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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吃了一个大道境(第1页)

“父亲,这剑华宗太不识抬举了,胆敢拒绝我们万宝门,如果不给他们一个铭记终身的教训,会让万宝门威信大失。”骑着银角马下山的林轩,撺掇旁边的父亲道。

林逸之背负双手,遥望剑华宗,不紧不慢的道:“如果你是门主,你准备怎么做。”

林轩道:“我要是万宝门之主,就会即刻召集高手,乘对方无备,强行攻破对方护山大阵,一举拿下剑华宗。”

“啪!”

林逸之甩手狠狠扇了儿子一巴掌,道:“以势压人,就算灭了剑华宗,我们名声也臭了。枯木说的没有错,求亲不成不可能成为动武的理由。再想。”

林轩摸着红肿的脸颊,不敢反驳,继续道:“找一批男修借用剑华宗身份,对万宝门女修行不轨之事,我们占据道义,一举灭之。”

“啪!”

林逸之再次扇了他一耳光,不过力道要比上次弱了几分,叱道:“栽赃嫁祸仍是不入流之计,迟早会大白于天下。你用本门女修做引,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继续想。”

林轩脸颊左右两侧各留下一道五指印,虽然对老爹的教育方式极不认同,委屈却不敢躲,道:“暗中挑唆和剑华宗有隙的仇家、宗派,让他们狗咬狗。”

林逸之点头道:“虽然还是稚嫩,但勉强合格。记住,上兵伐谋,不陷其中。”

父子两人边走边筹谋计策,一个用意的教,一个用心的听,不知不觉已经走完了一千八百道石阶。

“咦,这头白马儿不错,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随着声落,前面跳出一头举着双刀的紫色大螳螂,刀锋雪亮,四肢魁健,脖子上缠着一条红围巾,腰间裹着条大红肚兜,人模人样地站在二人跟前。

林逸之林轩父子满脸地吃惊和不可思议,螳螂他们没少见,会说话的螳螂还是头一回碰到。在这妖蛮横行异种乱走的大陆,出现什么样的蛮兽都不足为奇,但这头紫色螳螂穿着人类的衣服,说着人类的语言,不由他们不震惊。

“啧啧啧,这身毛纯得没有一根杂色,这身灵肉嫩得,啧啧啧……想不到小爷居然能在穷乡僻壤碰到这等瑞兽,真是天意啊,哈哈哈,海上啃了三年烤鱼,吃得老子都要吐了,今天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螳螂对银角马品头论足一番,开口打劫道:“行啦,将马儿给小爷留下,你们俩快滚吧!”

林逸之脸色非常难看,这头螳螂也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张口就想索要要万宝门的瑞兽,听他的意思却是要拿来打牙祭,太目中无人了,浑然没把他这个大道境的高手放在眼里,还没等他发飙,接下来的一幕看得他牙呲欲裂,肝胆皆碎,只见螳螂大刀一挥,噗嗤一声,将银角马的马头斩落下来。

堂堂万宝门门主,大道境的高手,好悬没吐出一口本命精血,银角马的珍贵之处就在那根独角,而且必须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割下银角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银角马一死,灵性顿失,和一根木头没什么差别。万宝门集三十年之工,才得此一匹,谁知却被一头螳螂给毁了。

“哪里来的杂碎畜生,本尊毙了你。”林逸之暴怒而起,大手抓向螳螂,誓要将他碎尸万段。

螳螂单足闪电般抬起,将林逸之弹出六七丈,骂道:“别以为什么东西都能入得了小爷的法眼,要你白马是给你面子,别给脸不要脸。”

这一腿弹得又快又急,迅猛无比,且又力大无穷,将林逸之踢翻十几个筋斗。

螳螂正眼都不看他一眼,对着白马非常夸张不断的直流口水,大喊道:“马德,杜小子你别磨磨唧唧的,快点快点,唐爷要吃马肉。”

在林逸之身后再远一些的山道上,一对少年男女正朝着这边走来,男的邪魅,女的惊艳,就是身上的衣衫陈旧得有些寒碜,而且还带着常年生活在海上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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