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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1页)

格兰特费力地穿上了靴子(竭力思考其他事情,是他小时候养成的转移疼痛的秘诀)。但是刚走了两三步他又仓促地把靴子脱了下来,脚上只穿着袜子一颠一跛地按原路返回。找到回去的路并不容易,但格兰特方向感极强(警察厅里有人说,蒙着格兰特的眼睛,让他转到头晕目眩,他依然知道哪是北边),大致的方向他是清楚的。格兰特站在街对面的一户人家的门口,看着巡逻的警员从身旁经过,也不愿向他问路,那样还得跟他解释一番。刑事调查部的人没有谁愿意手里提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员面前。

格兰特给威廉姆斯写了一张便条,告诉他在六点钟进来之时给警察厅拨个电话,询问有关一个叫黎巴嫩之树的教派或修会等之类的组织的信息,有了答复立马叫醒他。然后格兰特倒头睡去,酣畅无梦,那些护照放在他的枕头之下。刚好十点之前,威廉姆斯叫醒了他。

“有帝斯德尔的消息吗?”格兰特一睁眼立马问道。

但是仍然没有任何帝斯德尔的消息。

警察厅那边说,黎巴嫩之树圣修道会是1862年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建立的,目的是为了推崇修道式的生活方式,那个单身汉被爱恋的对象所抛弃,这是当时广为人知的事情。他本人是修道院第一任院长,并且把所有的钱财都用于资助这一机构。修道会内保持清贫的戒律并十分严格,钱财只能用于时任院长许可的慈善事业,所以此修道会如今因积蓄大量钱财而声名远扬。接任院长由前任院长提名,如果兄弟会全体投票同意,院长随时可以罢免。

格兰特喝了一口店家供应的难喝的咖啡,整理思绪。“这就是我们的赫伯特想要的:院长的职位。他把现任院长耍得团团转。像院长这样的人物竟然如此愚蠢,真是难以置信。但是,想想我们认识的蠢货,威廉姆斯。”

“我在想,长官。”威廉姆斯振振有词地说。

“想想那些原本精明实干、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在饭店休息室碰到某个骗子听几句曲意逢迎的甜言蜜语就上当了。当然赫伯特巧舌如簧。也许他在美国经营教会就是为了得到院长的位子。不管怎样,他此刻正是院长中意的人选。如果接下来几周他出牌无误就有望得到一大笔钱财。这样看来,他害怕出岔子也就没什么可奇怪了。他只想知道他妹妹给他留了多少遗产,却不想把这一事情泄露给兄弟会的人。如果克雷留给他的钱足够,他会放弃修道式的生活。我认为修道生活对他没什么太大吸引力,就算他能偶尔去那栋别墅里。”

“你认为他会待多久,长官?”

“直到转移足够的资金到他个人名义下的特殊慈善机构。噢,这些。”他指着那些护照说,“足够好好起诉他了,这样我们想找他的时候立刻可以把他抓过来。威廉姆斯,我想不通的是在这一切的背后,杀人动机是什么?我不是说他没有杀人。我确定当时他离开了修道会二十四小时。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听说克雷来了英国就跟着来了。我认为,根据他的女人的衣服来判断,他抵达英国时可能破产了。所以他才要潜入黎巴嫩之树,他一定很快就发现可以在那里搞到一大笔钱。那他为什么要杀他的妹妹?”

“他去见了她,发生了争执。谋杀发生的不正常时间,虽然我们感到费解,但对他而言再正常不过。对他而言,早上六点钟就像午餐时间一样稀松平常。”

“这话不错,我现在去找神父问清楚,阿洛伊修斯修士两星期前左右是不是不在修道院。昨天神父架子端得很高,但是等他看见他爱徒在这些护照上的样子,他会告诉我的。”

但是神父不接见来访者,小小的格子窗口露出看门人阴沉的面孔,他无动于衷地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根本不管答复是不是相关。赫伯特的巧舌起了作用。格子窗户关上了,格兰特无可奈何地站在小巷子里。除了逮捕令一点辙也没有。格兰特缓缓地离去,他的脚依然在疼。他打心里佩服赫伯特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接着爬进了汽车里。没错,他最好赶快拿到逮捕令。

格兰特返回取了他的睡衣、剃须刀和牙刷(他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晚),给正在休息的威廉姆斯留言时,警察厅有人给他打来了电话。

