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冽的北风横扫在北国宽大的马路上,黑烟般的阴云如潮水般翻滚着奔腾而去。角文书背对着风,焦躁不安的站在公交站台上,他两只手深深地插在上衣口袋里。如刀子般冰凉刺骨的寒风撕扯着他的头发,他使劲把头地往领子里缩了缩,身上不停地打着寒颤。马路上的车辆呼啸而过,路过的行人仿佛听到了带着颤音的低吼“混蛋!”。但那声音就像扔进湍急河流里的纸船,瞬间就被冲进城市吵杂的洪流里消失的无影无踪。路人停下脚步,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眼这一20岁刚出头的年轻人,随后耸耸肩又开始匆匆的赶路。
校本部在市中心,而分校区却在郊区的大学城。这个学校的大学生前三年要在条件较差还在建设的分校区住,等升到了大四才能搬到校本部来。而学校大发善的心让学生在最后一年搬到校本部来,所有的理由仅仅是让学生赶紧找份工作,省着为学校抹黑。
角文书有时候会想,现在的大学城简直就像沙土地上硬载的草皮。分校区里的学生不仅要在地下室改成的图书馆里看书,还要为了那几十个可怜的位子终日与几千名学生争抢。平日晚间和周末才会有的少数自习室,往往一开门就被各类人等占光。而在图书馆和自习室都找不到座位的学生,只好拖着精疲力竭的身体,回到满是垃圾吵杂不已的宿舍里无聊的发呆,任时间白白的荒废。
就这样过了三年的学生,在大四时突然就被学校贴上了“重点大学荣誉出品”的标签。学生们仿佛被点了通天入地的穴位,立马拾回刚进大学时的自豪感,信心满满的投身到就业大军中。这想想就让人觉得胡扯可笑的事居然就在自己身边发生着,角文书每次想到这里都只有唉声叹气的份。
分校区匮乏的资源和离本部过于遥远的距离有时会成为致命的组合。以现在角文书自己的遭遇来讲,当要找的资料无法在网上找到,又无法的在分校区的地下图书馆里找到时,他就必须坐车到校本部的图书馆来借。这意味着他不仅要在偌大的校园里走上20多分钟的路到校门口等车,还要耐住性子等半个小时一趟的公交车,在人满为患又颠簸不堪的公交车上站2个半小时才能到校本部。等折腾完这些终于借到书时,他整个人都会感到一种筋疲力竭的颓废感。而在这种鬼天气里,在只等了7分钟的角文书心里,这种颓废的情绪正迅速地发酵成了一种狂暴的愤懑感,角文书正以一种仇视一切的眼光扫荡着他所能看到的一切。
3分钟后,一个暗点在角文书的眼角余光中一闪而过。他快速的转过头来,一个黑色的人影如墙一般突兀的出现在他身后。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但每次都会给他的内心带来一丝震颤。
“我说,义男,不要每次这样吓人好不好?要是下次再这样,我会直接给你一脚!信不信?”角文书用略带怒腔的口气说道。
“哈哈,抱歉,抱歉,刚才我只想拍你一下肩膀。谁知道你反应这么快,我才这么一下子杵在这。”巫马义男耸耸肩,笑嘻嘻的做了个鬼脸。
巫马义男今年刚上大二,平时总是一副笑嘻嘻玩世不恭的样子,经常一身黑的打扮和高挑的身材总给人一种怪诞感。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一丝白气飞快的从角文书的嘴角边飘出涌向身后,厚厚眼镜片下的眼睛眯了起来。浓厚的眉毛和大眼配在这样一张瓜子脸上,简直就是一副老学究的样子。
巫马义男给了角文书一个灿烂的笑脸,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他带着笑腔说:“大风吹脸兮,不舍昼夜”。
“你给我好好说话!”
“哈哈,还不是那样。上学期被学生会拒绝后,这学期又被学校理事当面拒绝,就像大风吹脸一样。”巫马义男满脸笑容指着旁边一家有大块落地窗玻璃的咖啡店说,“到那里坐坐,边等边聊怎么样?”
