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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琪 2016年2月12日 星期五(第1页)

当我驾车穿过奥德克里夫的镇中心时,天空变得灰暗而压抑,云层如此之低,我仿佛可以伸手触摸它。马路左侧是烂泥般的棕色沙地,大海如同一摊肮脏的洗碗水,必须眯起眼睛仔细打量,才能分辨出陆地与海水的交界。沙滩上分散着几个穿长筒雨靴的人,形单影只地伫立在水边,衣服被风吹得紧紧贴在背上,他们不停地朝远处扔棍子,训练几条湿漉漉的瘦狗把它们叼回来。

车子路过原来的露天泳池,我们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这里也是我爸爸教我们游泳的地方,现在大门已经被木板封住,像个被约会对象放了鸽子的家伙,一副被人遗弃的可怜相。沿岸再往前一点的大码头倒是没怎么变,华丽的艺术风格门面和鲜红字样的招牌一如往昔。

马路的另一侧,是一长溜面朝大海的建筑:带露台的维多利亚风格旅馆和招待所。我从曾经属于我家的旅馆门口经过,那里是我长大的地方,昔日粉红色的墙壁已经被刷成更加精致的粉蓝色。

镇中心的档次略有提高——原先就有的折扣商店和苍蝇馆子之间,冒出来几家高级咖啡馆和餐厅,但总体而言这个小镇并无改变,这里的时间仿佛永远停滞在五十年代中期。更加令人遗憾的是,那座游乐场竟然还在,音乐依旧震耳欲聋,灯光俗丽刺眼。但小时候的我们喜欢这里,把口袋里的每一分零用钱都喂给那些两便士游戏机。

过去,小镇到了夏天会变得熙熙攘攘,满是游客,随处可见漫步海边的夫妻、堆沙堡的孩子、带着保温杯和自制三明治坐在长椅上看海的老年人、坐摩天轮时双手紧扣的青年情侣。如今这里却像一座鬼城,勾起我所有不愉快的回忆。

我驱车离开市中心,顺着海岸左侧的沿海公路前行,然后便看到了它:维多利亚时代的遗迹好似腐烂的怪兽,从浑浊的海水中升起,几条纤细的钢腿似乎随时都会不堪重负,被庞大的躯干压垮。老码头。你消失的地方。你喜欢这个码头,但我讨厌它,现在甚至更讨厌了。开车靠近的时候,我发现它比我离开时更加残旧。再向前开就是你和丹尼尔长大的那座凌乱的旧房子。我依然非常熟悉这个镇上的一切,它的地图仿佛就烙印在我的脑子里。

我把路虎揽胜停在路旁停车处,关掉发动机,坐在车里凝视老码头,任由记忆涌入脑海——十几岁时,我们最早是和杰森一起来,然后丹尼尔和他的朋友们代替了杰森。1989年,老码头停止对公众开放,但这并没有阻止我们,码头是我们远离喧嚣城镇的好去处,我们可以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喝“红带”淡啤,用我的便携式CD机听“布勒”和“绿洲”的歌。我们从来不会沿着码头往海里走太远,没等走到尽头的那个废弃的老凉亭就会停步。酒馆里流传着许多关于凉亭的鬼故事:凉亭的建造者从亭子上面掉下来摔死了,到了晚上会出来散步;那儿还有个穿维多利亚时代睡衣的女鬼,据说她当年被丈夫甩了,抱着刚出生的孩子跳了海。虽然怀疑这些故事都不是真的,但我们还是喜欢拿来吓唬自己。

现在老码头周围拦上了警戒线,弃之不用,入口处竖了一块写着红字的大牌子:危险,请勿进入。但临时围栏很容易翻越,假如小时候就有这个围栏,我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翻栏而入。

我继续坐了一会儿,雨滴敲打在车顶和风挡玻璃上,疯狂冲击堤岸的白色海浪宛如疯狗喷吐的白沫。返回镇中心途中,我在镇子外的加油站停车加油。索芙,还记得吗?我们小的时候,那里属于埃尔夫石油公司,而现在已经归为壳牌旗下,加油站的入口处摆了一排报纸,本地小报的头版头条便是《海滩惊现人类残骸》,多么冷酷无情的标题!竟以如此口吻谈论你的悲剧。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刚刚失踪的时候。第二天,发现你彻夜未归,你妈妈意识到情况不对,开始她以为你可能跟我或者海伦在一起,但等了很久不见你回家,给你所有的朋友打电话也没有找到你,最后她报了警。那时距离人们最后见到你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四小时,警察找我们所有人谈话,海岸警卫队搜寻了好几天,但你消失得无影无踪。没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只在老码头的边缘发现了你的运动鞋,此后调查就停滞了,最后彻底终止。警察确信你从老码头失足掉进水里淹死了,但官方始终不曾结案,你的家人也从未申请死亡裁定,所以,你依然属于“失踪人口”。

而现在……报纸的标题又闪现在我眼前,我眨了眨眼睛,把它赶走。

我得走了。已经快到下午三点,不能再拖延,该和丹尼尔见面了。我不情愿地发动汽车,就在准备离开的时候,码头上的什么东西跃入我的视野:一个人影趴在栏杆上,身体探出一大截,似乎马上就要压塌老旧的栏杆,跌进波涛汹涌的大海。虽然那只是个黑色的侧影,但黑影的长发和心形的脸庞让我猜想那是一个女人,而且,她看上去像你。我的心脏一紧。不可能是你。也不会是别人,因为码头上的木板已经腐烂,到处都是窟窿,走在上面却不会掉到海里是不可能的。