他可以去一趟多佛吗?多佛那边的警察找他,似乎发现了新情况。

格兰特更改了给威廉姆斯的留言,把东西扔进车里,忙里偷闲想了想为什么他要给那个邋遢的泼妇那么多小费,她这里服务差劲,食物恶心,厨艺糟糕。然后动身前往多佛。

发现了新情况,唯一可能的就是钱普尼斯,肯定不是寻常的发现。如果他们只是查到了钱普尼斯那晚在哪里过的,像通常一样在电话里汇报就行了。但是——发现了新情况。

负责调查此事的侦探是瑞米尔,这个年轻人和善可亲但满脸忧愁,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的长相与普通人设想的侦探模样不同——他在警察局门口等候格兰特。格兰特把瑞米尔拉进车里。瑞米尔说,无穷无尽的挖掘之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位叫塞尔的老伙计,他是一个退休的水手。星期三晚上抑或说星期四凌晨,塞尔参加完孙女的订婚宴会后回家,他孤身一人,因为如今极少人居住在港口路了。大家有了不一样的理念,喜欢居住在华而不实的山间别墅里,在那样的房子里你都不敢打喷嚏。塞尔走到海边时停顿了一两分钟,看了看港口。晚上看看停泊灯依旧使他感觉舒心。那时雾气开始弥漫,不过依然可以看清一切事物的轮廓。他知道皮特尼尔号就要进港了——他在去往婚宴之前透过他的眼镜看到了皮特尼尔号——此刻他寻找着皮特尼尔号,看见它没有停靠在码头上,而是停泊在水中。他看到一艘小小的汽艇从船侧开出来,驶向海岸,速度缓慢,伴随着轻微的轰隆声,似乎不想引人注目。汽艇停靠到码头上时,一个男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此人个子高高的,塞尔认出是爱德华勋爵(他曾经经常看到勋爵,事实上他曾在勋爵兄长先前的游艇上工作过)从船上出现了。爱德华说道:“是你吗,哈默?”个子矮些的男人回答说:“是我。”接着又低声问道,“海关那边没问题吧?”爱德华勋爵答道:“完全没问题。”他们随后一起上了汽艇开走了。事后雾气迅速弥漫开来,笼罩着港湾。但是塞尔走上街时听见一艘汽艇驶离了皮特尼尔号,他不知道是开往岸上还是开出了港口。塞尔那时并没有觉得那样的事有什么重要性。

“天哪!”格兰特感叹道,“我无法相信。这两人——这两人一点儿共通之处都没有。”(除了一个女人之外,他下意识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原以为他们没有一点接触,没想到竟然如此亲密。”格兰特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好的,瑞米尔,做得好。我去吃个午餐,顺便好好考虑一下这件事。”

“好的,长官。我能给你一点友好的建议吗,长官?”

“如果必要的话请说,这对下属可不是好习惯。”

“不要喝黑咖啡,长官。我猜你早餐空腹喝了四杯咖啡吧。”

格兰特笑了。“你何必担心这个呢?”他边问边踩下油门,“越多人崩溃就越多人晋升。”

“我不愿意花钱买花圈,长官。”

但是格兰特开车去吃午餐的路上毫无笑意。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所谓的情人在午夜来往,这真是异常奇怪。爱德华·钱普尼斯作为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即使反对正统,也是名门望族的一员,竟然和流行歌曲作者杰森·哈默进行不光彩的勾当,无疑更加奇怪。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共同联系?不会是谋杀。格兰特拒绝考虑合谋杀人这样反常的行为。也许其中一人想要杀她,但他们相约下手真的难以想象。塞尔说,汽艇再次开离了皮特尼尔号。假设只有其中一人在汽艇上?那里距离海岸北边的韦斯托弗峡谷非常近,而且克雷死亡两个小时后,哈默就现身于她的别墅。从汽艇上将克雷淹死是一种理想的方式。和他想到的在海堤上把她淹死一样理想,能够迅速轻易地离开现场。他越是思考那艘汽艇,越是觉得这种杀人方式合理。第一次调查的时候他们例行检查了附近船只,但是汽艇巡航半径很长。但是——噢,好吧,只是“但是”!这种想法真是荒诞不经。谁能想象杰森说:“你借给我你的汽艇,我去淹死你的妻子。”或者钱普尼斯说:“如果你去淹死她,我把我的汽艇借给你。”总而言之这两人会面是出于其他的缘由。如果最后发生了谋杀,那也是计划之外的事,不是有意为之。

那么他们会面是为何?哈默说起了海关,那是他的第一句问候语,想必他一直担心此事。哈默有毒瘾吗?

对此有两点说不通:一是哈默看起来并没有毒瘾;二是钱普尼斯绝不会供应毒品。冒险对钱普尼斯来说可能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但是这种冒险绝不在他的考虑之内。

那么,是什么不能让海关知道呢?烟草?珠宝?钱普尼斯次日早晨给乔治·梅尔看了他带给克莉丝汀的黄宝石。

整件事情中有一点完全说不通。就算爱德华自降身份走私,这样的手段对他而言仅仅有些刺激,但格兰特不明白走私对杰森·哈默有什么好处。格兰特的脑海中不断浮现不同的想法。这两人究竟有什么共通之处?一定有。他们之间的交往足以证明。但是是什么?众所周知,他们二人最不可能成为朋友,提都别提。几乎可以肯定钱普尼斯在哈默到英国之前就离开了。而克莉丝汀认识他是合作那些英国电影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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