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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14(第1页)

一群白色的鸟儿飞过晴朗的天空,鸟羽的阴影滑过脸颊,有些冰凉,又跟着风滑走了。空气里充满了潮湿和草的味道,林随安满足地吸了口气,咬了一大口胡饼。

胡饼是类似囊的食物,又圆又大,刚咬下去有点干巴巴的,嚼几口,酥油和芝麻香在唾液的催化下散发出独有的香味,是充饥的最佳美味。

最重要的是,胡饼易携带,不易变质,实乃长途旅行必备干粮。

林随安跟随穆氏商队踏上了旅程,目的地是穆氏商队的大总部——扬都。

这个平行世界的唐国有五座都城,安都、东都、广都、益都和杨都,在唐国三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每座都城都担任着非同一般的历史地位。

安都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首都,是唐国二百三十多年的权力中心,直到七十年前玄昭帝登基迁都东州才退居二线,至此,东都便一直引领着唐国的政治风潮。相比之下,广都、益都和杨都虽然政治地位不比前二都,但都有很高的经济地位,称为“扬一益二广不服”。

扬都和广都皆以国际贸易为主,是远近驰名的国际港口大都会,水路纵横,经济发达,贸易繁盛,人口众多,益都手工制造业更为出名,是丝绸之路的中转点。

穆忠此次来南浦县,其一是为了和罗氏商队谈合作开辟新商路的业务,其二是审核南浦县城东市的铺子财务状况,因此出门的时候只带了四个人,回程的时候顺路带了两车货,算是轻车简行。南浦县城距离扬都只有二百多里,根据穆氏商队的行进速度,十日之内可达。

出行的第五日,林随安已经适应了旅途生活,赶路的时候骑马看风景,晒太阳,休息时喝泉水、啃胡饼,偶尔加餐烤羊肉,听着商队伙计天南海北侃大山,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要我说,论这世间的美酒,第一当属东都的“满碧”,酒色清澈如琥珀,第二就属咱们扬都的二十六酿,入口层次丰富却不杂,醇而不腻,回味无穷啊——”老刘举着水囊边喝边砸吧嘴,仿佛喝得不是泉水,而是琼浆玉液。

老刘虽然名字里有个“老”字,但其实只有三十六岁,是商队中除了穆忠之外年纪最大的,其余三名伙计,阿隆二十四岁,小马二十一岁,瓦尔有半个胡人血统,高鼻深目,只有十九岁。

老刘嗜酒如命,可惜商队规定出行时全程禁酒,所以只能过过嘴瘾。

“为何叫二十六酿?”林随安问,“是用了二十六种酿造方式吗?”

“林小娘子可曾听过‘二十六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瓦尔问。

林随安:“……不是二十四桥吗……”她闭嘴了。

穆忠噗一下笑出了声,众人看着林随安的表情皆是些惋惜。

“林小娘子定是被那个半吊子夫子骗了!”阿隆义愤填膺,“教给你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小马:“就是就是,这简直是误人子弟嘛!”

老刘:“太过分了,应该把束脩退回来!”

林随安默默抹了把汗。

穿架空就是这点不好,总是会犯一些常识性错误,尤其是平行世界架空更坑,有的常识重合,有的常识又完全不一样,有的常识大体一致,细节又略有不同,比如刚刚那首诗,在她的世界当然是耳熟能详,可偏偏不是二十四桥而是二十六桥。林随安只能把这口锅扣在了一个“莫须有”的启蒙夫子头上,认真扮演一个被半吊子老师坑了的可怜孩子。

“扬都水路纵横,城内共有二十六座桥梁,”瓦尔道,“正所谓:九曲乌作坊,洗马攀阿婆,周家小市广济翠,开明蔡家通太平,利在南,通天北,参佐贯西东,北三中三南三九,四坊六七逛扬都。”

林随安:“原来如此!”

瓦尔顶着黄棕色的刘海,瞪着墨绿色的眼珠子:“扬都人都会背这个,否则会当成外人,会被瞧不起的。”

林随安:“……”

这话从您的嘴里说出来真是太有说服力了。

“休息好了就准备出发,”穆忠拍了拍衣摆,朝着货车走了两步,突然回头看了几人一眼。老刘、瓦尔等人立即冲到了货车边,手持横刀,怒目四望,阿隆还朝着林随安使劲儿招手,“林娘子快藏起来!”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一声炸喝扯出一长串山匪,十来号人,凶神恶煞,脸罩面具,衣着没什么特点,面具还挺统一,都是树皮刻的,只留出两个黑洞洞透出眼睛,远看像两只蚕豆,有些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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