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后,四人利落地挖了个大坑,把灰熊就地埋了,回了别墅里。
徐晓宇洗去身上的血迹,换上身干净清爽的衣服,开始弄午饭。
他弄的第一个菜,不是红烧或炖兔肉,而是熊掌!
古语云: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在大中国,熊掌乃古代八珍之一,其可是道绝佳的传世菜肴,在封建时期更是道宫廷御菜。
徐晓宇没吃过这玩意儿,也没下厨做过,甚至没有见到过现实中的熊掌菜肴,但对于拥有着《饕餮魔厨》的他来说,做熊掌并不是个什么难事。
一番准备后,他开始捣弄起这四只熊掌来。
虽是第一次弄这玩意,可按照《饕餮魔厨》所述,按部就班的,倒也有条不紊。
老约翰他们在旁边看得很是好奇,吉姆皱着眉头问道:“师父你这是打算要把这熊掌煮来吃吗??”
“你是不是中午的时候,不会吃?”
徐晓宇笑着反问道,美国人不像中国人,吃动物的头爪子内脏什么的吃得津津有味,他们会觉得吃这些东西很恶心。
“我当然不会吃。”
吉姆眉头皱得更深,果断地道。
“汤普森你吃不吃?”徐晓宇问汤普森道。
汤普森脑袋摇得拨浪鼓般:“我也不吃。”
“约翰你呢?”徐晓宇看向了老约翰。
“徐你别想忽悠我,我可不会上你的当。”老约翰白了徐晓宇一眼,他和安琳娜现在主食中餐,自然不排斥吃中国人都喜欢吃的那些动物身上的东西,尤其是这熊掌在中国的名气他们都很清楚,现在又是徐晓宇掌勺,无比期待呀!
没忽悠到老约翰,徐晓宇耸了耸肩,专心地处理这熊掌。
历经一套比较复杂的步骤,处理好后,安琳娜她们四个娘子军回来了,佩灵顿和艾拉里还抬着一头死鹿,正是徐晓宇射杀掉却来不及捡拾的那头公鹿。
这鹿鹿角足有十二个叉叉,这让老约翰很是欣喜,因为鹿角长到十二个叉叉,算是比较少有的了,而欧美很多人、尤其是猎人农场牧场主们,很喜欢收藏鹿角,喜欢用鹿角来做装饰,这鹿角叉叉越多,越受追捧。
“牛羊的数目都没少,多亏徐及时地杀死了那头该死的灰熊,制止了它的鬼吼,否则非把牛群羊群吓得跑出牧场不可。”
安琳娜感到庆幸地说道。
老约翰他们去处理鹿和野兔,徐晓宇开始做这熊掌,安琳娜和饶有兴致的秦薇薇打下手。
做熊掌的佐菜佐料很多,工序很繁琐,很细腻,徐晓宇做得很耐心很用心。
四只熊掌,他做了一道极具风味的‘红扒熊掌’,和一道同样风味十足的‘掌上明珠’。
这两道熊掌那无比诱人的香味,那美妙至毫巅的味道,啧啧啧啧,让吉姆和汤普森这两个货,直接把他们之前说不吃的话,给忘到了九宵云外,众人无一不是风卷残云!
四只熊掌被干脆地一扫而光后,意犹远未尽的那两货,嚷嚷着下午要去猎熊!
灰熊如此危险,他们当然只是嚷着玩而已,可谁都没有想到,午饭刚过不久,牧场还真又来了一头灰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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