然就能干疯子的事,他闯进皇宫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释了,没有背景、没有指使,疯子嘛,也不认路,糊里糊涂到皇宫,糊里糊涂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错,不错,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压,大臣一捧,也就结了。

可惜,可惜,这是在明朝。

这事刚出,消息就传开了,街头巷尾人人议论,朝廷大臣们更不用说,每天说来说去就是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这事,就是郑贵妃干的。

所谓舆论,就是群众的议论,随着议论的人越来越多,这事也压不下去了,于是万历亲自出马,吩咐三法司会审此案。

说是三法司,其实只有刑部,审讯的人档次也不算高,尚书侍郎都没来,只是两个郎中(正厅级)。

但这二位的水平,明显比刘御史要高,几番问下来,竟然把事情问清楚了。

侦办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关键,而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谁干了,而是为什么干,也就是所谓的:动机。

经过一番询问,张差说出了自己的动机: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给烧了,他气不过,到地方衙门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来上访,结果无意中闯入了宫里,心里害怕,就随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两个字来形容张差的说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烧了,就要到京城上访,这个说法充分说明了这样一点:张差即使不是个疯子,也是个傻子。

因为这实在不算个好理由,要换个人,怎么也得编一个房子烧光,恶霸鱼肉百姓的故事,大家才同情你。

况且到京城告状的人多了去了,有几个能进宫,宫里那么大,怎么偏偏就到了太子的寝宫,您还一个劲地往里闯?

对于这一点,审案的两位郎中心里自然有数,但领导意图他们更有数,这件事,只能往小了办。

这两位郎中的名字,分别是胡士相、岳骏声,之所以提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这两个人,绝非等闲之辈。

于是在一番讨论之后,张差案件正式终结,犯人动机先不提,犯人结局是肯定的——死刑(也算杀人灭口)。

但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这自然难不倒二位仁兄,不愧是刑部的人,很有专业修养,从大明律里,找到这么一条:宫殿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者,按律斩。

为什么伤人不用管,伤什么人也不用管,案件到此为止,就这么结案,大家都清净了。

如此结案,也算难得糊涂,事情的真相,将就此被彻底埋葬。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不糊涂,也不愿意装糊涂的人。

五月十一日,刑部大牢。

七天了,张差已经完全习惯了狱中的生活,目前境况,虽然和他预想的不同,但大体正常,装疯很有效,真相依然隐藏在他的心里。

开饭时间到了,张差走到牢门前,等待着今天的饭菜。

但他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正在黑暗中注视着他。

根据规定,虽然犯人已经招供,但刑部每天要派专人提审,以防翻供。

五月十一日,轮到王之寀。

王之寀,字心一,时任刑部主事。

主事,是刑部的低级官员,而这位王先生虽然官小,心眼却不小,他是一个坚定的阴谋论者,认定这个疯子的背后,必定隐藏着某些秘密。

凑巧的是,他到牢房里的时候,正好遇上开饭,于是他没有出声,找到一个隐蔽的角落,静静地注视着那个疯子。

因为在吃饭的时候,一个人是很难伪装的。

之后一切都很正常,张差平静地领过饭,平静地准备吃饭。

然而王之寀已然确定,这是一个有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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