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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第1页)

拉人家里去。

李嬷嬷和汤嬷嬷听见这消息,那嘴巴张得能塞得下一个鹅蛋。连连跺脚道:“这是怎么说的,怎么偏偏就这时候病了?半个多月?半个多月小王爷也走了。查坎金,你就不能好好用些药材,好歹让这病提前两天好啊。”

查坎金早得了元媛的授意,淡淡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我只是大夫又不是神仙。若真用猛药,只怕小姐病没治好,性命还危险了呢。你们是要小姐的病好啊?还是想要她的命。”

她这样一说,李嬷嬷和汤嬷嬷也没话说了,只在那里跺脚叹气,直说不巧。看她们的样子,比元媛这个病人是着急上火的多了。

元媛在帐子里“气若游丝”的道:“两位嬷嬷,这也是没办法了,我只以为这一次可以见见小王爷,凭着这一年来攒下来的这点子苦劳,也不盼他青眼相看,只想着日后能在他跟前服侍,哪怕端茶递水,也不枉我嫁了他一场……咳咳……谁知却……却连老天也不帮我,果然是我贪心不足,你们去吧,好好看着她们预备东西,我……咳咳……我这几日是没办法顾上家里的事情,好歹……你们得替我尽心,别让小王爷……咳咳……看着这府里不像个样子……咳咳……”

元媛这一番话说的李嬷嬷和汤嬷嬷都动容了,查坎金在心里暗竖大拇指,暗道我们姑娘真是了不起,这是唱念俱佳啊,啧啧,就听听这声音,若我是不知根底的,只怕不知得的是什么大病呢。

那李嬷嬷汤嬷嬷是王府里出来的,最是心如铁石之辈,不然当初也不可能欺负元媛主仆欺负到那份上。但如今却早已被元媛收服,兼又把前程都压在了对方身上,正盼着她能讨小王爷欢心,自己两人也跟着得些好处,却没料到偏偏在这时候得了病。及至想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嫁了个金龟婿,本以为一朝飞上枝头,谁知却如同守活寡一般。怎不教人同情,因着这些种种,竟也挤出了几滴眼泪,哽咽道:“罢了罢了,姑娘且安心养病吧,左右日后有的是时间,王妃喜欢姑娘,说不定哪日便叫了回去,那时哪有不得见面的时候呢?姑娘也别太上火了。”

元媛心想我才不上火呢,不过你们两个心里的火大概不轻了。嘴上却悲切道:“是,我知道了,我不上火,两位嬷嬷也不必太替我感叹了,所谓命中……咳咳……八尺,难求一丈……咳咳……如今虽然入了秋……咳咳……然而大中午的,日头还厉害……记着……咳咳……给小王爷备些清火的绿豆汤或银耳莲子羹,他……他锦衣玉食富贵惯了,忽然……咳咳……住到咱们这穷乡僻壤,也不知……也不知会否习惯……咳咳,你们务必要尽心服侍。”

李嬷嬷和汤嬷嬷连声的答应了,又嘱咐她好好养病,便告辞出去了。这里元媛揽镜自照,只见一张粉嫩脸上此时真是惨不忍睹,丘疹红斑遍布。想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不由得在心中咬牙道:哼哼,萧云轩,这笔账就记在你头上了,看等到日后有了机会,我和你一笔笔的都算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看完这一章,有的大人会对女主不满,认为你清高什么呢?顺其自然多好啊,小王爷也很优秀的,当初也没有做错。是这样的了,元媛对萧云轩现在还没有爱意,所以他多优秀,对元媛来说没有区别。第二个,元媛现在还想留在庄子上逍遥,一旦真和小王爷对上眼,势必要被他接回王府,那个时代,女人是不能反抗丈夫命令的。所以,这两点就促使元媛使出浑身解数,不肯和萧云轩相认了,啦啦啦,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元媛的心情哦。本来是说,中午和晚上再发另两章,但是大家都在催,然后编编也说可以一口气发出来,所以了,就全都发出吧,梅子再次感激涕零的感谢大家支持,鞠躬!

