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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热的基督教(第1页)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找出证据说明,早期基督徒参加的狂热祭典、希腊的神秘仪式、罗马的“东方”仪式三者有相似之处。但遗憾的是,我们有的证据很零散,也没有决定性。当然,罗马人早就怀疑基督徒会私下举办狂热祭典。公元一世纪时,罗马作家塞尔修斯(Celsus)比较了基督徒和祭拜酒神的人,还有“西布莉女神的祭司与先知、密特拉和萨巴兹乌斯的崇拜者”。[17]此外,罗马人还猜想,基督徒也从事酒神祭典中那些猥亵的行为,甚至添加更多邪恶的元素,比方人类献祭、杀婴、食人肉。奥里略大帝的家庭教师弗龙托(MarcusCorneliusFronto)知晓了基督徒的圣餐后,他说:“一提到自己都会颤抖。他们用饥渴的唇吸吮这个献祭婴儿的血,迫不及待要分解他的四肢。这些人立誓结盟,受害的却是他人。”[18]

基督教一开始吸引女人,后来男女都有,所以罗马人猜想其中一定有淫乱的活动:

特别的日子里,他们齐聚举办宴会,带着小孩、姐妹、母亲前来,男女老幼都有。酒足饭饱、满脸通红后,他们对乱伦的渴望开始火热起来,便随意配对交媾。这是不可言说的色欲,有些是事先约定,有些是私下讲定,但通通都是乱伦重罪。[19]

在公元一、二世纪时,多数基督徒会一起敬拜神,但是否有标准的敬拜仪式,我们今日仍无法知道,但学界一般的看法是“礼拜过程嘈杂,煽情气氛浓厚,和现在教堂中优雅的晚祷很不同”。[20]他们在信徒家里聚会,主要的仪式就是一起用餐,毫无疑问,一定会有耶稣最喜欢的饮料——葡萄酒。[21]依此猜想,聚会时一定会唱歌,还有乐器在一旁伴奏[22]。约翰·马特(JohnMartyr)是从异教改宗的基督徒,他在公元165年死于罗马人的手下。他曾写道:“孩子们应该一起唱歌,就像大家一起享受教会的歌曲和音乐。”[23]此外,历史学家路易斯·贝克曼(LouisBackman)认为,根据二世纪早期教父留下的文字记录,基督徒应该也跳舞。亚历山大的克雷芒(ClementofAl-exandria,公元150年至216年)就曾引导信众“围成圈圈跳舞,与天使一起绕着永恒的主”。由此可见,基督徒的入门仪式包括围绕着祭坛跳舞。克雷芒另外提到,为了要引发灵魂的热情与喜悦,“祷告文《兴奋之足》(PedesExcitamus)念诵到最后一段时,信徒便抬起头、朝天举起双手,双脚开始动起来”。根据贝克曼的理解,“兴奋之足”就是信徒准备跳舞的暗号。[24]

基督徒唱歌也跳舞,但他们是否“发狂地”跳舞,像早期狄俄尼索斯的信徒那样呢?狂热舞蹈的证据就藏在保罗的教诲中。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提到,“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第五节)。由此可见,基督徒还是担心信徒有人保留异教习俗,另一方面也显示出犹太人男女有别的礼仪约束。毕竟,保罗并不想让女人在教会宣说神的道理,最好连开口讲话都不要。事实上,保罗曾和女信徒一起劝人改信基督,还曾宣告“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拉太书》,第三章,第二十八节)。关于蒙头的规定,神学家菲奥伦扎(E。S。Fiorenza)提出另一种解释。他认为,对保罗来说,哥林多的女人太活泼了:

在这充满狂喜气息的敬拜仪式中,哥林多的女人会解开头发,敬拜神、宣说神的道理。当时流行的女士发型很精致,还会搭配珠宝、缎带或面纱,但她们却解下,任头发飞舞。在敬拜东方的神明时,经常可以见到女性这样披头散发。[25]

罗马女人花上数小时把头发扎好,但祭拜狄俄尼索斯、西布莉和伊西斯时又把长发放下。如果我们对保罗的了解无误,那么他那番话的用意就是要让基督教受到罗马人尊重。基督教最好不要有“东方”宗教的色彩,包括那些失控跳舞的女人。

从很久以前,人们就常把披头散发和狂热祭拜联想在一起,虽然两者的关系不是那么的必然。但想想,在史前时代的壁画上,跳舞的女人头发飞扬,要不是在摇头晃脑,就是在快速移动。在二世纪的罗马帝国,叙利亚作家琉善(Lucian)提到,男性在崇拜西布莉女神时“脱下帽子,收起脖子头往下”。阿普列乌斯(Apuleius)则描述他们“把头低下,不久后,开始灵活地转动脖子,甩着他们松开的头发,一圈又一圈”。[26]多德在他知名的著作《希腊人与非理性》(TheGreeksandtheIrrational)中,认为甩发可能是宗教狂热的普遍特征。举例来说,十九世纪的传教士在英属哥伦比亚目睹过“食人族的舞蹈”。多德认为那种舞蹈“持续让头往后甩,又黑又长的头发纠结在一起,看起来更加野蛮”。类似的还有摩洛哥舞者的著名特征:“她们快速地甩头,往前往后来来回回,长发也舞动起来。”[27]十八世纪美国基督教发起大觉醒运动(GreatRevivalMovement),有观察家指出,参加者都被“灵”给占据了:

