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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枪响(第1页)

“哦,是吗,那谢谢啊。”

穿着棕色大衣的男人保持着和蔼的笑容,对着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能聊得如火如荼的人交谈着,同时还一边记着笔记。

与蓝晴这种在寄魂者圈子里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却又广为人之不同,江暮的出名度反倒是绝大多数来源于他的人缘甚广。

他是极少数,总能在这个圈子里需要组队却又没有固定队伍,还总是能让人乐意跟他组成每次人员配置都不同的队伍的存在。

这一点从蓝晴在非强制性情况以及极少数意外下仍然愿意主动和江暮组队就能体现出来……尽管这属于例外的情况。

人缘甚好的原因很简单,他总能与各种各样的人聊上几句,很少惹人厌,哪怕惹人厌的情况,也往往会让对方觉得,这个人其实不错,只是未必得自己喜欢。

但哪怕与他不应付的,只要祖国对无一都会说上一句:江暮确实是个不错的搭档。

“所以我们亲爱的江交际花有没有什么头绪……我看着你逛半天了,抄抄写写的不知道还以为你是当侦探的!”

“头绪……”

江暮乐了,小巧的笔记本一摊开,用手机一一拍下来就是发给蓝晴,做完还有些得意:

“我都带了一个外置大脑还要自己想?”

……没错,江暮并不擅长推理和搜寻,需要斗智斗勇的回合,他往往捉摸不透。尽管他总能得到许多信息,但他很少自己去推测和梳理,而他擅长的方面,一个字概括就是:打。

但他仍能得到一个聪明人的评价,他的短板之所以不会显现,毫无疑问,正是他总能找到与自己配合的队友。

“瞧瞧你那出息……你觉得这件事需要多久才能办完,赶紧的,别给我扯东扯西,说个痛快的。”

“我想想啊……两天吧,最多两天,毕竟是我们追过来的,这人还不好好藏,怎么可能躲得了那么久。”

尽管江暮只是与对方打了个照面,并没有在前一个城市就捉到对方,但毕竟暴露了踪迹而且依旧作案留下痕迹,哪怕自身并不擅长推理,江暮也能肯定这不会花费太久。

他吹着口哨,偶尔碰到一两个小石子还会很孩子气地去踢两下,甚至想当破饮料瓶一样向上踢。

闹市仍然是那个闹市,吵吵闹闹的同时不失几分烟火气。

走在其中的他虽然不至于说被往来的人群挤到,但是逐渐落下的夜色仍没有让人群冷落,反倒会让他觉得周围的人多了起来。

各怀目的,各行路途。

来来往往,形形色色。

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人一鬼都没有察觉到,人群之中投来的一道目光。

人们常说,想要杀死一个人的目光是藏不住的。

其实不然。

想杀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有杀意呢?

总有些人,不带有恨,但却仍能……痛下杀手。

打扮时髦的女性青春靓丽,但放在拥挤人群之中也仅仅只是让人多看一眼的级别。

身上的购物袋似乎正说明她成某座商场出来,正要回家。

她正一步一步朝着江暮走进。

十米,五米。

在他人看不见的世界中,江暮正在和身边的女性鬼魂聊着天,丝毫没有察觉到危机正在靠近。

并非他警惕差。

在人群之中逆流或者直指某个方向,本该尤为明显,但却无人朝着这一个惹人注目的女性多看一眼,仿佛她是融入大海的一条鱼,并无出奇。

三米之远。

已经够了。

女人从包里掏出了一把手枪就朝着江暮的后脑勺按动扳机,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想要回声,但为时已晚,枪响之后砰的一声他便倒地不起。

流动的人群僵住了。

下一秒他们朝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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