突然,低斜的太阳分开灰色的云层,阳光倾泻在码头上,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被迫闭上眼睛,视网膜上跃动着无数个黑色的圆点,睁开眼睛时,天空重又变成灰色,码头再次空无一人,刚才的黑影大概是光线和我开了个玩笑。

度假公寓高高矗立在鸟瞰老码头的悬崖顶部,驱车右转时,我觉得口干舌燥。我已经拐出海岸公路,现下正在陡峭的山道上行驶,好在我的车善于应付颠簸的路面。山路逐渐变得平坦,我远远望见了博福特别墅:一座柠檬色与白色相间的维多利亚风格公寓楼,有着巨大的飘窗和华丽的尖顶山墙。它跻身于一排几乎一模一样的冰淇淋色建筑中,面朝奥德克里夫海湾,俯观老码头,犹如一群盛装打扮却脾气阴郁的老太婆。镇子的这一部分总是更有名气,这里的许多大房子和只允许当地居民进入的公园令人称羡——破旧的老码头除外。

我驶入车道,轮胎在砾石上碾压,最后停在一辆金色的沃克斯豪尔旁边。一个男人坐在大门口的矮墙上,跷着二郎腿,在笔记本上写写划划。即便过去了许多年,我也知道这是丹尼尔,我熟悉他下巴的曲线、长鼻子的线条和别扭的发旋——他的黑发从来不会老老实实地贴合头皮,总会翘起一撮,发梢搭在苍白的前额上,遮住眼睛,迫使他不得不经常向后捋头发。听到我的车开过来,他抬起头,露出期待的表情,把手中的笔夹到耳后。

拉起手刹时,我的手微微颤抖。为什么回到这里让我如此紧张?与之相比,我平时的工作重点——主持公司会议、安抚难对付的客户、与破罐子破摔的员工打交道——倒成了小菜一碟。我下了车,努力配合身上的穿着——修身牛仔裤和细高跟靴子——摆出优雅的姿态,然而迎面而来的冷空气却如同耳光般拍在我的脸上。

“弗兰琪?”丹尼尔从墙上跳下来,朝我走来。他还是那么瘦、那么高,穿着黑色的牛仔裤、长长的黑大衣,条纹围巾包到了下巴上。他把笔记本塞进外套的前袋里。从远处看,他与我上次见到的那个二十三岁的年轻人无甚区别,但当他走近了之后,我发现岁月柔化了他曾经冷峻的面部轮廓,近乎黑色的头发里偶尔也会出现银白的闪光,皮肤粗糙了不少,不再那么有光泽。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丹尼尔时,他骑着越野自行车绕着房子转圈,不时做几个前轮离地的特技动作,想要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当时他九岁,现在他已经四十一岁了,男人味十足,完全不再是当年的小男孩。想到这里,我的脸红了。

我们笨手笨脚地拥抱。他苦笑着赞美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因为我变得和他记忆中的不一样而感到失望。“你几乎没变,弗兰琪·豪伊,”他说,还像以前一样迷人,“还是那么淑女。”听了这些话,我仿佛回到从前,再次来到你的卧室,丹尼尔懒洋洋地靠在床上,挑着眉毛揶揄我们,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笑了。“我差点忘了,你以前叫我弗兰琪夫人。”

“谁叫你那么时髦呢。”他把挡着眼睛的头发捋到后面,这个动作是如此亲切、如此讨人喜欢,我不由得眼睛发酸,但我眨着眼睛憋回了眼泪,暗骂自己没出息。我从来都不爱哭,哭是你的专长,取笑你、把你惹哭才是我的强项。

“我才不时髦呢。”我说,心中的不自在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出乎意料地刺耳,但我知道丹尼尔不会在意。情况总是如此。因为我是豪华旅馆老板的女儿,你和丹尼尔来自破公寓房——只有过时了的六十年代的阳台和破烂的车库。

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来吧,弗兰琪夫人,”他戏谑地说,“我带你巡视一下你的城堡。”

我跟随他踏入长长的走廊。天花板很高,檐口很精致,楼梯上铺着柔软的饼干色羊毛地毯,楼梯间的两边各有一扇门,门上有数字。“你的房间在二楼。”注意到我在左侧的房门口停住脚步,他说。我跟着他来到二楼的一处宽阔的方形平台,这里也有两扇彼此相对的门,中间的走廊开了一扇拱形小窗,我来到窗口,眺望外面的海湾。

“哇哦,风景真美。”我说,其实心里一沉。我可不想每天都被迫看到那个码头,进而想起你的失踪,不对,你的死亡,我纠正自己。

我察觉到他走了过来,站在我身后。“对不起,我知道这里刚好面向码头,”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仿佛读得懂我的心思一般,“但我觉得你更不希望住在镇中心的酒店,而且这边的公寓美极了,非常适合弗兰琪夫人。”他打趣道,我的情绪舒缓下来,转身面对着他,他的鼻尖近在咫尺。

“没关系,”我违心地说,“你做得对,而且我只在这里待……”我的声音渐渐变小,与他目光相对,我们之间的气氛变得越来越黏稠,十八年来不曾倾吐的话语仿若凝结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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