他们的头会突然急速往后,他们常因此而喊叫,或不自主地发出声音……有时候他们疯狂地甩头,连脸都认不出来了。我看到有些人前后摇动自己的头,快到女人的头发像马车的鞭子一样分开来,但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28]

使徒保罗不只要女信徒安分,还要抑制狂热的活动。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要求女性把头包好,这一点经文中描述得很清楚。他还警告男信徒要将头发剪短(《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第十四节)。此外,也有考古证据指出,在保罗的时代,哥林多地区还有人在祭拜狄俄尼索斯,有位二十世纪福音派的学者因此总结:“狄俄尼索斯的信仰或多或少影响了活泼的哥林多基督徒。”[29]

毫无疑问的是,早期有些基督徒沉迷于从事某种奇怪的行为,但参与人数有多少、过程中是否进入狂喜状态,我们就不清楚了。基督徒称它“说方言”(glossolalia),现代人则称为“舌语”。第一次有教徒从事这个行为,是出现在《使徒行传》中。那天是犹太人的五旬节,有数百名信众聚集围观:

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使徒行传》,第二章,第二节)

路过的人以为他们醉了。但实际上,奇迹般地,各民族的基督徒都结合在一起了,包括帕提亚人(Parthians)、米提亚人(Medes)、埃兰人(Elamites)、埃及人、罗马人以及犹太人,他们终于可以相互沟通了。从《旧约圣经》记载的巴别塔倒下后,希伯来人所烦恼的语言不通问题,在此时克服了。

哥林多人后来也学会说方言,但保罗又谴责这种过度热情的行为。他没有禁止这种行为,还说它符合教义,是“属灵的恩赐”,这种神赐的语言现在已经无人能懂了。但是,保罗依然在意大众的观感,担心教外人士如何看待这种行为:“所以,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若都说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进来,岂不说你们癫狂了吗?”(《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第二十三节)。

但说方言真的是一种集体狂热的信号、象征,或某种被引发的出神状态吗?社会语言学家威廉姆·萨马林(WilliamSamarin)曾在1972年出书讨论方言,他坚持,不管是古代或是现代,这都与宗教狂热无关。他告诉我:“任何人都做得到。你只需要相信你会说另一种语言。”[30]这么说也有道理,因为教徒说方言时,不会有出神时的特征,比方说抽搐或扭曲身体。人可以假装在说方言,假装沉浸在其中。信徒当然有动机这么做:在早期的基督教社群中,得到“神赐”而能说方言,大家都会尊敬你。保罗也向哥林多人吹嘘自己“比所有人都能说更多方言”。同样地,在我们现代,电视上有名的传教士有时也会忽然说方言来表示自己具有神灵的权威,之后再若无其事、不改语调地转换回英文。音乐和舞蹈可以唤起一些特异的心理状态,但在这些情绪激动的团体里,不一定会发生说方言的行为。很多案例是发生在独自祷告的时候,当然这种情况就无法证实了。[31]

另一方面,对于熟悉这类行为的社会来说,说方言就是在改变意识状态。萨满巫师会这么做,某些非洲的基督教灵恩派也会有狂热舞蹈。民族志学者也记录过,在北美喀多族(Caddo)丰收祭典中,一位老人“慷慨激昂地说了一串深奥的话,急促又尖锐,一个字也听不懂”。[32]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时,语言学与人类学家费利西塔丝·古德曼(FelicitasGoodman)在数个文化中调查方言的表达方式,她发现语调的形式都一样,这意味着基本的心理状态相同。今日的基督徒告诉我们,说方言会产生极度喜悦的感觉。住在美国田纳西州东部诺克斯维尔市(Knoxville)的牧师达琳·米勒(DarleneMiller)表示:“那是绝美、平静、宜人的感受。你感受到一股力量,知道那是神降临了。甜蜜、美丽的感受簇拥而来,神的力量充满全身,你不得不从口中发声流泻出来,身体完全无法控制它。”[33]某位当代的天主教灵恩派信徒在独自祷告时,发现自己开始说方言:“就那样发生了,静静地、温柔地,我开始用疯癫的语言赞美上帝。在那一刻,我了解到,把自己交给上帝,那感觉不是被吞噬,而是被充满了,成为完整的人。圣灵对我唱着言语无法表达的爱,我感受到了。”[34]

基督教文化形成之前,在早期的地中海地区,说方言的行为就很普遍,人们知道那会产生狂喜的感觉,还会在迷乱中说出未来之事。在希腊圣地德尔斐(Delphi)神殿,传达神谕的是女祭司皮提亚(Pythia)。据说在开始传达神谕之前,她会吞咽月桂叶(或吸收它的香气),接着就说出没人听懂的话,需要祭司详加解释。通常她代表的是阿波罗,但冬天时则换成狄俄尼索斯。早期基督徒也许受到德尔斐仪式的启发,觉得说方言可以适切地表现被神灵附身的状态,或表达溢满的宗教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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