第三十七章

想到这里,就放下镜子,问查坎金道:“查坎金,你的药是准的吧?别再留下了什么痕迹,我虽这一辈子不想依靠男人过活,但我可是女孩子,日后脸上留了瘢痕,自己也不忍心看啊。“

查坎金笑道:“姑娘放心吧,我这药最灵的,你若不想让这脸上有东西,吃一粒那解药,半个时辰就全消了。若想再把这东西勾出来,服一粒给你的另一种药,一刻钟这些东西就出来了。再灵也不过。“

元媛笑道:“叫你说来,这真比仙丹还好用了。”她长长舒出一口气,暗道总算这一关过去了。嘿嘿,那萧云轩必定以为我虽然能干,却贪心不改,一听说他来,就轻狂起来。以他的性子,从此后他就更加瞧不起我了,不错,真不错,这计划简直就是天衣无缝啊。哈哈哈,以李嬷嬷和汤嬷嬷的记忆和智商,怎也不可能详细叙述我患病的经过,更不会提浣娘等人,这样一来,就没有破绽了。

元媛这一夜也睡得十分安稳。如此过了一日,到第三日上午的时候,听芳龄过来报告说,萧云轩的车驾已经到了门外,此时苏以正率领了所有人在那里迎接呢。

元媛点点头,自己靠在枕头上绣花,淡淡道:“我知道了。厨房那边的东西都预备好了吗?告诉婆子媳妇们,小王爷如今进来了,比不得从前,深一点浅一点都没有妨碍的,让她们举止规矩些,好歹我们熬过这十几日也就是了。”

芳龄微笑道:“这不消姑娘嘱咐,我已经都吩咐下去了。李嬷嬷和汤嬷嬷是王府里老人,想来也知道小王爷的口味,我看一切倒也打理的妥当。苏总管更不用说,那就是个八面玲珑的角色,我只奇怪他以前怎么就和庄总管不对盘呢?”

元媛笑道:“这有什么不明白的?苏以这人虽然长袖善舞,但他有能力,又有些才学,骨子里难免清高。你以为我为何这样信任他?便是因为他这一点文人的清高。若没有这份清高,便什么下作的事都能做出来。有了这份清高,那些卑鄙无耻的事,他便多不屑做了。”

芳龄道:“正是如此呢,姑娘看人的眼光真准。只可惜,小王爷却没有你这份眼光,不识你是块美玉是颗珍珠,还当你是寻常世俗女子……”一语未完,就被元媛打断,听她严厉道:“芳龄,这话也是你能说的吗?若让小王爷身边的人听见了,你还要怎么在这里立足?我为什么要让你们这十几日里规矩些小心些?怎的你自己倒带头违反了?”

芳龄便吐了下舌头,不做声了。这里元媛等中午有人送饭来时,打听了小王爷已用过饭,接着又听有人在外面说是小王爷打发来问候姑娘的,让她好好养病,这十几日庄子上有小王爷主事,请姑娘放心等语。她便知道自己的计策奏效,那萧云轩真当她是轻狂贪婪之辈,打定主意要敬而远之了。

元媛便也恭敬的表示受训了,又自谦了一番,最后嘱咐那人好好照顾小王爷,若家下有人犯错,尽管责罚等语。对方自然也应了。因此元媛放下心来,又十分得意,中午倒多吃了一些。

如今萧云轩既来了,那一切事情自然有他周旋,听说这人也不是善茬儿,因此元媛一直都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退一万步讲,这时候出了事,也与她无关了。因此着实踏踏实实的睡了一个美美的中午觉,醒来时已经是未时末了。因随手拿起一本书看了几页,终究觉得没意思,便放下来,自己来到窗前,托着腮往外看着,才发现不知何时,竟已下起淅淅沥沥的秋雨来。

“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元媛有感于秋雨凄凄,随口念了几句红楼梦里的《秋窗风雨夕》,忽听身后芳龄道:“姑娘做的诗真好听,芳龄还没听过这么好听的诗呢。”

元媛吓了一跳,回过身看了芳龄一眼,嗔道:“你走路怎么不带声音的?倒吓了我一跳。”

芳龄笑道:“分明是姑娘出神没听见,却来怨我。”一边又喃喃重复道:“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真好。我小时候家里还算好的时候,也时常跟着爷爷听这些东西,然而姑娘这几句,却比那些前人的好诗还要有韵味,只是有些太凄凉了,不和姑娘此时的身份。”

元媛知道这个时代并没有历史上的唐诗宋词元曲,那些前人的诗词都太过平常了,当然,偶尔也会有平行的,像是这个时代就有李商隐的“无题”,只不过实在太少了,都是偶尔出现的。倒是小说十分盛行,所出的优秀作品远胜于明清时期,数量也多,其中有不少都是情节精彩好看的,让她十分喜欢。

在这种情况下,若她有心盗用那些自己会背的诗词的话,不出几日就会成为一代文豪,但她无意于此。此时见芳龄真把这几句诗当成是自己写的了,连忙纠正道:“不要胡说,这诗是别人写的,不是我,是我一个知交,我也只不过听她念了几句,所以就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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