已经在寒风中站了10分钟,浑身哆嗦的角文书连忙点点头。两个年轻人就像被风吹跑的草团一样,迅速的冲向咖啡店。
一进入店里温暖的空气中,角文书最初的感受并不是暖意,而是脸颊与耳朵的刺痛感以及短暂的头晕不适。角文书颤抖地取下起满水雾的眼镜,跟随着巫马义男在靠近落地窗玻璃的桌子旁坐下。巫马义男连菜单都没看就直接向走过来的服务生点了两杯拿铁。
重新戴好眼镜的角文书深深地靠在椅子上,情绪也平静了很多。他慵懒的说:“不就是想成立个侦探社团嘛,学校方面至于这样反对吗?”
“那你得看这是什么样的社团了。如果只是成立个纯粹喜欢侦探推理书籍的兴趣社团,平时大家凑在一起聊聊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社团活动就是搞搞侦探推理小说研讨会,估计没什么人会反对。但我想要的不是这个。我一说我想成立个具有实际意义的侦探社团,负责社团管理的老师就扳起脸来,‘福尔摩斯看多了?想实际玩玩侦探游戏?你有那么多精力,不如多参加参加唤青社的活动,出点力改善下校园环境。’”
巫马义男顿了顿,他把脱下来的大衣披在椅子背上,接着说:“侦探在我国并不合法,校方和学生会的谨慎倒是不难理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都害怕出乱子。但我的初衷其实很纯粹,我只是在想,如果不在现实生活里动手检验下小说里的内容,读者只会在作家编造的故事堆里越陷越深。他们会变得越来越迷信,越来越缺乏自己独立的思考。我成立这个社团就是希望能通过眼见为实的动手检验来唤醒一批沉睡的人。”
“我之前都不知道你想干什么,不过刚才你跟我说的那些倒是让我有点感兴趣了。你说你要唤醒一批沉睡的人,怎么说?”
“我举个例子,侦探推理小说里经常通过判断作案人是惯用左手还是惯用右手来锁定嫌疑人中的凶手。我以前一直以为是对的,但当我和一哥们吃饭时,我发现我错了。那哥们平时无论写字、握球拍还是拿刮胡刀等等都是使用右手。但那次当和我并排吃饭时,我的右手被他拿着筷子的左手打个正着。当时,我就像被人抽了脸一样愣在那里,而那哥们则一脸茫然的看着我。就在那刻,一个巨大的疑问出现在我的心里——对于那些平日里惯用右手的人,你确定他在拿起凶器的时候会是下意识的右手?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了对侦探推理作品的反思,并萌生了动手检验的想法。”
穿着西装,带着领结的精瘦服务员举着托盘,小心翼翼地将两杯热气腾腾拿铁摆在了巫马义男与角文书的面前。角文书身上紧裹着厚厚的大衣,他笨拙地伸出手,拿起亮闪闪的铁质小勺缓慢地搅拌咖啡,但他的目光却粘滞在巫马义男身上。
“小说里有种很意思的诡计,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人骨拼图’。简单的说,就是兄弟或姊妹7人中的一人留下遗书,说某人要搞什么仪式带走他们身体的一部分,然后再将其他6个兄弟或姊妹杀害,取他们身体的不同部分拼凑起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来顶替自己。这样,明明还有一人生还,却看起来像是全部遇难一样。这个诡计乍听起来好像很厉害,但仔细想想,这种手法其实很难经得起推敲。拼凑起的尸体化为白骨后,最好是缺少腹部,因为如果拼凑胸部和腹部的话,脊柱对不起来很快就露馅。但上肢、头部与胸部的切口问题却很难掩饰,就算凶手是熟练的外科医生能完美的分解尸体,但由于个体发育的不同,骨骼的粗细长短都不尽相同。警察挖掘出这具尸骨后看到这种不协调的景象必定会有所疑虑。而且除非7个人血型都一样,否则通过简单的血型测定也能发现纰漏。更何况很早以前就有dna检测,警方可以通过dna比对来确认死者身份。就算无法确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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